離婚時如何拿會我因該的到的財產

時間 2023-03-25 16:10:09

1樓:藍色心空

一 你的問題的確有些難辦。主要是是那份購房協議不在你手中,房屋雖然沒有過戶到你們的名下,但是房屋買賣合同還是有法律效力的,而且也能證明房屋是你夫妻倆購買的,所以如果能拿到購房協議最好了。

二 錄音資料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只是你要想辦法錄下與購房有關的內容,最好多錄些,找你愛人錄,找原房主錄,找所有知情的人錄,越多越好,證明力越強,打官司勝訴的可能性就大。

三 你父母也可以提供證明資料,證明購房時給了你三萬元錢,雖然自己近親屬提供的證據效力很低,太畢竟還是證據,可以和其他證據結合起來用。

四 如果能與原房主商量,讓他提供購房轉讓協議影印件(原件他不會同意給的)也行,當然影印件他能簽上名字最好,如果不簽也可以拿回來,雖然法官的採信度小,但總比沒有強。問題是對方也許不給出呢,總之你得盡量多找證據,錄音時不要讓對方察覺你的意圖,這樣在你得到足夠的證據後你就可以向法院起訴,你還是有可能要回屬於你的那份財產的。祝你好運!

2樓:網友

一。委託律師去房管局查房子產權登記情況;

二。證明房子是你們婚後的共同財產;反正分一半也有六萬,可以達到你的目的。

三。有了證據後起訴。

離婚怎麼才能把屬於我的財產要回來

3樓:陳瑞慧

法律分析:夫妻管理、使用的婚後所得財產,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在分割財產時,各自分別管理、使用的財產歸各自所有。

雙方所分財產相差懸殊的,差額部分,由多得財產的一方以與差額相當的財產抵償另一方。關於婚姻存續期間向對方支出的財產,可以和對方擬定借條或者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離婚怎麼要回屬於自己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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