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糾紛的疑問,一民事糾紛疑問

時間 2022-12-04 04:15:44

1樓:

前面的事情很簡單

他損壞你的你找證據起訴她

你損壞她的她也可以找證據起訴你

至於賠償手機和鐵門,派出所的調解,你要知道,他是居間作用的,不能強制你接受與否

如果要訊問你就看他是訊問你什麼?私闖民宅還是什麼?

然後如果覺得不妥或者要上法庭了就去諮詢或者聘請律師吧,一般的口頭諮詢免費的也很多的

2樓:柏律師

1.可民事可刑事,涉嫌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

2.精神賠償屬於另一民事關係,你可以起訴

以上回答僅根據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斷,僅供參考。

3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給他錢

他們說的留置,就是最多24小時,而且國家有明文歸定,公安機關無權給公民要錢

但是可以留置,就是把你找去,問話,做錄,啥也不犯,隨後,必須放人,如果有糾紛,必須去法院,不聽他們的。一天還掙不來1000呢,為啥要給他,

問訊時是不准打**,但是無權扣押,就是給你拿去,也就是一會,他們是嚇你。不必管,隨他們隨便弄。你告訴他們,公安也好,他們也好,寧可1000給律師,也不會給他們,他們就沒辦法了。

不敢把你怎麼樣。這不犯法,頂多算民事糾紛。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說重了,就是私闖民宅,那就不是單純的民事糾紛了!別做傻事。你要有證據證明對方破壞了你的檔案資料就可以起訴賠償,精神損失很難界定,要看具體分析。

派出所有權留置當事人,留置期間打**是要受限制的而不是任何**不讓打,暫扣你的物品也不為過,可能你的行為已經涉及到你的物品。

一民事糾紛疑問 10

5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本來是個非常簡單的小案件,只是派出所無能罷了。你們都是輕傷 ,民事上的糾紛派出所只能調解 ,調節不好你們還可以起訴,你有義務接受派出所的調查找問,叫你去也應該去,但是他不能拘傳你,也就是不能強制傳喚你,這個是雙方理解配合的問題,目的是為了把問題解決好。我看你們的案子就是起訴了,法官也會判定你們適用過錯相抵的原則。

大家都有傷,都是輕傷,就各自負責去吧!

6樓:駝絨色特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宣告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願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六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 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7樓:噪音真大啊

你們有責任賠償,因為是你們造成的傷害,但事出有因,木工對傷害的發生也有一定過錯,可以減輕你們的責任。賠償多少以木工實際花費了多少為準,且它本身也有承擔一定責任。派出所只能調節,不能強制你們賠錢,派出所沒這個執法權力。

你說的5000押金應該是罰款,還是其他的什麼性質,亦或是要對你家人行政拘留

8樓:雄哥創作

必須負責任,誰叫你不給血汗錢啊,你知道打工的人有多辛苦嗎

9樓:

事情已經發生了,肯定有責任

民事糾紛

10樓:匯法網

所謂民事糾紛,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以民事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糾紛(可處分性的),是處理平等主體間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和,所以所有違反這一概念的行為就會引起民事糾紛 。民事糾紛分為兩大內容:一類是財產關係方面的民事糾紛,另一類是人身關係的民事糾紛。

其解決機制有自力救濟、社會救濟、公力救濟。

民事糾紛問題!

11樓:張玄操

1、物業公司是業主僱傭的,沒有被賦予調解這種權力——沒有權力,也就沒有責任和義務。特別是業主相互之間的矛盾,業主都是物業的主顧,他更是起不了什麼調解或仲裁作用——物業公司是經營性企業,不是基層街道居委會,也不是法律服務機構,既無強制力,也無仲裁資質,更不能要求主顧一方必須怎樣、不能怎樣,也就沒有什麼「調解不力的責任」。

2、《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二條 ,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援證人作證。

3、《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注意,當事人有舉證責任)

當事人及其訴訟**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根據司法解釋,所謂「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一般是涉及可能有損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or他人合法權益的事實;涉及依職權追加當事人、中止訴訟、終結訴訟、迴避等與實體爭議無關程式事項。

4、**時間和材料,法院會通知你。一般一周通知,乙個月左右**。通常就是起訴書,原被告身份材料,證據清單材料等等。

5、民事糾紛,涉刑想多了。當事人心情很理解,但是這個情況故意毀壞財物罪認定很難——你真想,可以去報警試試,看看公安局受理不受理,我個人經驗是可能性不大。對方有責任,「故意」不一定,即使真有主觀故意,法律上也難以認定。

6、如果**審理發現有第三方需要擔責,你作為原告應在訴訟中增加or減少訴訟請求。

12樓:延安學人

民事糾紛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的公民、法人或其她組織在民事交往中發生的各種糾紛或摩擦。解決民事糾紛的方式有:和解、調解、仲裁及訴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民事糾紛?

13樓:匿名使用者

我不知道你問的是什麼樣的民事糾紛,但我知道一點,出了民事糾紛不要怕,做好以下幾步就好1、協商,雙方或多方坐下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進行協商,各讓一步,把問題解決掉。2、調解,如果協商不成,雙方或多方可以共同聘請都信任的第三人居中調解,達成共識,解決問題。3、仲裁,雙方或多方可就合同等問題共同約定一家仲裁機構進行裁決,解決問題。

4、訴訟,一方如果有爭議,在以上救濟渠道行不通時,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依法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

14樓:匿名使用者

民事糾紛問題,民間調解一般不要求主持調解的第三人具有特殊的身份。比如張三與李四兩夫妻因家庭瑣事發生糾紛,夫妻倆又各執一詞,互不相讓。夫妻的一方或雙方請來本村的長輩張伯當和事佬,夫妻倆在張伯的勸說下,相互諒解,化干戈為玉帛就是一種民間調解。

15樓:多啦

出了民事糾紛不要怕,做好以下幾步就好1、協商,雙方或多方坐下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進行協商,各讓一步,把問題解決掉。2、調解,如果協商不成,雙方或多方可以共同聘請都信任的第三人居中調解,達成共識,解決問題。3、仲裁,雙方或多方可就合同等問題共同約定一家仲裁機構進行裁決,解決問題。

16樓:城市老瓜農

1.物業調解不是法定責任,所以不能以物業調解不力追究物業的責任;

2、樓下起訴樓上是可以的,侵權損害。被告是樓上業主,如果是租賃的房子,業主和租賃人都可以當被告;社群沒有義務。派出所更不相關。

如果認為物業有過錯,如沒有及時相應處理致損失擴大,則可以列物業為被告;

3、這個證據可以自行採集。如果受限,可以向法院申請由法院指令採證,如要求物業配合採證;

4、立案後,具體**時間由法院決定,並不固定。原告需要準備訴狀、相應證據清單及證據;一般要在六個月內審結,具體**時間肯定在這期限內,具體聽法院通知。可參看《民事訴訟法》。

5、這是民事糾紛,一般不會涉及刑律。

6、如果有第三方擔責,如追究物業責任,可以在庭審前或庭審階段向法院提出申請即可。不要重新**。是否再次**則根據具體情況看,多次**是可能的。

17樓:

您好!樓上漏水侵害樓下業主正常權益在協調無果的情況下應該走正常法律訴訟途徑

具體可以參考《物權法》第三章相關規定,第三十二條 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關於物業這塊要看是不是在裝修期間給樓下業主造成的損失,如果不是是由樓上業主既責任人承擔責任的,如果是物業有責任和義務承擔相應責任的可以參考《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五條 對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制止,並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物業服務企業的報告後,應當依法對違法行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處理。

第五十二條 業主需要裝飾裝修房屋的,應當事先告知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

第五十五條 物業存在安全隱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時,責任人應當及時維修養護,有關業主應當給予配合。責任人不履行維修養護義務的,經業主大會同意,可以由物業服務企業維修養護,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另外如果訴訟 物業是有義務出庭作證的,你本人儲存好**資料就行,以便於通過法庭做證據調查

關於第三方的問題,要看具體什麼情況,如果是水表前的管道暴漏,物業和水務公司要有一定的連帶責任,如果是表後的屬於責任人專有部分的還是由責任人樓上業主承擔法律責任

你只需要儲存音像資料 配合法院調查就好,個人建議你還是通過物業人員和社群人員與責任人協商調解比較好,話說低頭不見抬頭見,鄰里之間鬧矛盾畢竟還是不好!

希望能給你有點幫助。

18樓:棟盼雁

所謂民事糾紛,是指平等主體之間發生的,以民事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糾紛(可處分性的),是處理平等主體間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和,所以所有違反這一概念的行為就會引起民事糾紛 。民事糾紛分為兩大內容:一類是財產關係方面的民事糾紛,另一類是人身關係的民事糾紛。

其解決機制有自力救濟、社會救濟、公力救濟。

19樓:灰化肥揮發會發黑化花灰

1、物業主要是負責你小區的物業管理服務,如果能夠在屋外能夠發現漏水痕跡而物業未及時通知你,物業也要承擔責任

2、樓下起訴樓上,不一定需要物業、社群等作證呀?你家被樓上漏水浸濕1個半月,那麼房屋內必定有大量被浸泡漏水的痕跡,**照下來即可作為證據提交,這已是明顯事實,訴訟不是非要人證的

3、繳納立案費後,等待法院通知**時間,一般立案後3個月結案,法院自己控制各程式時間,你準備的證據包括房產證、漏水對你家造成損害事實的**、各部門調解的證據等

4、他應該不是故意漏水的,這樣會對他自己住房造成更大的損害,你現在是要追回損害賠償,不用去想刑事方面

5、第三方是自己提出,或者法院認為案件有必要需第三方出庭的情況,在無第三方的情況下,是不會做出第三方的判決的

關於民事糾紛的一點問題,關於民事糾紛調解的問題

補充回答 1 就是現在在醫院如果有關係,是可以把結果嚴重化的這種情況出現。我們可不可以申請法醫鑑定?1 可以。2 其實,現在很少有醫院或醫生為為他人開假證明,除非關係特別特殊時。2 你方主張,鑑定費應由你方出,鑑定後如果鑑於結論與你方的主張相同,鑑定費由對方承擔 如果鑑定結論不利於你方,由你方承擔。...

民事糾紛的時效是幾天,民事糾紛的訴訟時效一般是多長時間

民事糾紛的訴訟時效是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民法通則 對訴訟時效有明確規定,一般訴訟時效為兩年。法律對時效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規定。這裡的特殊規定是...

民事糾紛起訴一般多長時間,民事糾紛起訴時效是多長時間

對於審限民訴法明確規定,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審限為3個月,3個月內必須結案,不能延長審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 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一審法院應當在給予的審限內作出判決。此時,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

由於兒子不孝引發的民事糾紛

123條還是合理的,但是第4條是不合理的 解除父子關係一說僅僅是電視劇集給人的誤解,我國沒有法律是支援解除父母子女關係的,父母子女之間是以血緣為紐帶的,不可能解除,且撫養贍養義務是不以彼此為前提的,不撫養不導致不贍養,不贍養也不能以不撫養為前提,這兩個事法律規定的義務必須履行,撫養孩子本來就是義務,...

租房引起的民事糾紛問題,關於租房押金的民事糾紛問題

這是很普通的房屋租賃糾紛 通過你所說,主要的責任在於房東,其行為是一種違約行為鑑於你的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金的條款,可按一般市場原則,向房東追償違約金 至於房東不退還你的房租和押金,是完全沒有理由的,沙發的磨損可折價補償所以,你現在要做的事 一 最後與房東溝通一次,講明厲害關係,告知你要採取法律手段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