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認定,什麼是侵權行為的認定

時間 2022-11-21 08:50:40

1樓:南京張磊律師

您好:我覺得該人應屬於緊急避險,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保護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實施的以損害較小合法權益來保護較大合法權益的行為。其特點在於,在兩個合法權益發生衝突,又只能儲存其中乙個的緊急情況下,允許為了保護較大的權益而犧牲較小的權益。

從整體上看,緊急避險行為是有益於社會的行為,它既是公民的一項合法權利,也是公民在道義上應盡的一項義務。

《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九條規定: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民事責任。如果危險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民事責任或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因緊急避險採取措施不當或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民事責任。

2樓:匿名使用者

1,受傷而花去的錢找豬的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

2,如果這頭豬很壯,被它撞上所造成的損失遠大於這堆陶瓷的話,陶瓷的損失由豬的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構成緊急避險);否則,由被豬撞得人賠償

以上僅為個人意見,如有錯誤請糾正

什麼是侵權行為的認定

3樓:

(1)侵權行為是一種單方實施的事實行為。 侵權行為是基於當事人的意思而發生的,且侵權行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後果並不是當事人所預期的,因 此,侵權行為屬於事實行為。

(2)侵權行為是一種民事違法行為。 侵權行為的違法性及時違反法律的規定,為法律所不許,其實質就是違反法律所規定的義務。

(3)侵權行為是加害於他人的行為。 侵權行為的物件包括民事權利和民事利益。侵權行為所侵害的民事權利包括人身權,物權,繼承權,知 識產權等絕對權,一般不包括債權。

除民事權利以外的其他合法利益,也屬於侵權行為法保護的範圍。

(4)侵權行為是應承擔侵權責任的根據。侵權行為是一種能夠引起民事法律後果的行為,這種法律後果 就是侵害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4樓:匿名使用者

行為人侵害人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

「一般認為,侵權行為首先是一種民事過錯行為,也就是說,侵權行為破壞了法律規定的某種責任——這種責任是在法律上嚴格規定不許被破壞;侵權行為同時又是對他人造成了傷害的行為,而加害人必須對被傷害人做出賠償。」

如何認定環境汙染的侵權責任

5樓:房老師

【】 首先要做環境汙染評價;

【】確定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進入環境司法調查,確定環境汙染的侵權責任。

侵權責任法確定的歸責原則有哪些

6樓:愛管閒事的草

歸責原則構建了侵權型別,即過錯

7樓:匿名使用者

(1)過錯責任原則。《侵權責任法》第6條第1款規定:「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這就是說,造成損害是否要承擔賠償責任,要看行為人是否有過錯,有過錯有責任,無過錯就無責任。承擔過錯責任要滿足三個條件:一是行為人實施了某一行為。

這裡的「行為」包括作為和不作為;二是行為人有過錯。這裡的「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三是受害人的民事權益受到損害。

(2)過錯推定責任原則。《侵權責任法》第6條第2款規定:「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過錯推定實質上就是從侵害事實中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免除了受害人對過錯的舉證責任,加重了行為人的證明責任,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就要承擔責任。過錯推定責任是對行為人的一種較重的責任,不宜被濫用,要由法律對適用範圍作嚴格限定。例如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就採用過錯推定責任。

(3)無過錯責任原則。《侵權責任法》第7條規定:「行為人損害他人民事權益,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如法院在審理環境汙染的案件中,法官在判斷被告應否承擔侵權責任時,只要查明汙染者的行為與損害之間有因果關係,不論汙染者有沒有過錯,即可適用無過錯原則判決汙染者承擔責任。

侵權責任和違約責任的區別有哪些

8樓:華律網

1、侵犯的權利不同侵權行為所侵犯的是絕對權,其違法性體現在違反法律直接規定的、針對一般人的義務;違約行為所侵犯的是一種相對權,其違法性表現在當事人違反自已設立的、並針對特定當事人的義務。2、當事人之間的關係不同侵權行為的侵害人和受害人之間並不存在合同法律關係,只是由於侵權行為的發生,才在當事人間產生侵權損害賠償關係;違約責任是以合同的有效存在為前提的,只有當存在有效合同,且當事人違反合同規定的情況下,才能產生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3、行為主體的不同侵權行為的主體在一般情況下是不特定的,行為人可以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也可能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行為人不具有民事責任能力,不影響受害人享有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實現;違約行為的主體是特定的合同當事人,由於合同當事人必須具備民事行為能力,因此違約行為的主體也只能是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4、承擔的責任不同實施侵權行為將依法承擔侵權的民事責任;實施違約行為將承擔違約責任。

9樓:石紹良律師

在事實層面上,侵權責任是由侵權行為引起的,違約責任是由違約行為引起的;

基於這一主要區別,二者的具體區別表現為:

責任認定的標準以及抗辯事由不同;前者依據侵權責任法認定責任,確定抗辯事由,後者依據合同法及涉案合同認定責任和抗辯事由;

責任範圍不同:侵權責任僅及於現實損害的賠償,包括精神損害賠償;違約責任不僅及於現實損失還及於將來可得利益,不僅包括損害的賠償,還包括對違約人的懲罰;

責任承擔方式不同:侵權責任一般通過排除妨害、消除影響、恢復原狀、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來承擔責任,其目的是消除侵權所造成的不良影響;違約責任一般通過繼續履行合同、支付違約金等方式承擔責任,其目的是實現合同相對人的合同權利。

如何判斷侵權責任是否成立

侵權責任法的保護範圍如何界定?

侵權責任法保護的民事權利和民事法益怎樣認定

10樓:匿名使用者

「民事權益」的含義第2條第2款所列舉的權利,可以分為幾類: (1)人格權: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

(2)身份權:監護權應屬身份權,而繼承權應屬一種以身份為基礎的財產權。(3)物權:

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4)智財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現權。

(4)其他權利:股權。

「行政侵權責任主體」與「承擔行政侵權責任主體」

行政機關在做出違法行政行為之後,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違法行為做出的實際主體並不是行政機關這一併無實際行動和思維能力的組織,而是行政機關內部的公務員。由於公務員的行為是代表行政機關作出的,因此在發生侵權之後應當由行政機關承擔責任。因此行政侵權責任主體是行政機關 行政主體 但是,在行政機關承擔了責任之後...

侵權責任法對產品責任的責任主體是如何認定

產品責任主體有 生產者 銷售者 運輸者 倉儲者 或其它第三人。具體如下 第四十一條 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生產者 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第四十二條 因銷售者的過錯使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損害的,銷售者 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銷售者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生產者也不能指明缺陷產品的供貨者的,銷售者 應當承擔...

民法中的侵權問題,民法的侵權責任問題

合同法 第107條規定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 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b當選。民法通則 第126 第130條規定 建築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築物上的擱置物 懸掛物發生倒塌 脫落 墜落造成他人損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但能...

侵權責任法中規定的特殊侵權行為有哪些

特殊侵權訴訟舉證責任的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若干規定,下列侵權訴訟,按照以下規定承擔舉證責任 一 因新產品製造方法發明專利引起的專利侵權訴訟,由製造同樣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對其產品製造方法不同於專利方法承擔舉證責任 二 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損害的事實...

《侵權責任法》 侵害行為的認定原則有三條是什麼

過錯責任原則 無過錯責任原則以及公平責任原則。過錯責任原則是指,當事人的主觀錯誤是構成侵權行為的必備條件的歸責原則。無過錯責任原則是指,當事人實施了加害行為,雖然其主觀上無過錯,但根據法律規定仍應承認責任的歸責原則。公平責任原則,是指損害雙方的當事人對於損害結果的發生都沒有過錯,但如果受害人的損失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