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被辭退,試用期無故被辭退有沒有賠償

時間 2022-11-14 18:16:16

1樓:

去仲裁吧!

1、你可以主張恢復勞動關係,不過這種公司,即使公司挽留也沒必要待了。那就選第2條路吧。

2、你可以主張:

(1)未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不是乙個月,而是從上班滿乙個月後的第一天到在該公司上班的最後一天。

(2)經濟補償金,相當於是半個月的工資。

不管是什麼原因沒簽勞動合同,你只要抓住沒簽勞動合同的事實,公司也拿你沒辦法。因為事實就是沒簽勞動合同,因為當時你認為勞動合同與當初說的不一樣拒絕籤的時候,公司就應該做出決定,要麼重新協商條件,要麼就乾脆不要你。

2樓:泰勒船長

在試用期中,除非勞動者發生以下情形之一,否則,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此外,即使勞動者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用人單位需要在試用期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你可以要求說明理由

3樓:中國勞動網

沒簽合同公司可以終止勞動關係,但應當向你支付乙個月未簽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你也有權要求公司說明辭退你的理由。

4樓:匿名使用者

沒簽勞動合同可以要求賠雙倍工資的。申請勞動仲裁吧。

試用期無故被辭退有沒有賠償

5樓:華律網

試用期與非試用期一樣,用人單位除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其它情況根據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的方式是不一樣的。1、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這裡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2、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但單位必須證明該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這部分的舉證責任在單位。比如:單位發現員工提供的學歷證書存在偽造、提供的身份證明虛假等。

如果僅僅是認為該員工工作能力不行,而無其他證據,則解雇員工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樓:老表有點呈

有補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7樓:貴藹堂馨蓉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四十六條相關規定,在試用期間被用人單位辭退的勞動者,是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的,具體條款如下: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樓:偌仔

試用期內如果你沒有過錯,公司不用你了辭退你是可以的,不管你們是否已經簽定了合同。至於說賠償問題,如果是因為你工作期間內的表現不符合公司需要,則公司不需要賠償你一分錢,但如果是因為公司業務有變化導致不需要更多的人員了,公司應該給予你適當的賠償。應該賠乙個月吧。

9樓:匿名使用者

新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所以公司如果以試用不合格為由辭退的話,需提供相關試用不合格的證據,但公司如果真想辭退乙個員工的話,肯定會想方設法的找理由,所以勞動者在這方面就要收集證明你試用合格的相關證據了。如果能有這方面的證據的話就能證明公司的這種做法是違反勞動法的,需要支付二倍的賠償金。

另外如果公司是經濟性裁人的話也要支付經濟補償的。經濟補償標準可依新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0樓:匿名使用者

有,勞動法有規定,試用期結束之前,辭退員工,需要給出充分的理由和證據,否則,不能辭退。

但是,說句真心話,公司真不想要你,理由很多,比如,說你能力不夠,證據就是你沒有乙個單子,那很簡單的。

11樓:

已經簽定了勞動合同,就按合同辦。個人覺得,若辭退無充分理由證明不合格的員工,公司就將被視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承擔賠償金責任吧。

試用期被隨意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風險: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後,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

可見,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僅限於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

12樓:匿名使用者

在試用期,如果用人單位能夠提出證據,證明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或者有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或者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行為,可以辭退勞動者。但必須按規定支付勞動者實際工作的勞動報酬。

試用期內被辭退,有補償金嗎?

13樓:華律網

試用期與非試用期一樣,用人單位除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其它情況根據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的方式是不一樣的。1、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這裡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2、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但單位必須證明該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這部分的舉證責任在單位。比如:單位發現員工提供的學歷證書存在偽造、提供的身份證明虛假等。

如果僅僅是認為該員工工作能力不行,而無其他證據,則解雇員工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試用期被辭退,試用期被無故辭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滿三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你簽訂的是期限為兩年的勞動合同,所以兩個月的試用期沒有問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限制...

試用期內被辭退,試用期被辭退有補償嗎

試用期與非試用期一樣,用人單位除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其它情況根據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的方式是不一樣的。1 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

試用期被辭退,在試用期內被辭退,有補償嗎

這是屬於試用期內辭退。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規定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因此,單位可以辭退你朋友,但必須證明你朋友不符合錄用條件。如果沒有你朋友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證明,則為非法辭退,你朋友可以按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

試用期被辭退,在試用期內被辭退,有補償嗎

試用期內是可以解雇你的,只給工資不用承擔任何賠償。勞動合同1個月內簽訂就行,所有你說的3月27日就去上班了,你老闆也多給你半個月工資 法律上講你的情況即使幹滿一年,單位要辭退你也才給1個月的補償金 我覺得這個公司與你之間在法律上沒有任何問題。至於你說的損失,只能給點建議 第一不要隨便跳槽,想跳就要承...

試用期被辭退有補償嗎,未過試用期被辭退,有補償金嗎?

關於試用期辭退有否補償的問題,按照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 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 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