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件侵權與行為侵權的關係,一般侵權和特殊侵權的區別

時間 2022-09-24 10:25:55

1樓:社文商標管家網

主要體現在以下兩方面:

1、侵權**不同,物件侵權通常指由物直接引起的侵權,如建築物、堆放物;而行為侵權則直接由人的行為引起;

2、構成要求不同,當物件獨立構成侵權時,物件應當是法律上認可確定所有人的物;而行為侵權則在過錯責任的情況下要求行為人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

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的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侵權責任法》第85條)

舉例:房屋所有人與廣告公司承攬安裝廣告牌的案例:安裝過程中,廣告牌墜落侵權責任與安裝一段時間後由於當初安裝不牢固墜落侵權責任的差別。

侵權行為首先是一種民事過錯行為,也就是說,侵權行為破壞了法律規定的某種責任——這種責任是在法律上嚴格規定不許被破壞;侵權行為同時又是對他人造成了傷害的行為,而加害人必須對被傷害人做出賠償。

2樓:匿名使用者

相同:1、兩者都可能成為侵權法承擔侵權責任的依據;

2、兩者都可以引起同樣的侵權責任;

3、兩者都需要有明確的責任承擔主體和受侵害物件相異:1、侵權**不同,物件侵權通常指由物直接引起的侵權,如建築物、堆放物;而行為侵權則直接由人的行為引起;

2、構成要求不同,當物件獨立構成侵權時,物件應當是法律上認可確定所有人的物;而行為侵權則在過錯責任的情況下要求行為人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

3、兩者之間存在一定的互動關係,行為侵權中可能存在具體的侵權物,如高空拋物即可以是物使侵權也可以是行為侵權;物侵權產生也可能要求責任主體具有一定的行為或不行為義務,如需要盡到管理義務等。

一般侵權和特殊侵權的區別

3樓:華律網

根據歸責原則的不同,可以將侵權行為劃分為一般侵權和特殊侵權,一般侵權是適用過錯責任原則的侵權行為;特殊侵權是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及過錯推定責任的侵權行為,特殊侵權行為必須有法律作出特別規定。概括起來,兩者主要有如下區別:第一,構成要件不同。

一般侵權必須同時具備過錯、加害行為、加害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的因果關係,而特殊侵權不需要以過錯要件為要件或者法律直接推定侵權人存在過錯由其證明自己不存在過錯。第二,是否以法律的特別規定為前提不同。一般侵權不需要法律進行單獨特別規定,而後者必須有法律單獨特別規定為前提。

第三,適用的歸責原則不同。這也是劃分兩者的標準。一般侵權適用過錯歸責原則。

特殊侵權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和過錯推定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六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七條行為人損害他人民事權益,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商標侵權的侵權行為地應該如何確定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在智財權保護中,有一項非常重要的內容就是商標權的保護,商標是乙個企業或產品身份的標誌。未經持有有同意,是不可以使用的。要現實的法律事務中商標侵權糾紛的事件時有發生。

那麼商標侵權的侵權行為地應該如何確定?為大家解答。

一、什麼是網路商標侵權

商標侵權行為是指違反法律的規定,在相同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未經商標權人的同意擅自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我國商標法採用的是註冊在先的原則,因而我國商標權保護是針對註冊商標而言的。

未註冊但已經使用並具有一定影響的商標雖然根據商標法的規定,享有禁止他人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的抗辯權利,但不享有商標法提供的禁止侵犯商標專用權的法律保護。

二、商標侵權的侵權行為地應該如何確定

從我國商標法規定來看,商標侵權行為的構成通常包括以下要件:

(一)違法性。即行為人未經許可,也沒有其他法律依據而客觀上行使商標權人依法所享有的權利。

(二)損害後果。造成損害後果或即將發生損害後果,即侵權行為給商標權人已經造成損害或者即將造成損害,可表現為產品銷量下降,利益的減少或者商標信譽降低等。

(三)因果關係。損害後果與違法行為有因果關係,即損害後果是由違法行為直接造成的。

(四)過錯。包括有過錯和無過錯兩種。一般情況下,行為人非法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偽造、擅自製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的,反向假冒註冊商標的行為,在認定是否侵權時以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為要件;而對於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的行為,認定是否侵權時不以行為人主觀上過錯為要件,即使行為人無過錯,仍然構成商標侵權,只是不承擔賠償責任而已,但還是要承擔其他相應的民事責任。

三、商標侵權的行為有哪些

根據我國商標法以及商標法實施條例和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相關司法解釋,具體侵害商標權的行為有以下幾種:

(一)使用侵權

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行為。

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使用他人的註冊商標,必須經商標所有人同意並簽訂註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然後在商標局備案。如果未經許可而實施該行為,無論是出於故意還是過失,均構成他人商標專用權的侵犯。

(二)銷售侵權

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即屬流通領域的商標侵權行為。

根據《商標法》的規定,侵犯他人商標權的銷售行為的構成,不再以銷售者是否存在「明知」或「應知」的主觀過錯而論。

只要行為人具有銷售侵犯商標權的商品的行為,就以侵犯商標權的行為而論。但構成侵犯行為的並不一定都要承擔賠償責任,銷售者只有在主觀上具有明知或應知的過錯的,才負賠償責任。

(三)商標標識侵權

偽造、擅自製造他人註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註冊商標標識的行為,又稱為商標標識侵權。

1、未經商標權人授權和委託而製造、銷售其商標標識;

2、雖然商標權人的授權或委託,但超出授權或委託的範圍,製造、銷售其註冊商標標識等行為。

(四)反向假冒行為

未經商標註冊人的同意,更換其註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行為。

即未經商標註冊人同意,行為人將該註冊商標撕掉或去除,換上自己的或他人的商標,再將更換了商標以後的商品投入市場,冒充自己的商品予以展示或者銷售的行為。

(五)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

《商標法實施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屬於《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所稱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1、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將與他人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誌作為商標名稱或者商品裝潢使用,誤導公眾;

2、故意為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行為提供倉儲、運輸、郵寄、隱匿等便利條件的。

什麼是侵權 侵權責任

5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答:所謂侵權行為,廣義上是指對於他人的財產或者人身損害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狹義上指因為過錯侵害他人的財產或者人身並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行為。

侵權責任認定,什麼是侵權行為的認定

您好 我覺得該人應屬於緊急避險,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保護公共利益 本人或他人的人身 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在迫不得已的情況下實施的以損害較小合法權益來保護較大合法權益的行為。其特點在於,在兩個合法權益發生衝突,又只能儲存其中乙個的緊急情況下,允許為了保護較大的權益而犧牲較小的權益。從整體上看...

侵權責任法中規定的特殊侵權行為有哪些

特殊侵權訴訟舉證責任的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若干規定,下列侵權訴訟,按照以下規定承擔舉證責任 一 因新產品製造方法發明專利引起的專利侵權訴訟,由製造同樣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對其產品製造方法不同於專利方法承擔舉證責任 二 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損害的事實...

商標侵權的構成要件有哪些,商標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商標侵權是指 行為人未經商標權人許可,在相同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我國商標法規定了以下7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1.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行為 2.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

「行政侵權責任主體」與「承擔行政侵權責任主體」

行政機關在做出違法行政行為之後,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違法行為做出的實際主體並不是行政機關這一併無實際行動和思維能力的組織,而是行政機關內部的公務員。由於公務員的行為是代表行政機關作出的,因此在發生侵權之後應當由行政機關承擔責任。因此行政侵權責任主體是行政機關 行政主體 但是,在行政機關承擔了責任之後...

是否觸犯了法律,是否屬於侵權,該行為是否構成侵權

1,當然是侵權行為 2,不論是否告知,經營者都觸犯了行政法規,情節嚴重的甚至觸犯刑法,比如非法經營罪.3,是否告知只是在民事上有區別,比如 假貨按真貨 賣,涉及了民事欺詐,消費者可以適用經濟法中的消法來保護自己的權益,要求經營者雙倍賠償.如果假貨以極低的 賣,雖然沒有說是假貨,但是,消費者屬於明知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