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原單位工作了4年多,從沒給過節假日加班費,現在想通過法律途徑要回加班費,能把過去4年的加班費都要回嗎

時間 2022-09-22 05:00:44

1樓:戚廣利

1、《勞動法》第四十四條:(一)8小時外加點:根據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三條 「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

」因此,如果安排勞動者在每天8小時之外延長工作時間的,就應該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支付加班費,即 加班費不低於150%的工資;

(二)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就應該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二款支付加班費,即加班費不低於200%的工資。

2、想通過法律途徑要回加班費,能把過去4年的加班費問題不少。一是你需要取得四年加班的證據;二是四年已經過訴訟時效。

2樓:

廣東胡律師:

你要求加班費,是要拿出你節假日加班證據的,譬如考勤表。

3樓:海豚水世界

老大們回答的層面以及嚴謹度都是很正確的。

這裡想問問,你4年共加了多少班,詳細數字,要有證據;加的什麼班,有1比2的,有1比3的,能說清楚嗎;另外4年裡,你請過事假嗎,遲到早退嗎,自己先理一理,不要你還沒有提加班費,人家卻拿出考勤表,詳細的例舉了你的缺點。

所以,把這個和你的加班費自己折抵吧。心理就快活多了。

記住,只有中國有阿q,中國人需要用阿q來調整自己的心態。

祝你愉快

4樓:匿名使用者

只有有上班記錄單位當然得付加班費的,協商不行就用法律來維權,一定能拿回來的。

5樓:匿名使用者

幾乎不可能。

過去的事情就不要提啦。

你想走法律途徑,請問你有證據嗎??在中國法律途徑不是那麼好走的,不然的話,在北京就不可能到現在還遺留幾十萬上訪人員啦。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不想在那做了,可以試試,如果還要繼續做,就算了

7樓:匿名使用者

我們國家加班是義務的! 你可以選擇不加班,要錢不太容易

8樓:

如果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的

我在公司工作4年多,現還在合同期間。因公司不按勞動法給加班工資,現在我想辭工。我辭工了有補償嗎

9樓:海星de魔力

易法通解答:

1、公司和你約定的加班工資按每小時8元計算,是否違法,要根據你自己平時正常的每小時工資計算。平時加班,應按你平時小時工資標準的1.5倍支付,週末加班應按你平時小時工資標準的2倍支付或安排補休,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按平時小時工資標準的3倍支付。

因此,若每小時8元加班費少於法定的加班費,則你和公司約定的每小時8元加班費的條款無效。你有權要求按法定加班費標準,支付相應的加班費。

2、春節期間,法定假期為3天,即除夕、初

一、初二。若1月9日-15日,公司安排你上班,公司支付3天3倍工資是合法的,因為其他4天是正常工作日,公司按正常工資支付即可,無需支付雙倍工資。

3、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因此,若公司安排加班的時間超過法定時間,是違法的,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4、若根據你的計算,公司支付的加班費少於法定的應支付的加班費的,你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應向你支付經濟補償。具體補償數額,可以參照以下規定計算。《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5、因此,若公司支付的加班費少於法定加班費的,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公司支付相應加班費的差額部分和經濟補償。若公司拒不支付,你可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申請勞動仲裁。

10樓:都燕果律師團隊

入股主動辭職是不能要求經濟補償金的 但是超過正常的工作時間你是可以要求支付你加班費的 協商不成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權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你的證據能證明情況屬實。。

你辭職能有經濟補償金,每做滿一年補乙個月的工資,標準是過去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而且你還能申請勞動仲裁,讓公司補回加班費給你。。

那張自願接收8元加班費的東西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12樓:葉影小律師

你好,如果你要走法律途徑,關鍵就是證據。如證明勞動關係 勞動合同

1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提出辭職,並要求加班費,同時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沒工作滿一年獲得乙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4樓:

公司應該給你經濟補償金,如果單位不給可以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

15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不要辭職,辭職沒有勞動合同解除後的經濟補償,第二,證據,你去銀行要你工資卡的交易記錄,上面應該會有你的公司 ,另外乙個證據是社保繳費清單,去社保局拉繳費清單 上面也有你的公司 這兩個證據都能查到2年的 證據就解決了。第三 你說的情況屬實,那麼公司的行為是違反勞動合同法和勞動法還有一些***的條例,第四,不建議勞動仲裁 因為過時效了 你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 或者起訴。

16樓:匿名使用者

提出辭職,經濟補償金要不出來了。可以要加班費,如果你沒有全部的排班表,考勤,工資單,那自己對於加班有記錄沒?(可以是自己用本記的)

可以到仲裁申**班支付,和50%的補償。到時候會讓單位出具排班表,考勤,工資單的。你在單位出具後拿自己手裡的對一下,如果對不上,可要求仲裁認定單位作假。

仲裁一般都會裁定個人勝的。

關於公司在法定節假日裡加班沒有給加班費的問題,過後能否能要回來?

17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被安排加班的證據。

如工資條上的出勤小時數可以證明。

有了這些證據後,口頭或書面與單位協商,也是履行告知義務,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力資源行政部門申訴處理。

不論何種方式計薪,安排加班了的,應當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18樓:村上繁華

提供你在法定節假日的考勤表或考勤記錄,工資表。先申請勞動仲裁。應該只能要回申請之日前2年的。

19樓:簡單說保險

可以通過仲裁要回來。

勞動合同法第31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3條規定: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 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以上法律條文是你主張加班工資的法律依據。

根據以上法律規定,你可以相應的來主張自己的權利。至於證據方面,你需要能證明你與該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用勞動合同即可證明);此外還要證明單位安排你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即證明存在加班的事實,且單位沒有依法支付你加班費(工資條、基本工資構成等)。

要求單位支付加班費,屬於勞動爭議的受案範圍,你可以依法提請勞動爭議仲裁,也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20樓:

如果有加班證據,可以主張加班工資。勞動報酬的仲裁時效不受一年的限制,詳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規定。

月工資、日工資、小時工資、加班工資均可根據以下規定計算:

1、《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3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1-44條。

3、《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和《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上面對拖欠和剋扣工資有明確的定義。拖欠、剋扣勞動報酬或加班工資的,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解決。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後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後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我在意家公司做了4個月,每天都是上班時間12小時,沒有算加班費,這違反規定嗎?

21樓:廣德居士

您好:服務別人、提公升自己!

1、不給加班費,肯定是違法。但是要通過法律途徑主張加班費,得先想辦法用證據證明自己加過班,比如考勤記錄、加班通知、工友出庭作證等,你可以先把你每次加班的情況用乙個**一一枚舉出來,說明自己平時加班的小時數、中間節假日的加班分別為多少。到時勞動仲裁還可以申請仲裁委要求公司出具考勤記錄、工資發放表。

加班費核算以你月平均工資為準,比如,你的月平均工資3000,那麼平時小時加班費的基數是3000/21.75/8=17.24元,平時加班費就是這個數的1.

5倍,週末是2倍,節假日3倍。

2、沒簽合同,超過1個月也是違法。依法從你上班第2個月開始應給你雙倍的工資。

3、維權方法: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4、準備材料:a、廠牌、工資條、工服、工友證言等可以證明你在這幹過的證據;b、自己編織乙個單位自己平時、週末加班的情況彙總表,工友證言,證明你加了多少班。c、仲裁申請書

5、仲裁請求:a、支付4個月期間拖欠加班費xx元;b、支付未簽合同拖欠的雙倍工資及改工資100%的賠償金。

6、注意事項:證人必須出庭作證;必須證明自己在這家單位幹過不然不受理。

祝好!深圳 劉律師(老牛顧問)

22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根據《勞動

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延長工作時間(即加班),應與勞動者協商。既然是協商,當然就應該就加班時間和加班報酬協商一致,否則就是強迫勞動。

只有四種情況不得拒絕加班: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資財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須及時搶修;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裝置檢修、保養;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完成上級在國家計畫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

除了這4種情況外,單位要求員工加班,必須與員工協商。單位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求員工加班,員工可以拒絕。雖然在上述4種情況下,員工不得拒絕加班,但單位還是應該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必須按照勞動法第44條規定的標準支付。

拖欠或剋扣勞動報酬或加班工資的,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解決。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後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後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月工資、日工資、小時工資、加班工資均可根據以下規定計算:

1、《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第3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44條。

3、《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勞動合同是怎麼約定的,社保繳納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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