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勞動合同沒有到期,公司開除的話應該怎麼樣賠償

時間 2022-09-21 15:10:58

1樓:戚廣利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根據以上規定,你可以得到乙個半月工資的補償。

2樓:韓全啟律師

1、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需要支付二倍經濟補償作為賠償金。

2、3250元乘以3個月,你可以主張9750元賠償金。

3、僅供參考!

3樓:明月高樓

可以補你乙個半月的工資後解除勞動合同。

4樓:匿名使用者

至少半年的工資加社保補貼,一定要爭取。

5樓:

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支援你所要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6樓:匿名使用者

n+1的賠償原則。不滿半年的按照半年算。

7樓:飛哥侃影視

按勞動法來說,您可以得到兩筆賠償:

第一筆:公司強行私自開除的話,可根據勞動合同等到同應賠償,如果勞動合同上沒說明,你可以詳細諮詢當然勞動保障部門,按當地標準得到補償;

第二筆:失業金,前提是你已經買了五險一金,當然如果沒買,也可以去勞動保障部門!買了五險一金的話,公司應該補償你三個月的失業金!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8樓: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你的實際上班時間年限為一年4個月

補償年限為1.5個月(如果未提前乙個月通知辭退的再加乙個月,合計為兩個半月時間)

經濟補償金=補償時間*你離職前的12個月的平均工資平均工資的演算法 是當月所有的應發工資數 就是扣個人保險及公積金以前的那個數 往前推12個月 加起來再除以12 就是你的12個月平均工資

2200+400+500~650=32001.5*3200=4800

勞動合同未到期被辭退,企業應該怎麼賠償

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公司辭退合同未到期的員工,應該補償情況如下: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在合同期內辭退員工應該這樣做:

1、經勞動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勞動者相當於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放補償金。

2、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除名、開除、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發生的勞動爭議,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因此,勞動合同雖由企業人事保管,你不必太擔心。

3、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10樓:企慧網:免費註冊公司

合同未到期時公司提出解除的需要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另外,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11樓:趙彬律師

回答您好,馬上為您回答

(四)單位依法進行裁員辭退勞動者的。

具體的補償標準為: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建議您先和工作單位協商

更多3條

12樓:從一數到十一

你好,勞動合同未到期,因個人原因被公司開除,會賠償嗎

13樓:嘆笑一世傾城

1、合同未到期,公司無故提出解聘你屬於違法解聘,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雙倍的賠償金,就是六個月工資的賠償,而非補償金;

2、如果是與公司協商解除合同,那麼公司可以只支付給你經濟補償金,支付三個月的工資補償;

3、如果是你自己寫辭職,也必須是寫因為公司的原因離職或者與公司協商解除合同,否則你拿不到任何的經濟補償金,更不要說1個月的工資。因此公司要求你寫你自己辭職是不能寫的,否則到時不給任何補償你也沒有法子的

4、建議你要求公司出具解聘你的證明,並支付你賠償金,否則要求繼續履行合同到期結束。如果公司不配合,你可以隨時向勞動局投訴公司的不合法做法

14樓:

那沒滿一年失業金怎麼領

在公司簽了一年的勞動合同,現還沒到期,公司要開除我,我又沒違反什麼,請問公司怎麼賠償我?

15樓:踏理尋法

公司沒有理由開除您。如果公司非要這麼做,您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告它。除非您同意,否則合同不能被單方面解除,您可以主張繼續履行合同。

當然了,你也可以不主張繼續履行合同,畢竟鬧翻了也不好再繼續在那裡做下去。那你就主張賠償。賠償數額=2×(工作滿一年補償乙個月的工資,半年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滿半年按半個月工資補償)。

希望能幫到您。

16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17樓:匿名使用者

去勞動仲裁告就可以,上面是法律意義。如果你真做不長時間就算了吧

解除勞動合同:在一家公司做滿十年了,合同未到期 被無故開除,應該要求怎麼樣的賠償??

18樓:因為冷所以靜

首先,你是被用人單位解除的勞動合同,如果你沒有過錯的話

1、用人單位沒有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你可以得到用人單位未提前乙個月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又叫代通金)——金額是你被解除勞動合同前的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乙個月的工資

2、你在用人單位的的工作年限有幾年?(有幾年,你就可以要你個月的經濟補償金,6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給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不足6個月的,支付半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3、你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你得注意,你在這幾年的工作期間,是否存在加班不給加班費、法定節假日未支付300%工資的情形,如果有的話——請求支付加班工資(雙休日是200%的標準支付,法定節假日是300%標準支付)

4、你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你得注意,你是否存在:用人單位沒有讓你歇年休假的情形,如果有的話,——要求支付年休假工資(工作一年,就可以休息5天的,這5天按照原工資基數計算)

5、你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你得注意,你是否存在:用人單位未給你辦理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等社會保險,如果有的話——要求用人單位給你補繳————注意啊,失業保險很重要,繳納了失業保險,你可以在失業期間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領取失業金

調離本單位——不懂你的意思,是說乙個系統,不乙個單位的麼?

其他忘了還有什麼了,實在不行,就去仲裁和訴訟去,成本不高,就是有點費時費力

產生勞動爭議之後,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就在人勞局申請,還可以去申請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在司法局,不用請律師,請律師是要花錢的,法律援助不收費,)

勞動仲裁也是不收費的,由國家保障的,你只管去申請就行,如果對勞動局的仲裁裁決不服的話可以在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15日內去法院起訴,訴訟費是10元,國家有規定的。

勞動爭議不好打,所以你要收好證據

不懂了再問吧!

19樓:匿名使用者

實際是20個勞動者都被裁員。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

單位主動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要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的。或者額外支付乙個月的工資後,可以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1條,46條,第47條規定,

被裁員的勞動者應該得到單位的經濟補償。按每一年工齡,補償勞動者乙個月的工資。

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10年,可以得到10個月的工資補償。

滿意答案是畫蛇添足。追問說是:裁員20幾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回答其他問題。

滿意答案說:勞動爭議仲裁是在人勞局申請。

我說:讓滿意答案作者去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是在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會去申請。

提問者最後的追問,表明提問者不是被開除和裁員,而是調崗。

20樓:匿名使用者

職工開除,是要經過工會同意的並報勞動局備案的,所以,絕對不會有無故開除的,肯定是會有原因的。

至於是否有補償,要看你的開除原因。

調離本單位本身肯定是有主體,即會說明是誰調離,什麼原因調離,自然也就是有針對性啊。

21樓:

告他侵權,違約金、精神損害賠償金、交通費

勞動合同到期之後沒有續簽,現在公司解聘我,應該有什麼賠償?

22樓:掙命的猴子

按照勞動合同法,3年以後未續簽超過一年 視作簽訂無固定期的合同,相關如下: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補償:未提前30天書面通知你應當支付你乙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還應當支付你5個月的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

一共可得到六個月的月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賠償如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合同未到期被公司解聘的問題,勞動合同未到期被辭退,企業應該怎麼賠償

這屬於用人單位單方面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單位應當支付你賠償金 2倍的經濟補償金 2008.1.1前的工齡每滿一年賠償乙個月工資,不滿一年算一年。2008.1.1後的工齡每滿一年賠償二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賠償乙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賠償二個月工資。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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