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未到期而被辭退,合同交還公司麼

時間 2022-03-09 00:40:47

1樓:伊犁將軍

勞動合同應當是簽訂雙方各執乙份,要求交還沒有依據,你可以拒絕。如果單位據此扣工資其行為違法。

賠償的問題

關鍵看單位解除是否違法,或者說符合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不符合,如果違法解除你可以依法要求賠償,如果符合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你可以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的規定看是否能要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的規定你可以依法主張賠償金。

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屬於你的財產,公司要求你交出是違法的,你有權到勞動局投訴解決。公司的行為屬於違法解除勞動關係,你有權要求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經濟賠償金,按照你工作的時間,工作每滿一年賠償你2個月工資的經濟賠償金。

與公司簽訂兩年勞動合同,合同未到期被辭退,再找工作會有影響嗎?

3樓:毛巾小律師

照你的說法,應該是公司每天的工作時間很長是嗎?如果超過法定工作時間而沒有支付加班工資或者違法要求加班的,那你可以自己提出解除合同,並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如果是單位辭退你,那你也可以得到經濟補償金,如果有加班還可以要求加班工資。

對今後的工作不會有影響。北京王律師

4樓:農民知識

首先看單位的工作時間是否合法 一周不能超過 48小時

再次辭職書必須30天提前交

第三,公司辭退你要給你經濟補償

5樓:微風

與公司簽訂兩年勞動合同,合同未到期被辭退,再找工作影響不大。

部分公司可能會要求求職者提供離職證明或者說明離職原因,可以靈活處理:

1.離職證明在搬家時掉了;

2.非能力因素,如離家遠,回家結婚等;

3.求職者需要信心十足,回答時不要閃爍其詞,讓面試官懷疑;

4.求職者也可以和原單位的直屬領導或者部門負責人打好招呼,如果有面試單位**調查時可以給你說一些好話。

5.面試單位往往更重視的是求職者的工作經驗、工作技能和溝通能力,其他的內容只是略微提及。

6樓:尤其傑出

可以解除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那果是被公司辭退的 對以後找工作是沒什麼影響的 即使你單位在當地勞動合障部門進行了網路招錄用人員備案 在你辭退後也只是進行簡單的人員刪剪操作 不會對你有什麼影響的

我和公司簽了勞動合同,但是合同還沒到期,公司事先沒有任何通知,就把我給辭退,我該怎麼維護自己的權?

7樓:張明君律師

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你是無過失的情況下唄即時辭退,還可以額外主張乙個月的工資。

因為是公司主動辭退你的,只要你不存在重大過失,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建議你先和用人單位方協商,協商不成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

如能提供更多資訊,則可給出更周詳的法律意見。

8樓:匿名使用者

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勞動賠償金!

9樓:

可以要求及經濟補償金

10樓:刀梧

我家乙個鞋廠打工,我屬於是暑假工吧,我來的時候在等他們的乙個單上寫的很清楚,乾到8月20號。上面有我和廠長的簽名。但是他現在(7.

26)就要讓我走。而且在我上班這段時間,我沒有犯任何錯誤。在這種情況下,我可以索要補償嗎?

員工和公司簽訂了三年的合同,但是合同未到期,若辭退員工,是否要陪償,應該如何陪償

11樓:韓飛律師

用人單位辭退勞動合同尚未到期的勞動者,是否應該支付補償或賠償,分以下3種情況: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本人工資,俗稱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乙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俗稱n+1;

3、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公司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縱橫法律網 穆守義律師

13樓:匿名使用者

視情況而定,合同未到期,如果無故辭退員工的,要承擔違約責任,若在合同中規定了違約金的,無論哪方違約都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是合同規定的可以立即辭退的情節,就不用賠償了。另外,可以看看合同有沒有免責條款,如果有,看看你是否符合其中的條款,有的話就不用賠償

合同未到期被公司解聘的問題,勞動合同未到期被辭退,企業應該怎麼賠償

這屬於用人單位單方面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單位應當支付你賠償金 2倍的經濟補償金 2008.1.1前的工齡每滿一年賠償乙個月工資,不滿一年算一年。2008.1.1後的工齡每滿一年賠償二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賠償乙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賠償二個月工資。經濟補償...

勞動法問題,勞動合同未到期公司要解除合同,賠償金如何計算?謝

1 賠償金應該怎麼計算?2 是按照上海市平均工資還是按照公司的平均工資計算呢?你能得到的賠償金包括 2.5個月的工資 這裡的工資是按照你前12個月的收入的平均數值,收入包括工資 補貼 飯貼等等。為什麼是2.5個月的工資,那是因為你在公司做了兩年三個月的時間,滿一年賠乙個月工資,滿兩年兩個月,不到一年...

勞動合同未到期,A公司倒閉,員工被流轉到同一總公司旗下的B公司,員工簽了同意流轉協議後,還能得到賠償嗎

如果這兩個公司屬於獨立的法人主體資格,這個不能算是續簽勞動合同,勞動者當然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 這種情況,a公司是否給員工經濟補償金,要看a公司如何做了,依法員工的工作年限a公司可以給經濟補償,也可以轉入新單位合併計算。附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十條 勞動者非因本人原因從原用人單位被安排到新...

公司和員工應簽訂勞務合同還是勞動合同

公司與員工之間簽訂的是勞動合同,范文如下 甲方 河北 工程 單位性質 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單位住所 開發區新科園東區 乙方 員工姓名 戶籍所在地位址 現居住地位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甲 乙雙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律 法規規定,在合法 公平 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 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公司要簽訂賠償協議,協議內容應該包括什麼

如果公司不與我繼續簽訂合同我有賠償嗎?回答 分情況 只要你不是嚴重違背勞動紀律 不適合在原有崗位工作,那你就有賠償,不管是經濟性裁員還是因客觀情況裁員都可以獲得賠償,計算標準是工資計算標準時你勞動合同簽訂後的12個月內的工資標準 但是你01年10月的工齡賠償已經計算 所以不能計算在這次賠償之內了 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