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進來,有個題目要諮詢,懂法律的網友請進來,諮詢個事

時間 2022-09-10 06:40:53

1樓:

b這樣說,只是想論證其對牛奶打翻無因果關係。但無論b如何把責任推到a的身上。其行為都對危害結果都具有直接因果關係。

因為因果關係是客觀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也就是a有因果關係,不能以此否定b的因果關係。因為兩者的因果關係可能結合導致危害結果的發生。

至於是否成立犯罪。那麼就要看該國是否認為本罪存在過失犯罪。那麼就是主觀是否有罪過的問題。

其實a.b之間的辯護不應該具有相互針對性。因為過失犯罪不可能成立共同犯罪。

他們主要要各自舉證自己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或者最輕就可以。起碼你這裡的題幹沒有太清楚地表明a.b之間的罪過如何,如果硬要說的話。

a應該對此事成立間接故意犯罪。因為牛奶可能會被路人踢翻等明顯可以預見,而他主觀是放任。而b.

如果是在大路上走著,根本沒看到牛奶瓶而踢翻的話,此為意外事件,不可預見。

是否認同,你可以補充問題

2樓:闖王鎮寶石

我個人覺得a在主觀方面是故意,以為他明知牛奶沒有蓋住蓋子,對牛奶被打翻的後果是有預見的,但是他放任的,或者說他是希望這個結果產生的。假如a是希望這個結果產生的,而b的行為直接導致犯罪結果的產生。他們兩不構成共同犯罪,各自承擔自己的刑責。

但b有粗忽大意的過失,可以在量刑情節上酌情處罰。至於b對a的反駁,假如b自己小心謹慎的話,這也是可以避免的。a 與b都有責任,這只是我個人觀點。

在乙個有牛奶不能撒在地上規定的國家來說,普通大眾是有遇見性的。假如無期待可能性,那這個法律就是有瑕疵的。

3樓:匿名使用者

國家規定牛奶不能撒地上,否則算犯罪---也就是只要有這個事實就是犯罪那麼a無罪

b構成犯罪

至於b不小心,這個只是從輕情節

b所說,是不用反駁的,因為那也是事實,呵呵,法官心裡自明

4樓:

這個案例很有意思。

假如某國規定「牛奶灑在地上是犯罪」,那麼,全體國民對牛奶可能灑在地上的後果,就應該有一種預見的義務,即法律假設每乙個人都應該有預見的能力。

據此,a的行為過錯,可以被認定為:過於自信的過失;b的行為過措,可以被認定為:疏忽大意的過失。

a、b各自對其行為負過失犯罪的責任,但是不構成共同犯罪(過失犯罪,不能構成共同犯罪)。

5樓:范特西

這是個邏輯問題嘛,跟法律有什麼關係。 a可以說是你打翻牛奶的,跟蓋子有什麼關係,就算蓋子開著,你不碰會撒麼!

6樓:眾獨想

ba只有過失

b則是犯罪

懂法律的網友請進來,諮詢個事 20

7樓:夏侯梵勤福宇

離婚有兩種方式:一是協議離婚,夫妻雙方需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簽訂離婚協議,並帶好結婚證、戶口簿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二是訴訟離婚,需到戶籍所在地法院提交起訴狀、原被告身份資訊等起訴材料起訴離婚,圍繞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舉證,由法院判決即可,訴訟離婚建議請個專業律師!

懂法律的進來,要具體知道某條的內容。

8樓:哆o啦o啦

首先要說的是:老師們真心無聊。。。選這麼神奇滴標的。。

接下來,我們解析一下:第一步我們要注意審題,原告控訴點為被告侵害了蝴蝶的生命。好,清楚了原告的控訴之後,辯方律師才能針對原告的指控進行辯護。

那接下來第二步就是確定辯護主題。那這個主題要怎麼定呢?很簡單,你認為侵害了蝴蝶的生命是吧?

那我們就以蝴蝶生命是否受到法律保護來進行辯護。法無禁止即自由嘛!ok了,這就是第三步了,我們具體來闡述一下這個問題:

首先,動物能否成為法律關係的主體呢?(我怕你急用,先發了。。。接下來我會慢慢寫。。。

希望你採納哈!)

一般來說,動物是作為環境(或自然)的乙個不可分割的部分受到法律保護的。就目前現狀來看,動物尚不是我國法律關係的主體。請注意,是在我國!

倘若是在德國的話。。。sorry,這是有罪的哦。

9樓:蟾蜍的夢

首先我們要假定乙個條件:是一般的蝴蝶,而不是野生動物保護名錄中收錄的蝴蝶;是野生的一般蝴蝶,而不是哪個人或單位養殖的蝴蝶。

基於上述的條件的,我們可以這樣

蝴蝶雖有生命,但是不能否定它是物,而不是人,其生命不能與人類以同等或類似的價值評價,其生命更是不受刑法保護的。那麼我們捕蝴蝶,如果說有罪就只能是對物的犯罪,蝴蝶是野生之物,並且不是受保護的野生動物,更非他人所有之物,所以不符合《刑法》關於故意毀壞財物罪的構成要件。而且我們的行為,是使它短暫而美麗的生命得以延續,並且給樂於觀賞和偶見的人以美的享受。

相關法條:《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二條 【故意殺人罪】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還可以上網查一下《野生動物保護名錄》作為佐證!怎麼樣,滿意嗎?

10樓:張偉傑律師

原告、被告是民事案件中對雙方當事人的稱謂,刑事案件是公訴機關(人民檢察院)代表國家行使控告權,出席法庭的檢察員稱為公訴人,被控告人稱為被告人;

作為被告人的辯護人(律師),認為捕蝶行為不構成犯罪,因為我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從該條文規定可以看出,只有非法獵捕國家規定的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才構成本罪,而捕獲一般品種的蝴蝶不構成犯罪,公訴機關並未提供被告人捕獲的蝴蝶是否屬於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相關證據,即沒有相關部門的認定,故被告人的捕蝶行為不構成犯罪。

11樓:藍心銀

看來你們的老師有創意了。首先要看這種喋是不是受到法律保護的昆蟲,是不是刑法中保護的物件,如果是,則入罪,如果不是,則無罪。

12樓:

毫無實際意義,也無法律意義。

懂法律的進來,律師更好,可**諮詢付費?

13樓:斯旭堯

夫妻有一方過世了,那麼夫妻的另一方能否將共同財產(房屋)轉到自己(或唯一子女)名下,要看過世這一方是否還有父母在世,如有,則不能;如果過世這一方的父母已經不在世,則夫妻的另一方、夫妻的子女均享有繼承權,若將房屋過戶到某繼承一人名下,其他繼承人需要放棄繼承。

這個共同財,有一半屬於過世一方的遺產,另一半屬於尚未過世的配偶。若遺產未被分割,未過世的一方仍然可以繼續住在房子裡;分割之後,尚未過世一方應該仍然可以繼續居住(因為仍然擁有一半產權,以及遺產中的一部分)。

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則第二順序繼承人無繼承權。

如果繼承人之間,未能就繼承的份額達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假設題主所問的家庭結構為三口之家,則房屋的產權份額,大概率為:配偶擁有75%的房屋產權,唯一子女的擁有25%的房屋產權。配偶與子女均可居住在該房屋。

14樓:李豔超律師

按序回答:

1、依法不能,因為除了配偶、子女外,女方還可能有父母在世。

2、如是婚後夫妻共同財產,有一半是屬於過世一方的遺產。沒有分割前,在世一方仍可居住。

3、有第一順位繼承人存在,就沒第二順位繼承人的事。

法律依據:《繼承法》第十條 繼承人範圍及繼承順序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15樓:大勝法務

您好,另一方夫妻是有權力將共同財產轉到子女名下,以及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一方過世以後,按照繼承順序,房子將由夫妻另一方繼承;其次的話遺產如何分割,可由您們雙方協商處理,只要合理分配且沒有任何異議,法院也會同意的。

16樓:一千年以後邂逅

在世的夫妻一方能不能處分這個房子,要看這個房子的權利歸屬。如果這個房子屬於去世一方個人的財產,那麼這個房子屬於他的遺產。有遺囑的按遺囑繼承,有移遺贈協議的話,按遺贈協議,都沒有的按法定繼承。

法定繼承,根據你的描述,他的法定繼承人應該是有他的配偶、子女、父母為第一順位繼承人,有第一順位繼承人情況下,第二順位繼承人不能去繼承的他任何財產。法定繼承能夠協商完成的情況下,不用告知法院的,如果協商事宜存在巨大分歧,受害的相關權利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繼承糾紛訴訟。

17樓:

請先原諒我說實話,你所在的城市沒有律師事務所嗎?其實諮詢是免費的,而請律師打官司才是要錢的,現在很多律師為了混口飯吃就開始要錢了。當然,也有不要的,要我說啊,你還是去當地找 律師直接當面問比較好,

18樓:

房子屬於遺產未有遺囑由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共同繼承。另一半擁有產權的一多半當然可以繼續居住。

19樓:歸翠琴

一,可以,二,不是,只要另一方還在世,夫妻財產還是在世的人分配,不構成遺產。財產分割了,當事人享有居住權。三,是案家人親密程度分配,年齡大小也是分配依據。祝你好運。

懂法律的進來、很急的問題!

20樓:狂潤

不會,只要他一直堅持自己,說「他們還沒分贓給我呢。這怎麼算呢」?

21樓:匿名使用者

同夥,窩藏

你朋友?呵呵,明顯說的是自己!

22樓:世把

事前知道麼,知道的話就算是同夥的了。動是什麼意思,用了麼?只要不是很大的案子一般不會受到牽連的。

懂法律的進來,懂法律的進來下

你好,根據 物權法 第二十八條的規定 因人民法院 仲裁委員會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 的徵收決定等,導致物權設立 變更 轉讓或者消滅的,自法律文書或者人民 的徵收決定等生效時發生效力。但 物權法 第三十一條 又規定 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條規定享有不動產物權的,處分該物權時,依照法律規定需要辦理登記的...

懂法律的進來。快點。急急急,懂法律的請進來答問,急急急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的規定,你辭職須提前乙個月向用人單位提出。用人單位接到你的申請後,須在法定時間內讓你休息,並將你的工資結清。收取押金本身就是違法行為。你辭職時可以一併要求退還 如果用人單位不退,你可以依法向勞動部門投訴,投訴時持能證明你勞動的證據即可,如工資條等。你可以提前乙個月最好書面通知她,通...

有懂法律的朋友進來看下!真正懂法律的朋友進來看下

如果你並沒有違反交通規則,則對方是要負全責的。在大多數情況下,電動車屬於非機動車,汽車是要負全責的。你說的那情況並不具體影響事故的認定。真正懂法律的朋友進來看下 跑了 本身是不加重的,但是是在量刑方面 會視為加重的乙個情節 公安的會說你的認罪態度不好等等 至於網上的東西 也許是記錄錯誤 也許是其中2...

懂法律的請進來謝謝,懂法律的請進來謝謝!

1.孩子判給母親。2.就保證書而言,是雙方的約定,不知內容,無法定論是否有效 如超出法律範圍則無效 3.賠償多少錢,要看誰的過錯。按30 70 或20 80 等等認定。4.孩子太小了,現在不要離婚,這樣有違道德倫理。等孩子大些再說吧。希望你能懂我的心意。1.哺乳期間,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可以,基本...

懂法律的進我該不該賠償,懂法律的進來看看,關於工資和押金該不該扣的問題

廣東胡律師 你確定不是你偷的,在法律上你沒有賠償責任,你可以報警由 調查找到盜號者。網路是虛擬的,其本身就存在著許多的問題。鑑於你說的這種情況,想要追回被盜的物品是很困難的。但是這個損失也不應該讓你來賠償,因為你也是受害者,這個盜竊的行為不是你實施的,所以說你沒有賠償的責任。賠一半就算是講道義了。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