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婚姻法,關於婚姻法的內容?

時間 2022-08-23 02:52:13

1樓:重案先鋒

法律規定是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不准結婚。

如果依照你的說法是第3代和第4代的關係那法律上就允許結婚。

遺傳病的概率不是很高,畢竟已經隔那麼多代了,但是比毫無血親關係的又要高一點。

2樓:匿名使用者

新婚姻法_2006年新婚姻法

第二章 結 婚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第十一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第十二條 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對重婚導致的婚姻無效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

3樓:

從法律上講「直系血親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不得結婚,從醫學上講只要醫生經過檢查後,確定遺傳病的概率在一定的範圍之內,可以結婚,那就準備辦喜事吧!

「遺傳病的概率」還是諮詢這方面的醫生吧,在這說大小,不是白說嗎!!!還要看你們家族的遺傳病什麼情況下是顯性,什麼情況下是隱性,是可以推算出來的,必須對你們家族的遺傳病史有一定的了解才行啊!!

4樓:手機使用者

估計婚姻法**

去看看吧,可能你會知道的。

關於婚姻法

5樓:愛喝粥

雖然法律不提出結婚時支付彩禮,但是現實中卻存在大量彩禮糾紛。基於這種現實,我國婚姻法和司法解釋對彩禮的處理也作出了規定。

按照司法解釋的規定,在下述情況下,離婚時應當返還彩禮: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只要符合上述任何一種情形,離婚時,支付彩禮的一方(一般為男方)就可以要求返還彩禮;如果對方拒絕返還彩禮,那麼就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返還彩禮。

6樓:在昌溪吃炸雞的白果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根據婚姻法的司法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關於婚姻法的內容? 30

7樓:

1、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女方家長無權代辦。

2、女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申請宣告婚姻無效。

8樓:勵鶴蒙山蘭

婚姻法是調整一定社會的婚姻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和,是一定社會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現。其內容主要包括關於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婚姻的效力,特別是夫妻間的權利和義務等。從調整物件的性質看,婚姻法既包括因婚姻而引起的人身關係,又包括由此而產生的夫妻財產關係。

2011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關於《婚姻法》的最新司法解釋,引起廣泛關注。

婚姻法的內容多數為強行性規範,概念上有廣義和狹義的區別,廣義的婚姻法的調整物件除婚姻外,還包括家庭關係,其名稱是在擴大意義上使用的,如1950年和1980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既有結婚、夫妻關係和離婚的規定,又有關於父母子女和其他家族成員間權利義務的規定。其內容較親屬法窄,但較狹義的婚姻法寬,實際上是婚姻家庭法。狹義的婚姻法的調整物件僅限於婚姻關係,其名稱也是在嚴格意義上使用的。

新婚姻法:主要內容  2011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並於2011年8月13日起施行。

(一)首次明確以結婚登記程式存在瑕疵為由主張撤銷結婚登記應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二)明確規定親子關係訴訟中一方當事人拒絕鑑定將導致法院推定另一方主張成立的法律後果。

(三)首次明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婚後產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財產。

(四)明確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五)首次明確離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貸款購買的不動產應歸產權登記方所有。

(六)明確規定當事人協議離婚未成則事先達成的附協議離婚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不生效。

9樓:匿名使用者

在你的婚姻當中如果沒有明顯的欺騙或者故意隱瞞事實真相的行為,比如故意隱瞞家庭財產等,你是無法起訴他們的 ,單就精神損失也無法成立的,畢竟沒有充分的理由。

10樓:牛博易

這個是不能的,他和你離婚的原因不明不白,表妹應該不是直接導火索,何況你們沒有孩子,你老公是個渣男毋庸置疑,不管他是什麼原因,你有你自己的生活,何必去為難他為難你自己。早脫離早重生。除非你還放不下這個婚姻。

歡迎追問,記得採納一下

11樓:有心人

民事案件的追訴期只有兩年的時效,你已經沒有這個追訴期了。不要再去追訴了,法院不會受理的。

我國出台的與婚姻法有關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12樓:金果

與婚姻法相關的法律法規,包括婚姻登記、婚姻法及最高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的司法解釋、家庭方面的收養、繼承等,具體有: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一條 本法是婚姻家庭關係的基本準則。

2、《婚姻登記條例》第一條 為了規範婚姻登記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實施,保護婚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以下簡稱婚姻法),制定本條例。

3、《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第一條 為保護合法的收養關係,維護收養關係當事人的權利,制定本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為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的繼承權,制定本法。

13樓:北京王芳律師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如何認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若干具體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關於審理離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問題的解答》、《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婚姻登記條例》、《關於人民法院在審判工作中能否採用人類白細胞抗原作親子鑑定問題的批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夫妻離婚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確定的覆函》、《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婚姻登記行政案件原告資格及判決方式有關問題的答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受理現役軍人提出離婚案件應參照執行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關於軍隊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暫行規定》的覆函等等

14樓:匿名使用者

《民法通則》。

這都屬於民法的範疇,所以很多法都有關於婚姻的規定,就連商法中都有個別規定。

關於婚姻法,關於婚姻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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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婚姻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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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問題比較模糊,不好給你準確的答覆,就你涉及的問題回答如下 1 男女在結婚前一方的財產屬於個人所有,除了有約定以外,不因婚姻關係存在就轉化為共同財產,不論結婚時間多少年。舊的婚姻法及相關解釋曾規定結婚8年以上可以認定為共同財產,新婚姻法已經廢除這規定。2 寫遺囑完全根據遺囑人的自願,可以在遺囑中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