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業協議無效的情況有哪些,競業禁止協議無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勞動法律網

時間 2022-03-17 10:42:49

1樓:紅巾搵淚

競業協議無效的情況有哪些?「競業協議」標準稱法為「競業限制協議」,其無效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協議主體錯誤

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的企業一方,應是擁有商業秘密的權利人,即必須要有商業秘密的存在,這是實行競業限制的乙個非常重要的前提條件。同時,協議的另一方必須是符合競業限制適用條件的人員,如果不滿足協議簽訂的主體條件很可能導致協議無效。《勞動合同法》第24條規定,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

因此,競業限制適用的主體不是任何員工。如果用人單位與普通員工約定了競業限制條款,將因主體錯誤而無效。

2、超過競業限制的期限

《勞動合同法》第24條規定,競業限制協議的限制期限不得超過兩年。也就是說,如果雙方在協議中約定的期限超過兩年,則超出部分應當認定為無效。

第3、不給勞動者補償

用人單位讓勞動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就必須給予勞動者相應的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給付經濟補償金,則該協議不對勞動者產生效力。

2樓:華律網

「競業協議」標準稱法為「競業限制協議」,其無效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1、協議主體錯誤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的企業一方,應是擁有商業秘密的權利人,即必須要有商業秘密的存在,這是實行競業限制的乙個非常重要的前提條件。同時,協議的另一方必須是符合競業限制適用條件的人員,如果不滿足協議簽訂的主體條件很可能導致協議無效。

《勞動合同法》第24條規定,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因此,競業限制適用的主體不是任何員工。如果用人單位與普通員工約定了競業限制條款,將因主體錯誤而無效。

2、超過競業限制的期限《勞動合同法》第24條規定,競業限制協議的限制期限不得超過兩年。也就是說,如果雙方在協議中約定的期限超過兩年,則超出部分應當認定為無效。第3、不給勞動者補償用人單位讓勞動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就必須給予勞動者相應的經濟補償。

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給付經濟補償金,則該協議不對勞動者產生效力。

競業禁止協議無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勞動法律網

3樓:高昂雄雞

競業限制期限超過2年的,超過2年部分無效;約定補償金標準低於勞動者工資標準30%的,該約定可以變更為30%;約定在職期間發放的,沒有法律依據,應認定為工資。競業限制補償金,必須是在勞動者離職後競業限制期間發放。過高的違約金標準,勞動者如違反競業限制條款,勞動者可以也應該請求調減。

以下競業限制協議是否有效??

4樓:容諾娜

普通操作工不應該有保密義務的,所以應該是無效的。至於補償金違約金,可以補充協議,麼有補充的,合同無效。

5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認為還是有效果的,在民營企業,不認真做事,解雇人都是正常的。貌似現在就業壓力有些大。有人做不好自然有做的好的人上崗。當然做多少得多少這是必須的。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6樓:洛離灬

普通操作工應該無所謂的吧,,我們公司也籤這個,,但一般都是培養做儲備幹部的人員才籤的

關於競業限制協議,競業限制協議補償標準

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規定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智財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

競業限制條款無效的情況有哪些,競業限制補償金沒有在協議中標明,勞動者可否認定為無效協議,依據是

競業協議 標準稱法為 競業限制協議 其無效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 協議主體錯誤簽訂競業限制協議的企業一方,應是擁有商業秘密的權利人,即必須要有商業秘密的存在,這是實行競業限制的乙個非常重要的前提條件。同時,協議的另一方必須是符合競業限制適用條件的人員,如果不滿足協議簽訂的主體條件很可能導致協議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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