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職工違反計畫生育政策生育,用人單位能否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時間 2022-02-14 19:55:19

1樓:北京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這一規定並未限定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是否符合計畫生育政策規定,因此我們通常的理解就是,即使女職工懷孕、生育不符合違反計畫生育的規定,用人單位也不得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但是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對違反計畫生育政策的女職工作出違紀處理。

2樓:陶吧基佬摯

對於女職工的生育保護,我國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和 《勞動法》規定了其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特殊待遇與解雇保護政策。但是,對女職工的生育保護待遇的全部適用,應當有乙個前提;即該女職工的生育是符合國家計畫生育政策的。我國的計畫生育政策目前有兩個基本原則:

一是生育以結婚為前提;二是一對夫妻只能生育一胎,除非符合當地生育二胎的條件。違反這兩個原則的,則應當屬於違反計畫生育政策。依據 《女職工保護規定》第15條:

女職工違反國家有關計畫生育規定的,其勞動保護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計畫生育規定辦理,不適用本規定。不少人甚至有些律師都據此認為,違反計畫生育政策的女職工,不享受任何相關的勞動保護待遇。

事實上,從《勞動合同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和《婦女權益保障法》的相關規定,不難看出,

法律對三期女職工的解雇保護是不具體區分系何種原因導致的懷孕,是否違反國家的計畫生育政策也在所不問,因此,只要有懷孕和生育的事實,用人單位就不能以此為由與女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另外,未婚先孕和未婚生育是兩個概念,女職工只要在孩子出生之前辦理了結婚登記並取得了准生證等相關法律手續,就不違反國家計畫生育政策,應享有全部相關的勞動保護待遇。

女職工違反計畫生育政策生育,用人單位能否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3樓:北京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這一規定並未限定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是否符合計畫生育政策規定,因此我們通常的理解就是,即使女職工懷孕、生育不符合違反計畫生育的規定,用人單位也不得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但是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對違反計畫生育政策的女職工作出違紀處理。

4樓:中色

對於女職工的生育保護,我國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和 《勞動法》規定了其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特殊待遇與解雇保護政策。但是,對女職工的生育保護待遇的全部適用,應當有乙個前提;即該女職工的生育是符合國家計畫生育政策的。我國的計畫生育政策目前有兩個基本原則:

一是生育以結婚為前提;二是一對夫妻只能生育一胎,除非符合當地生育二胎的條件。違反這兩個原則的,則應當屬於違反計畫生育政策。依據 《女職工保護規定》第15條:

女職工違反國家有關計畫生育規定的,其勞動保護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計畫生育規定辦理,不適用本規定。不少人甚至有些律師都據此認為,違反計畫生育政策的女職工,不享受任何相關的勞動保護待遇。

事實上,從《勞動合同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和《婦女權益保障法》的相關規定,不難看出,

法律對三期女職工的解雇保護是不具體區分系何種原因導致的懷孕,是否違反國家的計畫生育政策也在所不問,因此,只要有懷孕和生育的事實,用人單位就不能以此為由與女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另外,未婚先孕和未婚生育是兩個概念,女職工只要在孩子出生之前辦理了結婚登記並取得了准生證等相關法律手續,就不違反國家計畫生育政策,應享有全部相關的勞動保護待遇。

女職工違反計畫生育的,用人單位能否辭退

5樓:北京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這一規定並未限定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是否符合計畫生育政策規定,因此我們通常的理解就是,即使女職工懷孕、生育不符合違反計畫生育的規定,用人單位也不得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但是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對違反計畫生育政策的女職工作出違紀處理。

6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女職工的生育保護,我國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和 《勞動法》規定了其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特殊待遇與解雇保護政策。但是,對女職工的生育保護待遇的全部適用,應當有乙個前提;即該女職工的生育是符合國家計畫生育政策的。我國的計畫生育政策目前有兩個基本原則:

一是生育以結婚為前提;二是一對夫妻只能生育一胎,除非符合當地生育二胎的條件。違反這兩個原則的,則應當屬於違反計畫生育政策。依據 《女職工保護規定》第15條:

「女職工違反國家有關計畫生育規定的,其勞動保護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計畫生育規定辦理,不適用本規定。」不少人甚至有些律師都據此認為,違反計畫生育政策的女職工,不享受任何相關的勞動保護待遇。

事實上,從《勞動合同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和《婦女權益保障法》的相關規定,不難看出,法律對三期女職工的解雇保護是不具體區分系何種原因導致的懷孕,是否違反國家的計畫生育政策也在所不問,因此,只要有懷孕和生育的事實,用人單位就不能以此為由與女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另外,未婚先孕和未婚生育是兩個概念,女職工只要在孩子出生之前辦理了結婚登記並取得了准生證等相關法律手續,就不違反國家計畫生育政策,應享有全部相關的勞動保護待遇。

7樓:鹽山小伙啊

不能。《婦女權益保障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用人單位不得解除與懷孕女職工的勞動合同,但這些規定均沒有區分女職工的懷孕是已婚的還是未婚的,是符合計畫生育的還是違反計畫生育的,只要是女職工懷孕的,就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就業保障權(事業單位、**機關等是例外)。女職工違反計畫生育政策的,當地計畫生育機關會進行相應的處罰,基本上和用人單位無關。因此,以員工違反計畫生育政策為由解除其勞動關係的做法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8樓:霞姐一直在你身邊

看每個單位,如果是比較嚴格的單位就會。私企的話就不一定。

違反計畫生育政策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9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不會解除勞動合同。

職工違反計畫生育政策,在《勞動法》及《勞動合同法》中並無直接對應的用人單位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條款。

相反,《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婦女權益保障法(2005修正)》有保護婦女權益的相關條約。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5條 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婦女權益保障法(2005修正)》

第27條 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但是,女職工要求終止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的除外。

女員工違反計畫生育能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10樓:北京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這一規定並未限定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是否符合計畫生育政策規定,因此我們通常的理解就是,即使女職工懷孕、生育不符合違反計畫生育的規定,用人單位也不得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但是用人單位可以根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的規定對違反計畫生育政策的女職工作出違紀處理。

11樓:匿名使用者

1、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受到法律、法規的嚴格保護不能絕對化。2、勞動合同法第42條的規定排除了用人單位在第40條、41條規定的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但並未禁止在勞動者具有第39條規定的幾種情形時,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該法第二十六條第1款第1項規定的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情形是: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閱或者變更勞動合同。」3、女職工在生育期間如果有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將喪失享受特殊保護的權利。《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15條規定:

「女職工違反國家有關計畫生育規定的,其勞動保護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計畫生育規定,不適用本規定。」由於其違反計畫生育生的第二胎,因此,你公司可以直接與其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關係終止。不需要支付任何補償金。

12樓:匿名使用者

自己查詢勞動合同法,看上面關於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能否以違反計畫生育政策為由解除職工的勞動合同

13樓:

第一,首先要看單位所在省有沒有規定女職工違反計畫生育政策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有規定,那麼單位當然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沒有地方性規定那麼看下面第二條。

第二,如果單位所在省沒有明確規定女職工違反計畫生育政策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那麼要看單位的規章制度中是否有規定女職工不得違反計畫生育政策,有規定並且經過公示而女職工實際違反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單位沒有規定的就不能以女職工違反計畫生育政策為由而解除勞動合同。

違反計畫生育政策被單位開除,單位這樣做合法嗎?(員工手冊上有違反計畫生育政策,解除勞動合同這一條),

14樓:微風

違反計畫生育政策被單位開除,單位這樣做屬於合法行為,單位不需要支付補償金。單位的規章制度已經明確規定「員工手冊上有違反計畫生育政策,解除勞動合同這一條」。

員工在與企業簽訂合同時,已經明知企業已經將違反計畫生育規定非婚生育或者無計畫生育超生作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規定,員工仍然違反計畫生育政策的,企業可以基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將其開除。若員工與企業簽合同時,企業未將違反計畫生育作為違反規章制度的規定,那麼企業就將員工開除就是違法的。

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任何單位不得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為由,辭退女職工或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四條規定:

「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第七條規定:「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 ;

第十五條規定:「女職工違反國家有關計畫生育規定的,其勞動保護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計畫生育規定辦理,不適用本規定」

勞動部《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問題解答》第四條規定:「實行勞動合同制的女職工,在合同期未滿的情況下,任何企業和個人都不得以懷孕、生育和哺乳為由,解除其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破產下崗女職工退休年齡,破產下崗女職工退休年齡

破產下崗女職工退休年齡為男滿60周歲,女滿50周歲。根據1978年6月 頒發的 關於工人退休 退職的暫行辦法 和 關於安置老弱病殘幹部的暫行辦法 國發 1978 104號 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 男性幹部 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

哪些勞動是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有哪些

1 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的勞動。因為礦山井下的勞動條件都是非常艱苦的,作業環境差,危險因素多,勞動強度大。這裡從事礦山井下勞動是指常年在礦山井下從事各種勞動,不包括臨時性的工作,如醫務人員到井下進行 和搶救等。2 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是...

女職工休產假工資怎麼計算,女職工休產假期間工資怎樣發放

根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 第八條規定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 支付 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專案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 支...

國企女職工的退休年齡如何確定,國企女職工的退休年齡如何確定?

根據 和本市的規定,職工退休年齡是 1 女職工在管理崗位或專業技術崗位的,年滿55周歲退休 女職工在非管理崗的,年滿50周歲退休 2 因病或非因工致殘,依照勞動鑑定程式經市 區 縣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達到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女年滿45周歲 不分工人幹部 3 從事高空和特別繁重體力勞動工作累計...

女職工生育期間產假有何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發放標準(相關國家的法律法規)?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的計發標準 1 女職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 難產的增加15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乙個嬰兒增加15天 晚育的增加60天 2 女職工妊娠不滿2個月流產的,產假為15天 妊娠2個月以上不滿3個月流產的,產假為20天 妊娠3個月以上不滿4個月流產的,產假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