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關於公司勞動法方面的問題,關於勞動法的問題,急!!

時間 2022-01-04 23:33:23

1樓:深圳百問不煩

1,按你所述情形,可以拒絕公司的要求,勞動法規定,公司對員工調崗應當取得員工的同意。加班亦應取得員工同意,但是需要支付加班工資。

2,看你的勞動合同是否對此已有約定,沒有約定的,你可以拒絕,公司無權強制要求你們去。

2樓:冷冷的冰雨

一、關於你去不去、給不給加班費用的問題。你有沒有跟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如果簽訂有勞動合同,看勞動合同上是怎麼規定的,是不是只是說你從事財務崗位,如果是,那公司沒有跟你協商就擅自違反合同給你條換崗位,那公司就是違法的。如果合同沒有規定你你只從事財務崗位,那你就應該服從公司的調動。

二、不給加班費是不 對的,不管合同上有沒有寫明加班費的事,勞動法就是那樣規定的,公司必須給加班費。

希望能解決你疑惑。

3樓:近江謠熊

1,公司這樣的規定,如果規定到你頭上了你就必須去,但是必須給你加班費。

2,不去在勞動法上站不住腳,他不給你加班費才可以另:不想幹趕緊撤職,你跟公司談勞動法一般等於你不想在這繼續幹了。

再另:如果是部門直接的協調問題,那就不是法律問題而是你們其他人去跟上頭老總或者工會提意見搞死人力資源部的問題。

4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說,勞動合同上都有工作崗位服從用人單位安排的條款,如果涉及到加班,可按照勞動法規定主張加班費。

關於勞動法的問題,急!!

5樓:牛牛最美冔

可以肯定地告訴你,公司的做法有如下錯誤: 1、未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2、扣你乙個月的工資,且工資與你們之間約定的不一致;這是明顯的違約行為。 3、用所謂的「磨合期」,勞動合同法只有試用期,且還要給工資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4、加班不付加班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針對你所述的這種情況,請你先與單位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到單位所在地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投訴,請求幫助,相信他們會給你幫助的。

6樓:迷失

你好!你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的勞動監察科去投訴,如果申請仲裁的話,你還要提供10月到公司上班的證據,因為公司一直沒與你簽訂勞動合同 你只能以發放工資的對賬單作為證據,北京目前的實踐,多數單位發放工資是採用銀行卡打卡的方式進行的。所以員工可以持個人身份證明前往銀行,列印銀行帳戶的對帳清單,並要求銀行櫃檯蓋章確認真實性。

切記需要櫃檯蓋章確認,否則就可能會不被仲裁或者法院認可

關於勞動法的一些問題,急

7樓:貴陽傑律師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你們要確認和單位之間的勞動關係的事實,如 工資單,考勤記錄,工作過程中的檔案記錄。

其次,確認勞動關係後,可以要求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補發加班工資。

第三,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雙倍工資,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第四,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祝福!

8樓:任若蘭

今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交過社保。

就以上問題你可依法提起雙倍經濟補償!09年12月至10年6月7個月雙倍工資!補發養老社保!

但現在公司因為我回去睡覺就要開除我。我想諮詢是否合法,不合法!要求公司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2個月工資!

我很想去告他們,想問下該去哪些部門反映,會有什麼結果。請詳細些,大家幫幫我對付這個惡劣的公司吧。

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遞交勞動仲裁申請書!如果你所述屬實,結果就是我上面講的!

9樓:

建議你提起勞動仲裁。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完全有權利提出勞動仲裁,但在這之前請注意收集相關證據。

1)證明你在該公司工作的相關證明,如考勤記錄、工作記錄、在工作中與客戶的業務記錄等,以及你工資證明,證明你與該公司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2)如在非工作日加班,也注意收集相關證據,如在休假日的工作記錄,辦理業務的證明 ,也可以請同事或客戶作人證。

在收集以上證據後,可根據勞動合同法,公司與你之間有勞動關係,未簽訂勞動合同,則將處以2倍工資的賠償。

只要你的證據充分,根據你所講的情況,將會按你原工資的2倍給予賠償,並且在國定假期內的加班可依法給予加班工資。

關於勞動法問題。急!急!急!!!

11樓: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和第八十二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

跟據你的情況,單位沒和你籤就業合同(勞動合同),你可以向單位主張要雙倍的工資作為賠償。可以要求雙倍的工資從工作的第二個月起算。

你向單位提出過離職申請,但是單位沒有同意,視為單位不同意解除勞動關係,那麼你也就不能隨意不去工作。但是單位不可以以扣押乙個月工資,不付的話,可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強制執行。

一般來說,你只想向單位要回乙個月工資,根據上面的法條,單位聰明的就該給了。不然,你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勞動仲裁的時候,把《勞動合同法》八十二條一說,他就得付的更多。私下的協議,給你的補償不會多,至少沒有經過勞動仲裁的方式給的多。

但是仲裁後,你拿到工資和賠償時間要長,還要一些法律成本。哪種方式向單位要工資,你自己考量下吧。

12樓:匿名使用者

指亂世之中自保的方法

13樓:簡簡單單

現在去仲裁,要以公司沒有參保而解除合同。參考法規:《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另外:用人單位沒有簽認合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參考法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4樓:裝蓴_咱卟屑

1.你未滿18,他雇用你已經犯了勞動法。

上班的第一天就該簽合同上保險

2.你足可以仲裁他

3.你找他談,不給你,你就仲裁他去吧。

15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沒有籤勞動合同,因此從第二個月起,單位應當給你發雙倍的工資,有因為沒有按月給你發工資,屬於「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所以你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走人。還可以要求給你半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急!急!急!公司把我逼上絕路……關於一些勞動法問題的諮詢

16樓:

1、房產如屬單位分的福利,叫你搬遷應為你解決安置房;

2、不搬停水停電沒有法律根據;

3、以此作為績效考核違反勞動法;

4、如因此影響你的工資獎金,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17樓:韓飛律師

如果以此對你進行考核,影響你的工資和獎金等,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即使房子不是你的,住了20多年,讓你搬遷,也應給你一些補償!

18樓:匿名使用者

在老闆的面前表現好點

關於勞動法的問題 急!!!!!!!!!!

19樓:

可以這樣,但首先是勞動合同的終止賠償

20樓:

廣東胡律師:

你們要賠償的話除非單位解雇你們,單位現在只是規避《勞動法》找勞動服務中介公司與你們簽定「勞務派遣合同」,建議如果你們已工作超過十年的話,去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單位這種規避勞動法並不違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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