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簽勞動合同要辭職但單位不放人怎麼辦

時間 2022-01-15 02:35:52

1樓:匿名使用者

盲目的從業者,無法抉擇!

1、站在道義的角度:我個人覺得你應該緩一段時間,把手頭的工作交接清楚了,就像你說的帶乙個人出來頂你做的事。這個屬於個人道德操守的問題。

即便原單位有再多的對不起你的地方,你都需要把自己的份內事情做好。上述僅為我個人之見。因為我覺得,寧願是公司對不起我,我也不會對不起他!

2、站在職業的生涯角度:今天有份好的工作,等待你。擇日一定還會有比這更好的工作要你去選擇。

難道你都這樣草率的決定嗎?任何公司用人的標準都在向忠誠靠近。企業的老總圈時下都信奉一句話:

忠誠比能力更重要!仔細尋味這句話,不難看出,所有的企業要求員工的都有忠於公司、忠於企業、終於老闆!有一天新的單位知道你這樣離開的原單位,你試想重用你的機會還有多少?

3、從現在的公司看待這個問題:你的工作無人接替!說明了什麼?

說明了你在目前這家單位的重要性!老闆對你的器重與信任。你又給公司帶來了什麼?

待遇不好,可以向領導反映,向主管部門提要求,選擇離開絕對不是乙個明智的選擇!我們都知道溝通無障礙,這句話,為什麼我們不嘗試去做。

所以我個人覺得,你還是留下來好了。至少把你手頭的工作交接一下。做人要有始有終!

2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這家公司可以說鑽了法律的空子,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它並沒有違法。因為根據合同年限,試用期確實有半年的情況。我覺得你不應該過多患得患失。

對於乙個月工資來說,自己的前途似乎要重要的多。不要在這方面浪費太多的時間和精力,以最好的狀態和心情投入到新工作中去吧。

3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告他去 一天班也不給他多上 你去找個律師做你** 一告乙個準

4樓:

告到勞動局去,你公司沒有跟你簽合同,他們就違法了,所以這個你是佔優勢的!

5樓:今日看啥片

立即申請勞動仲裁,你的情況絕對有利,因為即使沒簽合同,只要有勞動關係事實就可以視為僱傭關係存在,單位無權扣押你的工資.並立即提交辭職信,記得用**信,這樣公司無法以未收到為藉口拖延。

維權溝通,畢竟這裡邊有個人的原因,建議不要把公司搞的太僵,正常維護個人權益就行了。

提出離職公司不放人怎麼辦?

6樓:lnx的守望

一、1.有辭職申請書就夠了,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只要提前書面申請,就可以辦理離職手續。。法律規定上,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單位辭職,到期就可以離職。

辭職是通知單位,不是要批准。如果單位不辦理離職手續,造成損失,可以要求單位賠償

2.最好是和單位協商,把道理講清楚,找人交接完,如果沒辦法協商一致,有損失去人社局申請仲裁。

二、《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拓展資料

離職,是指職工離開原職務和原工作單位的勞動法律制度。有兩種情況,一種是離職休養,離職入校學習進修,停薪留職,這種離職不終止勞動法律關係;另一種是職工本人要求辭職被單位批准離職,被單位辭退離職、自動離職等,這種離職終止勞動法律關係。離職職工根據不同情況享受不同的待遇。

員工離職分為兩種:

(1)員工主動離職,即員工單方面向企業提出離職申請;

(2)企業因為員工不勝任崗位、試用不合格或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由企業方提出終止雙方勞動關係。

7樓:豆哥說

公司不放人的根本原因,是在實際的工作中需要你。你的能力強,專業技術過硬,放你走是公司的損失。這時候你可以提要求,漲工資。

工資加到多少,你願意繼續留下來工作。如果彼此談得攏,可以繼續留在公司上班。

8樓:

勞動者辭職,用人單位不批准的,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的形式給用人單位郵寄乙份辭職書,保留好快遞詳情單以及影印乙份辭職書,辭職到期以後,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工資以及為其辦理離職手續。

1、從我們提出辭職之日開始計算。滿足30天就可以自動離職了。這個公司不論放不放人都沒用。

2、我們可以**投訴勞動執法監察大隊,當然也可以直接區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

3、如果我們有很緊急額事情。需要在短時間內離職。可以申請急辭。這個一般公司都會允許的。

4、主動找比較高階的領導說明情況。畢竟官大一級壓死人。而且高一級的領導並不了解你。

5、即使我們提交了辭職也要做好分內的事情,1是不給別人留下藉口。2不給那些居心悱惻的人留下話柄。

9樓:韓飛律師

辭職後,公司不放人,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的形式給公司郵寄乙份辭職書,保留好快遞詳情單以及影印有乙份辭職書,辭職到期以後,要求用人單位結清工資以及為其辦理離職手續,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辭職後的工資,勞動者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0樓:花朵清香

只能用離職證明,公司不放人,每天找你老闆談一次,特別在他忙的時候,煩他,讓老闆看到你去意已決的決心,

11樓:

離職申請單交上去,到一定時間就可以自動離職了。

12樓:qq小吃

你的辭職報告是唯一證明你提出辭職的證明。如果你給領導遞交了辭職報告,時間已滿乙個月,即使領導不批准你離職,你也可以走人了。從法律上講,你不違約。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採用ems郵寄的方式通知單位,你提出辭職的時間及30日後離職,時間到,不需要單位批,可立即走人。

1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拖欠工資就馬上走人,如果拖欠工資就到附近的勞監中隊投訴他,保證勝訴

15樓:匿名使用者

用郵箱的的方式啊,或是你當時給領導提出時的談話錄音,都是可以的,或是書面的申請交到人事那裡就可以的,其他的方法相信你也會。。。他們不批是他們的事情,你做到合同約定提前乙個月,或是乙個星期,都是可以的,看合的的長短。。(沒有籤也沒有關係,打卡證明,工資發放流水,翎工資簽字等等都是可以證明的)

16樓:

哪沒有辦理離職書 想走怎麼辦

17樓:匿名使用者

找各種理由請假或者曠工,工作消極。 領導馬上開你

18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離職公司不放人的做法:

法律規定提前30天書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就可以離職。建議以特快專遞的形式,將辭職信郵寄到的人事管理部門,在郵單上寫明所郵寄的物品是辭職信。

然後等上30余天,就可以直接去的人事部門要求辦理辭職手續,開具解除勞動關係證明、結算工資等。

如果不同意,可向勞動部門投訴。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9樓:匿名使用者

你先確認你的勞動合同期限是到什麼時候。

你勞動合同已經到期了,而且今年的還沒簽,你可以儲存乙份你的「離職申請書」,拍拍屁股走人,反正都不在那裡做了,難道他們會拿著去年的勞動合同告你?還是扣你工資?(你都不在這那了,扣你工資也只是賬面的了)

20樓:匿名使用者

就是錢的問題嘛 是不是扣著工資呢!

21樓:悉君

如果走了,倒時候不發你工資,這種事情要怎麼處理

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公司不放人不發工資的,那要怎麼辦?

22樓:華律網

不簽定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為,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最高為11個月。證據方面能夠證明勞動關係即可,比如工資條,打卡記錄、工裝、工作往來資訊、同事證言等。工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發放,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提成等全部費用。

拖欠或扣發工資違法,你可以要求全額發放。超過合同約定工資發放日15天以上算拖欠。公司拖欠工資可以採取以下幾種方式解決:

首先,先去找公司領導進行協商,索要拖欠的工資。如果公司繼續拖欠,問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為公司暫時周轉不開,此時讓公司出具一張欠條。其次,如果與公司協商無果,那麼就去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讓勞動監察大隊進行處理,一般問題到這裡就可以得到解決。

最後,如果勞動監察大隊處理無果,那麼此時就需要收集相關證據到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勞動仲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2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等。

24樓:韓飛律師

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報酬,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在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後,仍不支付的,用人單位還需要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用人單位拖欠勞動報酬,勞動者可以即時基礎勞動合同,不需要單位的同意,並且能夠獲得經濟補償金。

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就應當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超過乙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還需要支付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內的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沒簽勞動合同怎樣辭職,沒簽勞動合同 怎樣辭職

勞動法規定,公司應於勞動者入職乙個月後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乙個月後還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從第二個月起每月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作為補償。1 公司沒簽勞動合同,以此為由隨時都可以走人,但必須按此理由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並讓他們籤收穫 送達,不需要單位批准,這是合法的。2 合法而有效的方法是,第一...

沒簽勞動合同辭職,未簽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走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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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你的描述 1 沒有籤勞動合同,員工隨時可以提出辭職,解除勞動關係,不需要提前乙個月提出。2 單位扣發你半個月工資沒有法律規定,沒有權利扣發。3 你可以直接去勞動局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這個比較快。當然,你也可以去勞動仲裁,申請仲裁,要求單位1 發放全額工資 2 單位支付你未籤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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