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不加刑的法律規定,上訴不加刑的原則是什麼?

時間 2022-01-08 01:01:51

1樓:雅盛超

上訴不加刑是為保障法律的正確實施,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六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實,人民檢察院補充起訴的以外,原審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第二百二十七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發現第一審人民法院的審理有下列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式的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一)違反本法有關公開審判的規定的;

(二)違反迴避制度的;

(三)剝奪或者限制了當事人的法定訴訟權利,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四)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的;

(五)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2樓:法幫網

上訴不加刑是我國刑事訴訟中的原則之一,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實,人民檢察院補充起訴的以外,原審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上訴不加刑的原則是什麼?

3樓:路路通

一、上訴不加刑是指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只有被告一方提出的上訴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罰。它是第二審程式中一項特殊原則,其目的在於切實保障被告一方的上訴權。

二、《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實,人民檢察院補充起訴的以外,原審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三、上訴不加刑的「不加刑」包括;1.同種刑種不得在量上增加;2.不得改變刑罰的執行方法,如將緩刑改為實刑,延長緩刑考驗期,將死刑緩期執行改為立即執行等;3.

不得在主刑上增加附加刑;4,不得改判較重的刑種,如將拘役6個月改為有期徒刑6個月;5.不得加重數罪併罰案件的宣告刑;6.不得加重共同犯罪案件中未提起上訴和未被提起抗訴的被告人刑罰。

民事案件是否適用上訴不加刑原則?

4樓:別古看法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的規定,對於b來說有四種二審結果:

1、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

2、二審依法改判。(判決還多少不一定。可能增加,也可能減少。)

3、發回重審或者直接改判。。(判決還多少不一定。可能增加,也可能減少。)

4、發回重審。

附:《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

(二)原判決適用法律錯誤的,依法改判;

(三)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後改判;

(四)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當事人對重審案件的判決、裁定,可以上訴。

5樓:橘紅

民事案件不適用上訴不加刑的原則精神。行政案件適用。行政案件第二審中行政機關不得加重對相對人的處罰。

民事案件涉及平等主體之間的糾紛,上訴第二審審查法律適用及事實,損害事實被確定一審認定過小,可以直接改判。

6樓:匿名使用者

所謂「上訴不加刑」原則是刑事訴訟法中的規定,民事訴訟中沒有這一說法。民事上訴案件,二審法院可以維持、可以改判、還可以發回重審。

什麼是上訴不加刑原則?在適用上有什麼規定?最好給出乙個案例。

7樓:懂點法的師

上訴不加刑是指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只有被告一方提出的上訴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罰。它是第二審程式中一項特殊原則,其目的在於切實保障被告一方的上訴權。

比如王某因為搶劫罪被抓了,檢察機關提起了公訴,人民法院一審判了3年,王某認為判決不公正,於是上訴,那麼上訴之後,第二審法院最多也只能維持原判判3年,而不能增加刑期。

8樓:上海律師吳濱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90條第1款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上訴不加刑原則。」

9樓:匿名使用者

還要注意:如果檢察院也提起抗訴的話,不再適用上訴不加刑原則。也就是說要只有被告上訴時才適用。

刑事訴訟法上訴不加刑的原則是什麼

1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上訴不加刑原則是第二審人民法院審判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訴的案件,在作出新的判決時,不得對被告人判處重於原判的刑罰的一項原則。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實,人民檢察院補充起訴的以外,原審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上訴不加刑法律是不是明確規定的,上訴是不可以加重上訴人的量刑,發回重審改變罪名也不可以加重量刑的

11樓:阿元

上訴不加刑,是指二審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期。

如果發回重審,一審法院可以改變罪名,可以加重刑期。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實,人民檢察院補充起訴的以外,原審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上訴不加刑法律規定有哪些

12樓:匿名使用者

上訴不加刑是為保障法律的正確實施,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六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實,人民檢察院補充起訴的以外,原審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第二百二十七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發現第一審人民法院的審理有下列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式的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一)違反本法有關公開審判的規定的;

(二)違反迴避制度的;

(三)剝奪或者限制了當事人的法定訴訟權利,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四)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的;

(五)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13樓:張偉傑律師

參考《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實,人民檢察院補充起訴的以外,原審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上訴不加刑原則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上訴不加刑原則是指對被告人提出上訴的刑事案件,上訴審法院不得加重被告人刑罰的訴訟原則。上訴不加刑原則旨在解除被告人的顧慮,保障其依法行使上訴權,以利於案件的正確處理。中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第二審法院對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 人 辯護人 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日本 法國 德國規定,上訴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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