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過戶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轉讓嗎?

時間 2022-10-27 13:15:56

1樓:陽光的

有合同就行,然後去鎮**變更

2樓:匿名使用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條 承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二) 承包地被依法徵用、占有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三)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釋義及指南》

本法和國家政策明確規定,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願、有償地進行土地經營權的流轉。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以單方面解除承包合同,或者假借少數服從多數強迫承包方放棄或者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而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不得以劃分「口糧田」和「責任田」等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標承包,不得將承包地收回抵頂欠款。

承包方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主要體現在承包方有權依法自主決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流轉和流轉的方式,例如承包方可以自主決定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進行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收益歸承包方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繳。同時,承包方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必須「依法」進行,根據本法第33條的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不得改變土地所有權的性質和土地的農業用途;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受讓方須有農業經營能力。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轉讓嗎?

3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農村普遍實行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以來,農民有了相對穩定的土地使用權,為解決承包地塊分散、種田效益不高、農業勞動力不足等問題,農民通過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進行土地流轉。土地流轉解決了人地矛盾,充分利用了土地,對於穩定土地承包關係,發展農業經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因此,**政策和法律都肯定了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按照**政策和法律規定的精神,土地流轉必須在土地承包關係穩定的前提下進行,必須在農民自願的基礎上進行,並且不得違法改變土地用途。但是,一些地方在執行**政策和法律的過程中卻出現了一些偏差:一是違背農民意願,強制推行土地流轉,搞規模經營,侵害了農民的經營自主權等合法的承包權利,影響了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穩定。

二是在農村土地流轉中沒有兼顧農民利益,甚至損害農民利益,在搞規模經營、「反租倒包」等過程中損害農民利益,引起農民的強烈不滿。三是借農村土地流轉之名,隨意變更土地用途等。這些行為都違背了**政策和法律規定的精神,必須予以糾正。

因此,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條明確規定:「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願、有償地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4樓:未來法律

農村土地的所有權歸屬農村集體所有,不歸村民個人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權。

村民可以轉讓自己的使用權,但是受讓人不能用於非農業建設。如果是宅基地的話,只要賣房子,宅基地使用權就會隨同轉移到買受人,地隨人走。

5樓:土流集團

可以的,承包方依法取得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符合有關法律和國家政策規定的方式流轉。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承包方與受讓方達成流轉意向後,以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承包方應當及時向發包方備案;以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事先向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

第十五條 承包方依法取得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符合有關法律和國家政策規定的方式流轉。

第十八條 承包方採取轉讓方式流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經發包方同意後,當事人可以要求及時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變更、登出或重發手續。

6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條 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

7樓:來自美國齒如含貝的褐耳鷹

可以,現在的土地國家允許二次承包!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的條件是什麼

8樓:匿名使用者

《土地承包法》第41條規定:「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的,經發包方同意,可以將全部或者部分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由該農戶同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原來承包方與發包方在該土地上的承包關係即行終止。」按該條規定,轉讓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應符合以下條件:

1、轉讓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土地承包經營權是農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只有農民可以完全不依*土地生活的時候,才應允許其轉讓。目前農民進城發展的情況比較負載。

有的是農閒時進城打工,農忙時回家種地;有的是有相對穩定的工作,已在城市生活了幾年,甚至更長的時間,但他們通常是合同工,合同終止即失去生活**;有的已在城鎮安家置業;有的在城市上學;有的是進入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工作。這些人的相當一部分,當失去工作,失去生活**和生活保障時,可能回到他們的故鄉,依*他們的承包地維持基本的生活。

《土地承包法》第41條規定:「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的才可以轉讓土地,不具備這一條件的不應允許轉讓土地。至於什麼叫「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實踐中可根據實際具體情況而定。

有一點明確的是,所謂穩定的職業不能是農業職業。

2、經發包方同意。規定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要經發包方同意,而不像轉包、出租和互換土地承包經營權只需向發包方備案即可,這是因為:一方面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使得原由的承包關係終止,發包方與受讓方要確立新的承包關係,特別是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向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農戶轉讓,發包方與承包方的關係也不再是集體經濟組織與成員的內部關係,受讓方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的承包主體資格,是否具有承包經營的能力,直接關係到承包義務的履行。

另一方面,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將使承包方失去土地,如果由承包方隨意轉讓土地就可能出現某些人為了欠窄還錢或遊手好閒,將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款項花光後,又要集體經濟組織為其負擔生活保障或又向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承包地的情況。因此,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許經發包方同意是必要的。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轉讓土地的,發包方應予准許。

3、受讓方應當是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該條件對受讓方有二方面的要求:一是,受讓方必須從事農業生產;二是受讓方是農戶。

投資開發農業的工商企業,城鎮居民,外商不能夠成為受讓方。要受讓方應當是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可以保證土地的農業生產用途,滿足其他農戶對土地這一生產資料的需求。

承包人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是全部也可以是部分,對已經轉讓的部分,不論是全部還是部分轉讓,受讓方都應與發包人確立新的承包關係。對於未轉讓的部分,原承包人與發包人應重新確立承包關係,變更原有的承包合同。

9樓:匿名使用者

哈哈...我也想正提問一下這個問題呢?誰能知道呀?謝啦!

10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指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將其擁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以一定的方式和條件轉移給他人的行為。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受讓物件可以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也可以是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和個人。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不同於轉包、出租和互換。轉包和出租,轉包方與原發包方的承包關係沒有發生變化。轉包方與出租方也不失去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土地承包經營權,承包方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雖有變化,但互換土地承包經營權的雙方只不過是對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了置換,並未喪失該權利;而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原承包方與發包方的土地承包關係即行終止,轉讓方不再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能轉讓給外地人嗎?

11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農村普遍實行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以來,農民有了相對穩定的土地使用權,為解決承包地塊分散、種田效益不高、農業勞動力不足等問題,農民通過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進行土地流轉。土地流轉解決了人地矛盾,充分利用了土地,對於穩定土地承包關係,發展農業經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因此,**政策和法律都肯定了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

按照**政策和法律規定的精神,土地流轉必須在土地承包關係穩定的前提下進行,必須在農民自願的基礎上進行,並且不得違法改變土地用途。但是,一些地方在執行**政策和法律的過程中卻出現了一些偏差:一是違背農民意願,強制推行土地流轉,搞規模經營,侵害了農民的經營自主權等合法的承包權利,影響了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的穩定。

二是在農村土地流轉中沒有兼顧農民利益,甚至損害農民利益,在搞規模經營、「反租倒包」等過程中損害農民利益,引起農民的強烈不滿。三是借農村土地流轉之名,隨意變更土地用途等。這些行為都違背了**政策和法律規定的精神,必須予以糾正。

因此,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條明確規定:「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願、有償地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1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首先,土地承包權可以轉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條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其次,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主要有七種: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抵押、入股和繼承。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過戶嗎

1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首先,土地承包權可以轉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條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其次,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主要有七種: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抵押、入股和繼承。

14樓:痴狂

在承包經營期內是不可以過戶經營權的。只能轉包給個人或單位,但經營權國家只承認本人

15樓:平凡

你好,可以過戶。

承包方依法取得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符合有關法律和國家政策規定的方式流轉。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不得改變承包土地的農業用途,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不得損害利害關係人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如果有幫助,望採納。

農村承包土地所有權,經營權轉讓合法嗎

1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連同《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1條第2款規定的林地承包經營權的繼承,當前我國農村集體土地的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主要有七種: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抵押、入股和繼承。

1、轉包:轉包是指土地承包經營權人把自己承包期內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內全部或者部分轉交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其他農戶耕種和經營。

2、出租:出租是指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作為出租人,將自己承包期內承包的土地,在一定期限內全部或者部分租賃給他人從事農業生產經營,並收取租金的行為。

3、互換:互換是指承包人之間為方便耕種或者各自需要,對屬於同一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交換。互換從表面上看是地塊的交換,但從性質上看,是由交換承包土地引起的權利義務本身的交換。

4、轉讓:轉讓是指承包方有穩定的非農職業或者有穩定的收入**,經承包方申請和發包方同意,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其他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

5、抵押: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抵押問題是在起草《農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權法》時爭論較為激烈的問題。最終通過的法律只允許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市場化方式取得的四荒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抵押。

6、入股:《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的入股流轉方式是指該法第42條規定的入股方式,即承包方之間為發展農業經濟,可以自願聯合將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農業合作生產。

農村土地承包人死了能繼承承包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中承包人死亡徵地補償款可以作為遺產繼承嗎

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條規定 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第五十條規定 土地承包經營權通過招標 拍賣 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該承包人死亡,其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 在承包期內,其繼承人可以繼續承包。從這兩條可以得出...

關於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的問題,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問題

農用的改為建設用地的程式很繁瑣的,必須經省級以上 批准。你的問題我懂的不多。遺憾。支援農民兄弟。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問題 這個合同本身是乙份有效地合同。1 你父親簽訂那個合同後,村里集體組織或其他任何組織 國有林場 並沒有提出異議,說明你父親轉包出去的那塊地的承包權屬於你父親,那麼根據 農村土地承包法 ...

農村土地繼承和承包

根據法律規定,每一輪土地承包期為30年,如果奶奶的承包期還沒到,村委會無權收回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條 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 現在奶奶去世了,他的承包收益應由繼承人來繼承,而奶奶的承包收益是指地上物的產出,現在被徵用了,地上附屬物的補償應由繼承人繼承,但...

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問題,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怎麼解決

這個合同本身是乙份有效地合同。1 你父親簽訂那個合同後,村里集體組織或其他任何組織 國有林場 並沒有提出異議,說明你父親轉包出去的那塊地的承包權屬於你父親,那麼根據 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條規定 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採取轉包 出租 互換 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所以你父親有權將自...

土地承包的問題,農村土地承包的常見問題

法律規定在土地承包期內不得調整承包地,因自然災害嚴重毀損承包地 人地矛盾特別突出等特殊情形時,對個別農戶之間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適當調整的,要必須經本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 鎮 人民 和縣級農業主管部門批准後才能調整,否則不能調整。相關規定 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