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法案例分析題,物權法案例分析與答案

時間 2022-12-21 06:55:08

1樓:匿名使用者

1.享有用益物權,是用益物權中的地役權。

2.因為雙方已登記備案,張某享有用益物權,而且在約定期限內,所以張某有權停放汽車。

2樓:法務餘老師

物權法典型案例分析摘要:房地產和物業管理市場在發展中存在著一些典型的問題,物權法中的「建 築物區分所有權制度」 將對業主權益的保護以及促進物業管理企業的規範管理產 生深遠的影響。備受全社會廣泛關注的 《 物權法 》 出台的腳步日益臨近,它作為調整財產關係的重要法 律,對明確財產歸屬、合理利用和保護財產,維護經濟秩序具有重大作用。

尤其是物權法中 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制度」將對保護業主權益、規範和調整物業管理企業的行為起著不可 替代的作用。 隨著我國城市現代化程序的加速, 各地興建了大量的居民住宅小區, 而一棟建築物常常不可 能為一人所有或數人共有, 只能分割為不同部分而為眾多的住戶所有, 此種現象即是建築物 區分所有。 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

建築物區分所有人對專有部分的所有權, 建築物區分所有人對共有部分的共有權 ( 其中又包括共同使用權與專有使用權 ) 建築物 區分所有人的成員權。一、目前住宅小區存在的幾個典型問題 筆者以為,目前住宅小區存在的幾個典型問題可以歸結為以下三個典型案例。案例 1 :

對共有部分使用產生的糾紛 甲某和乙某是上下樓鄰居, 2003 年甲某對衛生間進行了改造,不久,甲某因排水不暢在徵 得物業管理公司的同意下改動了單元樓內的下水管道。 可是由於施工不當, 甲某改動的下水 管道在使用過程中存在滲漏現象, 滲漏的水部分破壞了樓下乙某家的裝潢。 乙某找甲某和物 業管理公司多次協商未果,遂將甲某和物業管理公司一併告上了法庭。

物權法案例分析與答案

3樓:律政男人

1、丙無法取得所有權,法律明文規定,不動產所有權變更登記後生效,丁已經取得所有權。

2、不可以,丙只能追究甲的違約責任,要求其賠償損失。

3、不可以,買賣不破租賃。

4樓:匿名使用者

1、不可以,房屋所有權轉移應以登記為要件。

2、不可以,丙只能要求甲賠償損失。

3、不可以,丁應與乙履行租賃合同。

5樓:匿名使用者

1、丙不能取的房屋所有權,因為丁已經過完戶了。2、丙無權對抗乙的租賃合同。3、丁無權終止甲與乙的租賃合同。

6樓:月光下的星期

甲在租賃合同沒到期把房子賣給乙違約了。

雙方在合同中約定房子所有權自丙支付完全部房款後即轉移歸丙所有,7-5日丙支付完全部房款,但一直沒有辦理過戶登記手續,雖然沒過戶,合同約定了房屋房款支付後即轉移歸丙,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丙有改房屋所有權。

甲無權把房屋賣給丁,丁頁不能取得該房屋所有權。

丁以自己已取得房子所有權為由, 要求終止甲曾與乙簽訂的租賃合同無法律依據。

丙完全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權,有合同約定。是善意取得,沒辦理產權變更不影響自己擁有該房屋。

丙可以以自己與甲的買賣合同成立在先對抗乙。

丁不能再取得房屋所有權,丙已經取得了。

7樓:漠然虔誠

1、按份共有,不屬於共同共有(沒有共同共有的特殊關係,例如家庭、夫妻、合夥等)

2、可以,構成善意取得 (1、無權處分;2、善意第三人;合理**購買;已經交付)

8樓:御坂

《物權法》第17條規定:「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回證明。不動產權屬證答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之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由此房屋所有權按照公示原則歸屬於丙,除非甲有證據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

打字不易,如滿意,望採納。

經濟法案例分析題

9樓:

甲企業向乙企業發出傳真訂貨,該傳真列明了貨物的種類、數量、質量、供貨時間、交貨方式等,並要求乙企業在10日內**。乙企業接受甲企業傳真列明的條件,並按期**,並要求甲企業在10日內回覆;甲企業按期回覆同意其**,並要求簽訂書面合同。乙企業在未簽訂書面合同 的情況下按甲企業提出的條件發貨,甲企業收貨後未提出異議,也未付貨款。

後因市場發生變化,貨物****。甲企業遂提出雙方未簽訂書面合同,買賣關係不能成立,要求乙企業盡快取回貨物。乙企業不同意甲企業的意見,要求其支付貨款。

隨後,乙企業發現甲企業放棄其對關聯企業的到期債權,並向其無償轉讓財產,可能使自己的債權無法實現,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問:1)甲企業 傳真、乙企業** 、甲企業 回覆行為的法律性質。

2)雙方買賣合同是否成立?說明理由。

3)乙企業發現甲企業放棄其對關聯企業的到期債權,並向其無償轉讓財產的行為,乙企業可採取何種措施保護自己的權益,法律對此有何具體規定。

答:(1)甲傳真訂貨行為的性質屬於要約邀請。因該傳真欠缺**條款,邀請乙**,故不具有要約性質。

乙**行為的性 質屬於要約。根據《合同法》的規定,要約要具備兩個條件,第一,內容具體確定;第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乙的**因同意甲方傳真中的其他條件,並通過**使合同條款內容具體確定,約定回覆日期則表明其 將受**的約束,已具備要約的全部要件。

甲回覆**行為的性質屬於承諾。因其內容與要約一致,且於承諾期限內作出。

(2)買賣合同成立。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本題中,雖雙方未按約定簽訂書面合同,但乙已實際履行合同義務,甲亦接受,未及時提出異議,故合同成立。

(3)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行使撤銷權的請求,撤銷甲的放棄到期債權、無償轉讓財產的行為,以維護其權益。對撤銷權的時效,《合同法》規定,撤銷權應自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自債務人的行為發生之日起5年內未行使撤銷權的,該權利消滅。

10樓:匿名使用者

1,不能,勞動合同 要式行為,口頭的不能算2、有效,a預設。

b公司承擔,因為貨物尚未交付給c,風險尚未轉移。

對a承擔違約,c不承擔。

11樓:項寄隗麗芳

甲和乙有權向追償。

個人合夥中各合夥人對外承擔的是無限連帶責任,若合夥協議中載明個合夥人的出資份額及責任承擔方式的,有關合夥人在對外清償之後可以按照合夥協議向其他共同合夥人追償。

本案中對於剩餘的4萬元按合夥協議,甲應承擔萬,乙和丙各承擔萬。

而甲實際清償了萬,因此可以向丙追償8千元,乙實際清償了萬,因此可以向丙追償4千元。

12樓:孔德文雙琴

a縣與c、d、e、f四縣相鄰。a縣某加工廠與b縣某食品廠於1996年10月8日在c縣簽訂一真空。

食品袋購銷合同。

。其中約定:「

運輸方式。:加工廠代辦託運;履行地點:加工廠在d縣的倉庫。」「發生糾紛的解決方式:在e縣。

仲裁委員會。

仲裁,也可以向c縣和e縣的人民法院起訴。」合同簽訂後,加工廠即在其設在e縣的分廠進行加工,並在f縣車站發貨。食品廠收貨後即投入使用。

因真空食品袋質量不合格,致使食品廠已封裝和銷售出去的袋裝食品大量腐敗變質,損失6萬多元。兩廠之間協商多次未果,食品廠的法定代表人即找到律師。

陳某諮詢。最後提出:「怎麼起訴都可以,但必須在我們b縣法院。

打官司,你能辦到就委託你,否則我另請高明。」

現問:(1)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此糾紛應通過仲裁解決還是應通過訴訟解決?請說明理由。

(2)e縣法院是否有管轄權?為什麼?

(3)c縣法院是否具有管轄權?請說明理由。

(4)d縣法院是否具有管轄權?請說明理由。

(5)f縣法院是否具有管轄權?請說明理由。

(6)a縣法院是否具有管轄權?請說明理由。

(7)如果你是陳律師,能否滿足食品廠提出來的要求?為什麼?

[答案](1)本案應通過訴訟解決。因為合同中約定的仲裁委員會並不存在,該。

仲裁協議。無效。(2)e縣法院無管轄權。因為合同中選擇e縣法院管轄不合法。

(3)c縣法院無管轄權。因為合同選擇兩個法院管轄,該條款無效。

(4)d縣法院無管轄權。因為合同雖然約定履行地為d縣,但實際履行地並不在d縣,因而d縣法院無管轄權。

(5)f縣法院有管轄權。因為合同中雖約定了履行地點為d縣,但實際履行地為f縣,因而f縣為履行地,合同糾紛中。

合同履行。地法院有權管轄。

(6)a縣法院有管轄權。因為在合同糾紛訴訟中,被告所在地法院有管轄權。

(7)陳律師能滿足食品廠的要求。陳律師可建議食品廠按產品責任糾紛起訴,b縣為侵權行為地,故b縣法院有管轄權。

13樓:滑茗緒惜兒

(一)低於進價大甩賣,合法;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處理有效期限即將到期的商品或其他積壓商品,不屬於不正當競爭。

(二)不降價,每買一件羊毛衫送面值二元的體育彩票十張;(三)不降價,進行**式有獎銷售,最高獎為價值4000元的電腦一台。(四)不降價,進行**式有獎銷售,最高獎為價值萬元的手提電腦一台。以上均不合法。

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二)(三)屬於被禁止的「利用有獎銷售的手段推銷質次價高的商品」的行為。(四)除了「質次價高外」還違反了「**式有獎銷售,最高獎金額不得超過5000元」的規定。

14樓:費莫元斐斂辰

1)甲公司與乙公司之間簽訂的合同是有效合同。

(2)乙公司沒有在約定的時間內交付貨物是違反了合同的義務,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3)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違約金和重新提供一級品標準的說法是有合同依據的。

(4)乙公司主張不能按時**貨物是由於組織貨源的原因造成的,不應當由自己負責的說法沒有法律依據,也沒有合同依據。因為不能組織貨源是正常的市場風險,應當由當事人自己承擔責任。

(5)乙公司主張違約金的數額太高了,自己不應當承擔這麼多的違約金的說法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39000元違約金相當於合同金額的3%,並不是很高。根據合同的法的規定,當事人對約定過高或者過低的違約金可以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調整,但是本合同爭議中的違約金金額僅佔合同金額的3%,不能適用前述合同法的規定。

經濟法物權法的案例分析題及答案

15樓:網友

甲住一商住樓的二層,一層是商鋪,房產屬開發商所有。其中一間商鋪被乙承租開辦棋牌室。棋牌室的人經常通宵打麻將,甲和孩子常在深夜被樓下的洗牌聲驚醒,無法入睡,甲多次找到乙要求關閉棋牌室或限制晚上打麻將的時間,或者採取措施減少噪音。

乙雖然答應,但並沒有改善。於是,甲將乙起訴至法院,要求限制打麻將的時間。

問:甲的請求能否支援?甲行使的是哪一種物上請求權?說明理由。

解答:甲的請求能夠得到支援。因為甲的住房與乙開辦的棋牌室系樓上樓下關係,是相鄰的兩處不動產所形成的相鄰關係。

由於棋牌室的噪音影響了甲及家人的休息,侵害了相鄰方的權利。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不動產權利人不得違法國家規定棄置固體廢物,排放雜訊、光等有害物質。甲行使的物上請求權具體表現為請求排除妨礙。

根據《物權法》的規定,權利人對於正在遭受損害的權利,物權人可以依法請求不法侵害人排除妨礙,或請求人民法院責令侵害人承擔排除妨礙的責任。

勞動法案例分析,勞動法案例分析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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