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夥企業與中外合資企業的區別,合夥企業與合資企業的區別

時間 2022-10-06 02:15:54

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合夥企業是契約式企業,****是股權式企業。我國《合夥企業法》規定,合夥企業是由各合夥人依法訂立合夥協議,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企業。合夥協議是合夥人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依據,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期限,合夥人分配利潤和分擔虧損的辦法,合夥企業的事務執行、解散和清算等問題都按照依法訂立的合夥協議來操作。

《公司法》規定,****股東按照比例出資,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並且按照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其次,合夥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具有法人資格,這是合夥企業和公司的最主要的區別。這一區別有兩重意義,第一說明合夥企業只具有相對獨立的人格,****具有絕對獨立的人格。第二說明合夥企業的財產只具有相對獨立性,****的財產具有絕對的獨立性。

合夥企業是每乙個獨立的合夥人根據合夥協議組合成立的,具有人合的性質。合夥企業只具有相對獨立的人格,它作為獨立的主體進行經營活動,可以以自己的名義擁有財產、參與訴訟,享受其他各種權利,但在承擔債務責任方面,合夥人與合夥企業則具有連帶關係。合夥人對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每乙個合夥人都可以代表其他合夥人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即使他們內部定有承擔債務責任比例的協議,也不能對抗對外的無限連帶責任。

第三,合夥企業與****在承擔責任方面的區別,與它們在產權結構方面的區別有密切的聯絡。合夥企業的產權結構是一元結構,而公司的產權結構是二元結構。合夥企業的財產不屬於合夥組織獨立所有,而是屬於合夥人共有,因此合夥人與合夥企業是連帶責任關係。

最後,合夥企業與公司在設立方式、運營結構、投資的撤出和轉讓以及企業的延續和解散等方面也有明顯的區別。

中外合資企業也稱股權式企業,它是由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並經有關部門的批准,在中國境內與中國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投資舉辦的企業.

2樓:

中外合資企業當然也是公司啦。

中外合資企業顧名思義,就是企業出資的一方必須是境內人士或者境內企業,另一方必須是境外人士或境外企業。

3樓:

兩者都是公司。

中外合資企業是法人制,一般是有限責任公司,需商務部門審批。

而合夥企業在成立、出資、權益分配、責任承擔等方面比較靈活,是非法人制,不需商務部門審批,直接在工商局登記就可成立。合夥企業採用合夥制,其責任可以是無限責任(即如果合夥企業無法償還債務,由合夥人進行償還)。

合夥企業與合資企業的區別

4樓:誰為天地立心

1.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台)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夥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

2.合資企業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規定:外國公司企業和其它經濟組織或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同中國的公司 企業或其它經濟組織共同舉辦的合營企業。

外商投資合夥企業與外商投資企業有什麼區別

5樓:知識青年

一、兩者概述不同:

1、外商投資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中國投資者與外國投資者共同投資,或者由外國投資者單獨投資的企業。

2、外商投資合夥企業是指2家以上外國企業或者個人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合夥企業,以及外國企業或者個人與中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合夥企業。

二、兩者的特點不同:

1、外商投資企業的特點:其管理模式多管理細緻、注意細節,企業文化多為同根而生,文化趨同。

2、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的特點:獨立自由地開展母公司的全球戰略,不需要考慮中方投資者的因素。有能力正式開展業務,而無須像代表處一樣有諸多限制。以人民幣作為收入向客戶開人民幣發票。

2、而根據外商投資合夥企業法的規定,外商投資合夥企業符合中國法律關於法人條件的規定的,可以依法取得中國法人資格。外商獨資企業作為外資企業的一種,也可以取得中國法人資格。

6樓:企業因我而不同

外商投資企業包括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外商投資企業泛指一切有外商投資的企業,外商投資合夥企業是外商投資企業中的一類,即外商投資合夥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包括: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企業、外商獨資企業、外商投資合夥企業。

7樓:匿名使用者

外商投資企業需要註冊資本,是****,須經貿工局審批;外商投資合夥企業不需註冊資本,合夥人承擔無限責任,直接由工商局登記即可

合作企業與合資企業有何區別?

8樓:

合資企業與合作企業之間雖有許多相似、甚至相同之處,但二者仍有著基本的差別,即合資企業是股權式組織,而合作企業是契約式組織。合資企業各方的各種投資形式包括現金、裝置、廠房、技術、土地使用權等都要以同一貨幣單位計算股權,利潤的分享和風險的承擔都以股權為依據,合營期限也比較長。而合作企業合作各方提供的現金、裝置、土地、技術、勞動力等不作為股本投入,利潤的分配完全依據各方簽訂的協議,合營期限一般比合資企業短。

從組織形式上看,合資企業必須是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而合作企業則可以是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組織。

合夥企業與合資企業的區別?

9樓:祝金生前辛

首先,合夥企業是契約式企業,****是股權式企業。我國《合夥企業法》規定,合夥企業是由各合夥人依法訂立合夥協議,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並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企業。合夥協議是合夥人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依據,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期限,合夥人分配利潤和分擔虧損的辦法,合夥企業的事務執行、解散和清算等問題都按照依法訂立的合夥協議來操作。

《公司法》規定,****股東按照比例出資,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並且按照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其次,合夥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具有法人資格,這是合夥企業和公司的最主要的區別。這一區別有兩重意義,第一說明合夥企業只具有相對獨立的人格,****具有絕對獨立的人格。第二說明合夥企業的財產只具有相對獨立性,****的財產具有絕對的獨立性。

合夥企業是每乙個獨立的合夥人根據合夥協議組合成立的,具有人合的性質。合夥企業只具有相對獨立的人格,它作為獨立的主體進行經營活動,可以以自己的名義擁有財產、參與訴訟,享受其他各種權利,但在承擔債務責任方面,合夥人與合夥企業則具有連帶關係。合夥人對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每乙個合夥人都可以代表其他合夥人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即使他們內部定有承擔債務責任比例的協議,也不能對抗對外的無限連帶責任。

第三,合夥企業與****在承擔責任方面的區別,與它們在產權結構方面的區別有密切的聯絡。合夥企業的產權結構是一元結構,而公司的產權結構是二元結構。合夥企業的財產不屬於合夥組織獨立所有,而是屬於合夥人共有,因此合夥人與合夥企業是連帶責任關係。

最後,合夥企業與公司在設立方式、運營結構、投資的撤出和轉讓以及企業的延續和解散等方面也有明顯的區別。

中外合資企業也稱股權式企業,它是由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並經有關部門的批准,在中國境內與中國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投資舉辦的企業.

1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1、承擔責任不同,合夥企業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公司承擔的是有限責任;2、繳納的稅種不一致,合夥企業繳納個人所得稅,公司繳納企業所得稅;3、地位不同,合夥企業沒有法人資格,屬於企業組織形式。公司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11樓:儲念文承瀚

1.合夥企業是契約式企業.合資企業是股權式企業。含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而合資股東只以出資承擔有限責任。2.合夥企業無法人資格。合資企業是法人。

12樓:誰為天地立心

1.合夥企業,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台)設立的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普通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組成,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本法對普通合夥人承擔責任的形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

2.合資企業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規定:外國公司企業和其它經濟組織或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同中國的公司 企業或其它經濟組織共同舉辦的合營企業。

中外合資企業與股份制企業有何區別?

13樓:咻咪咻咪天蠍

中外合資企業是國內與國外的出資人組成的企業,根據投資比例,有相應的所得稅稅收優惠,股份制企業是國內出資人組成的企業,根據稅務機關認定,可以享受對應的稅收優惠.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有關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與中國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共同舉辦的合營企業,即兩個以上不同國籍的投資者,根據《公司法》和《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共同投資設立,共同經營,共負盈虧,擔當風險的有限責任公司。

股份制企業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利益主體,以集股經營的方式自願結合的一種企業組織形式。它是適應社會化大生產和市場經濟發展需要、實現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對分離、利於強化企業經營管理職能的一種企業組織形式。

中外合資企業和外企是什麼關係?

14樓:匿名使用者

中外合資企業是外企的一種,外企是外資企業的簡稱;包括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獨資這三種型別的企業。

15樓:青島誠業物流

外資企業 簡稱外企 根據資本的構成分為:

中外合資企業 中外合作企業 外商獨資企業

外商獨資企業所佔比重較大。

有時候 如果不是很規範的說法 說外企可能特指外商獨資企業。

16樓:小禮學長

中外合資企業是外企的一種型別。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是指依照中國有關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與中國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共同舉辦的合營企業,即兩個以上不同國籍的投資者,根據《公司法》和《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共同投資設立,共同經營,共負盈虧,擔當風險的有限責任公司。

外企即外商投資企業,是乙個總的概念,包括所有含有外資成分的企業。

外商投資企業,是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規定,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中國投資者和外國投資者共同投資或者僅由外國投資者投資的企業。其所稱的中國投資者包括中國的公司、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外國投資者包括外國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

依照外商在企業註冊資本和資產中所佔股份和份額的比例不同以及其他法律特徵的不同,可將外商投資企業分為四種型別:

1、合資經營。由中外合營各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並按照投資比例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企業。其主要法律特徵是:

外商在企業註冊資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業採取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形式。故此種合營稱為股權式合營。

2、合作經營。中外合作各方通過合作企業合同約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的企業。其主要法律特徵是:

外商在企業註冊資本中的份額無強制性要求;企業採取靈活的組織管理、利潤分配、風險負擔方式。故此種合營稱為契約式合營。

3、外資企業。其主要法律特徵是:企業全部資本均為外商出資和擁有。不包括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分支機構。

4、外商投資合夥。其主要的,以及外國企業或者個人與中國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合夥企業。

普通合夥企業與公司的區別,合夥企業與公司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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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企業可以成為另一合夥企業的普通合夥人嗎

1 合夥企業可以作為普通合夥人的身份組建另一合夥企業,這個是沒有問題的,而且實踐中有相應的案例已經證實了其合法性和可行性。個人認為這個其實比有限責任公司作為普通合夥人更符合有限合夥法的立法精神,因為讓乙個有限責任法人作為普通合夥人承擔合夥企業的無限連帶責任實際上是很滑稽的。但要注意兩個企業不要有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