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被開除的問題,試用期內開除有賠償嗎

時間 2022-05-02 18:22:17

1樓:成都攀枝花律師

在試用期內,勞動者提前三天提出辭職,即可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單位也可解除合同。因此,你所說的情況並不屬於「開除」,而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一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比較普遍,不會被記錄到勞動者的檔案中。 因此,你完全不用擔心。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條款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寫到檔案裡,跟檔案沒有任何關係

3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公司給你提檔案了沒有?沒有提檔到你的公司就不會寫到你的檔案。

4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你是試用期,不算違紀,不及檔案

試用期內開除有賠償嗎

5樓:杭州律師鄭君

你好,無故開除的,可以要求乙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6樓:匿名使用者

你想說的是經濟補償金吧,不是所有開除都有賠償的。這要看開除你是因為什麼理由,因為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勞動者是因為有第三十九條情形之一被開除,是不享有經濟補償金的。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所以,如果不是因為上述情形,你可以要求繼續在廠裡上班,也可以要求廠裡支付經濟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7樓:深圳夏學義律師

涉嫌違法,可以主張乙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8樓:嬉楊洋

沒有,試用期用人單位可以無任何限制條件的解聘

9樓:橋剛柳

超過三個月就不是試用期/地方有免費法律援助中心可以諮詢

10樓:光之工作者

試用期不算正式員工沒有賠償

我在試用期內被開除 可以要求賠償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來說是不可以的,因為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賠償金。

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但是由於您工作未滿乙個月,所以也是無法要求,雙倍工資的,建議與公司協商解決。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 試用期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乙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條 試用期工資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一條 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第三十九條 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2樓:賁騰律師

回答提問

國慶期間我有上班,單位沒有給我補貼,突然被解雇,如果繼續做還有假期補回

回答對於您這個問題,我這邊給您具體打字分析,您多等我一下哦,請不要著急。

試用期與非試用期一樣,用人單位除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其它情況根據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的方式是不一樣的。

1、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裡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

2、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單位必須證明該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這部分的舉證責任在單位。

比如:單位發現員工提供的學歷證書存在偽造、提供的身份證明虛假等。如果僅僅是認為該員工工作能力不行,而無其他證據,則解雇員工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五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提問我一直用心工作,工作期間領導也沒有說過我**做的不合格,我們沒有簽訂任何勞動協議的

回答您好,我這邊正給您打字哦,請不要很快關閉訂單,耐心等待一下哦。另外您也可以在此期間更具體地說明一下,我這邊也能更好的為您做補充解釋。

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訴。

感謝你的諮詢,祝您的生活愉快。

更多9條

1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賠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試用期可以隨便開除人嗎?

14樓:

不可以隨便開除,要說明理由。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 和第四十條 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第三十九條規定: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和第四十條 第一項、第二項規定: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15樓:架橋築路

不可以關於勞動合同的解除中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所謂不符合錄用條件:

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僅限於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證明其不符合錄用條件。法律規定得很清楚,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是其必須舉證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這實際上是限制了用人單位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增加了用人單位的舉證責任,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證據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就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否則,需承擔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所帶來的一切法律後果。

所以說用人單位在試用 期間內解除勞動合同(即開除試用期勞動人員)必須是有合理條件的,要不然,隨便一句話就開除乙個人,法律不是成了擺設?社會不是亂了?

希望可以幫到你,也能幫到那些正在試用期內擔心被無故解雇的人

試用期內開除有賠償嗎,我在試用期內被開除 可以要求賠償嗎?

你好,無故開除的,可以要求乙個月的經濟補償金。你想說的是經濟補償金吧,不是所有開除都有賠償的。這要看開除你是因為什麼理由,因為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勞動者是因為有第三十九條情形之一被開除,是不享有經濟補償金的。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

在月試用期內被開除,有補貼麼,在6個月試用期內被開除,有補貼麼

您好,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您可以要求其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如果是在試用期就沒有補貼,並且是自己自願離職就更沒有經濟補助。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

在試用期內被開除不給工資是合法的嗎?

工資是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或者法律法規規定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只要付出了勞動,就有獲得報酬的權利。用人單位試用期內解除勞動者合同的,應當按出勤結清工資。我國 勞動合同法 自2008年1月1日其實施,法律規定自用工之日起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即建立勞動關係,並應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試用期包含在...

試用期內被辭退,試用期被辭退有補償嗎

試用期與非試用期一樣,用人單位除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外,其它情況根據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的方式是不一樣的。1 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

試用期被辭退,在試用期內被辭退,有補償嗎

這是屬於試用期內辭退。根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規定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因此,單位可以辭退你朋友,但必須證明你朋友不符合錄用條件。如果沒有你朋友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證明,則為非法辭退,你朋友可以按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