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底該該不該離婚,我到底該不該離婚

時間 2022-01-04 16:55:34

1樓:諾如風覓無蹤

簡訊的內容直接顯示了她已經出軌了,已經對不起你了,所以你如果因此而離婚,你無法釋懷,那就離婚吧。無法釋懷的日子裡,你欺騙不了自己,只會越來越痛苦。

但是就算出軌,其實也是人生中的乙個錯誤,老天是允許犯錯的人得到原諒。所以如果她能,而不是僅僅嘴上保證,暗地裡還繼續這樣,你就先原諒她。畢竟離婚,特別你們有孩子的話,傷害的不只是你們自己,除了孩子還有你們的父母。

這是一次給她的機會,也是給自己的機會,並且也是乙個觀察期,你可以讓她以後清楚的交代自己在做什麼,但是不要太認真,每個人都需要一定的私有空間,夫妻間需要的是互相信任。

不過此時也應該想想自己的問題,就是她出軌,是不是自己**做的不好,讓她無法依靠自己,愛自己。

2樓:匿名使用者

必須弄清楚真相,找到你們之間存在的問題!不能輕易離婚,但是原則性問題不能原諒!她即便這次沒有做過對不起你的事之前以後呢?

孤男寡女在包廂喝酒,你自己想想!難不成面對面光喝酒聊天?即便這樣她錯了,第一欺騙,第二,找異性喝酒通宵!

3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說一條簡訊說明不了什麼,兩個人在一起喝酒也不見得有什麼;但是你應該讓她給你解釋清楚,這個男人是她的什麼人,為什麼有他的**號碼,為什麼讓他陪著喝酒,喝酒後幹嘛了,如果這個男人來路不正,那就是你老婆已經出軌了,而且還不止這一次,對於這樣的女人,有道是--長痛不如短痛,還是早早的離婚好,

4樓:無界主宰

去跟那男的談判吧。問清楚到底什麼事情再下決定

5樓:屈棋棋

相信她一次,給她一次機會吧

6樓:閆麗萍愛的老公

跟宗吧,消注進酒店去,按查他

我到底該不該離婚

7樓:dj怕他

從乙個女人的角度來說,我也是深有體會的。在我看來,如果感情真的是到了這一步,真的是沒有必要再繼續下去了。

平常的時候,打打鬧鬧沒有什麼,可以對孕婦動手,我真的感覺不能忍受。如果真的對你和孩子有一點點的愛,他也不會動手的。現在或許可以勉勉強強的生活,因為他現在在部隊,可以以後他要是退伍了呢?

那你們豈不是要天天吵,天天鬧嗎。現在有了孩子,更應該為孩子想一想。如果說讓孩子生活在這種家庭環境中,我不知道孩子以後會是什麼樣。

或許單親家庭對孩子的影響不好,可以天天在家庭不和睦的情況下生長起來的孩子,更難呀。

現在最主要的是你自己怎麼想,如果你可以忍受,可以保證以後孩子不受他的影響,那麼就在一起,畢竟夫妻還是原配的好。可以如果你做不到,那就離開吧,推掉了這乙個歪脖子樹,還有一大片森林呢。

8樓:幸福怎麼來

感情破裂了到底該不該離婚?

9樓:人微言青

如果你們沒有另有所愛等原則性問題,不應該離婚,因為能夠走到一起就是緣分,夫妻之間應該相互理解相互包容才對,畢竟人還是舊的好!不過如果你們之間已經沒有感情,一方已經另有所愛,建議你還是離婚為佳,因為沒有真情的婚姻只能是悲劇!強扭的瓜不甜!

但願你們是前者,不要離婚!

10樓:饒其稅又柔

你是想讓孩子的親爹帶孩子呢,還是找個後爹給你帶兒子,又或者想自己一邊辛苦的掙錢一邊更辛苦的帶孩子,人的缺點如果越放越大,優點就會越來越小,多想想他的優點,離婚後你能馬上得到解脫,又或者馬上得到幸福嗎?三思後行,換個思維方式生活,可能自己會從中找到快樂

11樓:

心裡應該有數了,只是有點矛盾吧。

12樓:家理律師事務所

如果你還在糾結到底該不該離婚,家理律師楊然然的回答你一定要看。

該不該離婚,我到底該怎麼辦? 5

13樓:正商觀察者

首先,雖然婚姻法保護公民具有離婚自由的權利,但並不是對離婚自由沒有限制,不是說離就離,准予離婚是有原則的,即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和道德規範。也就是說,雙方盡量靠自己的智慧型去調劑夫妻感情,不要隨便就上公升到離婚的高度。

其次,如果當事人堅決想離婚,而另一方不想離婚,那麼想離婚的一方只能採取訴訟的方式離婚。法院判決雙方離婚的唯一前提條件就是雙方感情已經破裂確實無法在一起生活。根據《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第2款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這一規定說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後,是否准予離婚,不取決於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

14樓:樂觀的靚哥哥

該不該離婚,要考慮多方面的因素。首先是考慮孩子,離婚了孩子怎麼辦。怎麼樣為孩子創造乙個和睦的家庭環境。

其次要考慮雙方是否確實破裂破裂或有其他非離不可的情況存在。如果雙方感情確實破裂或有其他符合離婚的情況存在,實在過不下去的話,那就離了。要儘量減少對孩子的傷害。

因為孩子是無辜的。

《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我究竟該不該離婚?

15樓:忻玉芬麻綢

朋友,現在離婚貌似都變時尚了,其實離婚解決不了問題,反而會讓孩子受傷,建議你和你老公好好的溝通一下,心情氣合的好好坐坐,談談,說出各自心裡的不愉快和意見,一家人別動不動就離婚的,既然選擇了就走下去,祝你們開心

16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離了。這種渣男,就算以後孤獨終老也不要他啊。你離開他以後隨便找個男人應該都比他好。而且你以後照樣可以生小孩。

17樓:匿名使用者

不到迫不得已,不要離婚,茫茫人海能結識成為夫妻,是前世修來的,但是如果過不到一起,可以離婚,一輩子這麼短,活著的高興就好。

18樓:

都這樣了離婚吧一味的忍讓能換來什麼?況且你這個年齡既然還能生育,在組建乙個家庭也很容易。何必在痛苦中掙扎一輩子。

19樓:皇茶洛洛

離就對了,孩子等以後有了新的家庭再生也不遲。

20樓:匿名使用者

為什麼不離婚的原因是想生二胎和怕孤獨終老呢 乙個丈夫都這個樣子還想和他要二胎嘛 你應該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自己的身上努力提高自己 變得更好才對 想要變好什麼時候都不會太晚的 自己變得更好了的時候也不會害怕自己孤獨終老的 不用害怕的

21樓:阿彌陀佛

建議要三思,南無無畏觀佛

22樓:幸福怎麼來

感情破裂了到底該不該離婚?

我和老公天天吵架,性格不合,到底該不該離婚?

23樓:り斑駁丶6254昪

性格有差異的夫妻,一般都是很難相處的,除非是一方來遷就對方,或是找個你們都認識的好朋友來做你們的調和劑,幫助你們互相包容一下,看到對方的優點而忽略對方的缺點。 如果說已經吵到什麼感情都沒有了,除了每天互相抱怨對方,而對對方沒有任何期待了,那就乾脆離婚算了,假如各自在離婚後都能反省到,就算再婚也是可喜可賀的。 家庭是需要溝通的,溝通是感情的橋梁。

而且乙個巴掌拍不響的,如果你們都是對這段婚姻有點不捨的,最好兩人按我剛剛說的找調和劑來和諧一下,希望你早日找到解決的方法。

24樓:百度使用者

首先你們要找出你們吵架的原因,到底是誰的錯誤,或者說值不值得你們吵架,值不值得你們鬧離婚?如果是生活上的小事,我想你們可以溝通下,每個人都讓一小步,會使生活變的更和諧!畢竟沒有不拌嘴的夫妻,你說是不是呢?

其次就是如果真的有什麼原則上的問題,在考慮離婚也不遲!不要為生活中的一點小事而放棄了你們沒好的家庭。

25樓:百度使用者

和你老公談談,如果你們是在乎對方的,性格不和,可以為對方改變,如果你們不愛了就離婚

26樓:溫柔攻

夫妻哪有i不吵架要知道你還愛他麼他愛你麼你會找到比他更愛你的麼

我到底該不該離婚,我到底該該不該離婚

不要離婚呀!孩子那麼小!而且我覺得你媳婦從小失去父母,她可能不太會和老人家處理關係 這個就需要你做更大的努力去融合家庭了 要麼換個角度,先做你媽媽的工作吧,溫暖下她,她應該也是挺受傷的 我是俱樂部的小編 太多家庭都陷在婆媳關係上!我和婆婆關係也不是很好 其實自己也明白其中原因!自己沒能把婆婆當自己媽...

我到底該不該離婚,到底該不該離婚

您好!根據您在問題中描述的情節分析,您老公已經愛上別人了,再加上你們婆媳關係不好,現在的日子過得很不快樂,應該選擇離婚。離婚有兩條途徑,法院訴訟離婚和到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協議離婚兩種。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四章 離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我到底該不該離婚,我到底該不該離婚?

遇到這樣性格的老婆,確實不容易。你和她年紀多大你沒提,就不好判斷她的這個年齡段的女人心思到底想的是什麼東西。時代在變化,很多東西看似簡單,其實不然。結婚9年了確實不容易,你們這些年來,一直都是你讓著她,每次她吵完後又是你主動和好。說白了,這9年來,你一直都是個 好欺負 得小男人。她什麼都不怕,想幹嘛...

到底該不該離婚,我到底該怎麼辦,該不該離婚?

感情破裂了到底該不該離婚?你好,離婚沒有應該不應該的問題,關鍵是你們雙方是否感情破裂,關鍵在於你或者對方想不想要離婚的問題。你好,個人建議不要輕易離婚,畢竟你們也有了孩子,離婚對孩子的成長非常不利。你該不該離婚?那你看你自己的意願,願意離婚也有道理,不離婚也有理由 這種情況最好考慮清楚,畢竟婚姻不是...

我到底該不該離婚,我究竟該不該離婚?

是否解除婚姻關係,自己決定。參考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