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馬線從何而來?

時間 2023-01-05 21:00:46

1樓:時髦且輕盈灬風光

斑馬線,學名為人行橫道線,早在古羅馬時代,義大利龐貝市的一些街道上,人、馬、車混行,交通經常堵塞,事故經常發生。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人們把行人路加高,使人與馬、車分離。後來,又在接近馬路口的地方,橫砌起一塊塊凸出路面的石頭,叫做跳石,作為指示人通過的標誌。

行人可以踩著跳石穿過馬路,而跳石剛好在馬車的兩個輪子中間,馬車可以安全通過。 19世紀出現了汽車。汽車的速度及其危險性都超過了馬車,所以,跳石以已與此不相適應了。

經過多次試驗,於19世紀50年代初在英國倫敦的街道上,首先出現了當今這種橫格狀的人行橫道線,這就是第一條人行橫道線的由來。

從它出現到現在,對指示車輛、行人在街道上有秩序的行進和停止,對減少交通事故和保護人身安全起了很大的作用。眾所周知,斑馬線就是路口路面上的白色**,因為它潔白且醒 目,很像斑馬身上的紋路,所以被稱為「斑馬線」,但事實上,它跟斑馬沒有「半毛錢」關係。在古羅馬時期,還沒 有出現汽車的時候,城市中的人們都在使用馬車。

馬車多了也會造成交通問題,再加上人滿為患,往往造成交通混亂,甚至發生交通事故。為了保證人們的安全和交通的暢通,有人想到在路口處橫砌起一塊 塊凸出路面的石頭,作為指示人通過的標誌,這種石頭叫作「跳石」。/

2樓:迪

在公路上,我們最常見就是斑馬線了,那麼它從何而來?

斑馬線最初的名字叫跳石。古羅馬龐培城的一些街道上,車馬與行人交叉行駛,經常使市內交通堵塞,還不斷發生事故。為了解決這個問題,人們便將行人路與馬車道分開,並把行人路加高,還在靠近馬路口的地方砌起一塊塊凸出路面的石頭——跳石,作為指示行人過街的標誌。

行人可以踩著這種跳石,慢慢穿過馬路。馬車執行時,跳石剛好在馬車的兩個輪子中間,剛好也可以通過,不過馬車必須得減緩速度,才能尋找到最佳通行線路。如果加速前進的話,就有可能直接軋在跳石上,導致翻車。

後來,許多城市都使用這種方法。?

5.7杭州飆車案的現在是怎麼乙個情況

3樓:香茅可樂

1全部犯罪嫌疑人胡斌已於當天被公安機關以交通肇事罪向檢察機關提請批准逮捕。

肇事者胡斌承擔全部責任。

有律師分析說,檢察機關是否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來起訴,要看案件是否符合該罪名的構成要件。如果符合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構成要件,即使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不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訴,法院也會這麼判。(曾向榮)

兩罪量刑大不同。

危害公共安全罪: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交通肇事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4樓:井綺

血債終須血償。

建議譚父嗜殺鬍子及胡父。

因為自己兒子也沒了,而殺死自己兒子的人卻沒死。殺了鬍子,可自己也要負責,而胡父又心裡不好受,所以,一鍋端了。

需要的是血性,而不是冤冤相報何時了。

最原始 最樸素的道德理念 殺人償命。

機動車沒禮讓自行車算不禮讓行人嗎?

5樓:鹹蛋小超人

算不禮讓行人,不按照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是要被扣分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時,遇有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禮讓斑馬線,就是司機要對在斑馬線上的行人採取減速慢行或停止行駛,主動避讓或禮讓行人是司機對行人的尊重,對生命的尊重的一種具體的行動體現。

機動車避讓非機動車、行人(不管對方是否違法行走),必要時停車避讓。

在以下四種情況機動車是不會被認為不禮讓行人的:

1、停車讓行後,行人停滯不前或主動示意讓機動車先行的。

2、行人翻越護欄道路隔離設施,不走人行橫道穿越馬路的情況不過此時為了保險起見還是要減速的。

3、有訊號燈,行人闖紅燈的情況。

4、在多車道馬路上,如果行人已走過你的車道,那麼車輛可以即刻起步通過,無需等待行人完全走過斑馬線。

6樓:要當技術宅

算,照copy規定,機動。

車要禮讓行人。另外,還要禮讓非機動車類的行人,例如騎自行車的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時,遇有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其實地上本沒有路 走的人多了 也便成了路,寫乙個片段作文 15

7樓:匿名使用者

迅哥的"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讓很多人封為經典,認為很有道理,然而現在已不是當時魯的那個時代,再新時代我們需要的本領是創新,要具有的也是創新精神,不要走老路子了,那樣味同爵蠟,並且同行者太多,除非你能鶴立雞群,否則便碌碌無為,平庸不器。所以我們要獨闢蹊徑,走自己的路,自己走多了,也是一條道,舊看怎麼選擇了。

中國式過馬路作文

8樓:小丸子

「紅燈停,綠燈行」這樣的口號大家小時候就都學過吧?!但是,現在成年人中有多少是做到的呢?

剛開始,有很多人亂闖紅燈,見到交警,有些人以極快的速度跑離現場;有些人,用各種各樣的理由為自己解圍;還有些人,用極端的方式擺脫交警。大家雖然都知道,也都明白,紅燈亮時,是不可以過馬路的,但是,為什麼做不到呢?

因為全國各地都有闖紅燈的現象,所以,交警和官方部門不得不採取措施了。

還記得一張**,幾個軍人站在馬路邊,舉著寫有「反對中國式過馬路」的標牌。當然,有些人已經有了教訓,不再闖紅燈了。但是,還有個別人仍舊死性不改,覺得:

「紅燈嘛!沒什麼用的!反正車子不可能見我就當沒看見,一定會停下來給我讓路的!

我就隨便走唄!」這種想法是非常不正確的!就算車子不撞上你,車子為了讓你,損失了時間,損人利己。

並且,車子在剎車後有乙個滑動的力,就像你剛跑完步,在衝刺時不可能立刻停下來一樣。所以,闖紅燈是非常不好的行為!

後來,人們漸漸明白,紅綠燈的重要性。都可以想象,沒有這小小的指示燈,我們的馬路將會是何等模樣。趕時間算什麼?

難道比安全重要麼?工作算什麼?難道比平平安安一輩子重要麼?

紅綠燈就是人們交通安全的保障!遠離中國式過馬路。望採納。

9樓:你

中國式過馬路,是網友對部分中國人集體闖紅燈現象的一種調侃,即「湊夠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紅綠燈無關。」出現這種現象是大家受法不責眾的「從眾」心理響,從而不顧及交通安全。「中國式過馬路」一經網路傳播,立刻引發網友對交通、國民素質和安全的討論。

北京市公安局2012年12月6日宣布,從即日起至2013年3月份,將會同相關部門,在全市範圍內發起交通、治安、環境三大秩序突出問題集中管理整治專項工作,不僅僅是針對中1事件由來2012年10月10日傲遊哈哈使用者「中正平和」發表笑話:「中國式過馬路」,就是「湊夠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紅綠燈無關」。2012年10月11日,網友「這個絕對有意思」在微博發訊息稱:

「中國式過馬路,就是湊夠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紅綠燈無關。」微博同時還配了一張行人過馬路的**,雖然從**上看不到交通訊號燈,但有好幾位行人並沒有走在斑馬線上,而是走在旁邊的機動車變道路標上,其中有推著嬰兒車的老人,也有電動車、賣水果的三輪車。這條微博引起了不少網友的共鳴,一天內被近10萬網友**。

網友紛紛跟帖「太形象了」、「同感」、「在濟南就是這樣」,還有網友慚愧地表示,自己也是「闖燈大軍」中的一員。2網友熱議網友看法根本的癥結是交通太亂,綠燈直行,車輛無視行人,繼續右轉。

有網友表示,是因為大家「素質太差」。

有的馬路寬,訊號燈時間太短,乙個訊號燈根本走不完,所以只能紅燈的時候就開始過。

轉彎的汽車根本不讓行人,所以才成了「紅燈大家一起過,綠燈小心點過」。

模擬行人不闖紅燈過馬路的過程人行綠燈亮起時,行人開始走斑馬線,右拐車高速駛來,你躲不躲?

好不容易右拐車首尾銜接從你面前走完,你剛抬腿,左拐車又呼嘯而來,你敢硬上?

終於讓車都過去了,你發現你站在路**,闖紅燈了!

所以:紅綠燈對於行人是一樣的,團結一致,適者通行而已!

結論:要治理「中國式過馬路」,必先治理「中國式車拐彎」!

10樓:牢藉麥爾

「中國式過馬路」折射什麼心態。

明知違反公共約定,但心裡「凍結」了是非,只看那點兒小利益、小方便,背後是庸俗後果論在作祟。

微博上最近流行乙個段子,調侃國人集體闖紅燈的陋習:「湊夠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紅綠燈無關。」並美其名曰:

「中國式過馬路。」**此段子的人不少,有網友還加上自己的感慨:嚯!

這是過馬路啊,還是過景陽岡啊?靠人多硬攔汽車,忒不文明!感慨歸感慨,仔細一想,還真讓這段子說準了。

平常我們過馬路時,這樣的過法確實不鮮見。有一兩個身影老老實實等變燈,還被同伴責罵:快點兒,別傻等了!

許多時候,我們自己下意識也就隨大流走了,一抬頭:哎,這不紅燈嗎?我怎麼過來了?

一把叫後果論,一把叫原則論。後果論,簡單說,就是預判行為的後果,有利則行,有害則止,趨利避害。好比說躺著看書有害視力,老低頭坐著對頸椎不好,那就別這麼幹;適當的鍛鍊有利健康,那就堅持。

原則論,則是做事情前先對照某種原則或是社會的某種約定,或是心中的道德律令,合則為,不合則不為,不管行為會產生什麼具體後果。孔子說「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不合準則,不幹。按照現代話說,違反程式正義,即便會取得好的實際效果,也不對。

這兩把尺子,各有其適用領域,並無優劣之分。有時候,人們是兩把尺子一起用,融合並濟,利義兼得。我們需要警惕的是僵死的原則論和庸俗的後果論。

庸俗的後果論,就是壓根兒不問是非,不講規矩,只言利害,甚至只看到眼前的蠅頭小利,或者自己的小方便,就毫無顧忌,拋棄規則。這種抉擇偏好,在我們日常生活的細節方面,體現得尤為突出。高空拋物、踐踏花草、無視紅燈過馬路……種種陋習,背後都有庸俗後果論的影子。

其實質都是:明知違反公共約定,這麼乾是不對的,但心裡「凍結」了原則,只看後果逮著了,後果也不嚴重嘛。為了消解心中的不安,還常用「人家都這麼幹的」來做擋箭牌。

有人說,是不是可以加大對行人闖紅燈的處罰呢?單從後果角度著手,行人闖個紅燈,能罰到什麼程度?再者說,處罰就得設執行者,生活的每個角落都得管起來,那需要多高的社會成本?

建立是非觀、規則意識,才是與現代文明接榫的正路啊。

斑馬線掉頭如何處罰,綠燈掉頭壓斑馬線怎麼處罰

1 斑馬線上不可以掉頭,貼有箭頭的指標才可以掉頭 2 在斑馬線內或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彎標誌 標線的地點掉頭的,罰款50至200元 3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九條規定 機動車在有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彎標誌 標線的地點以及在鐵路道口 人行橫道 橋梁 急彎 陡坡 隧道或者容易...

汽車過了斑馬線算闖紅燈嗎,車子過了斑馬線變紅燈開過去了算闖紅燈嗎?

不算,變紅燈後車輛過停止線然後開過對向停止線財算闖紅燈,就算變紅燈後過了停止線停住了也不算闖紅燈機動車在訊號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違反紅燈相位禁止通行規定,越過停止線並繼續行駛的行為才叫闖紅燈。綠燈剛閃時,距離近且速度快時,應該通過,因為此時可能剎不住而越過停止線 距離遠或速度慢或路口擁塞時,應該停...

掉頭可以壓斑馬線嗎,十字路口掉頭處的斑馬線可以壓嗎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九條規定 機動車在有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彎標誌 標線的地點以及在鐵路道口 人行橫道 橋梁 急彎 陡坡 隧道或者容易發生危險的路段,不得掉頭。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條規定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

綠燈掉頭壓斑馬線怎麼處罰,綠燈,向左掉頭沒過斑馬線在斑馬線上掉頭會扣分嗎?

壓實線掉頭才扣分,記3分,處200元以下罰款。一般來說,只要是沒有禁止調頭標誌的,當事人的車就不會罰款扣分。斑馬線並不是禁止穿越和壓的標線,可以在禮讓行人的情況下通過和掉頭。法律依據 交通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九條,機動車在有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彎標誌 標線的地點以及在鐵路道口 人行橫道 橋梁 急彎 陡...

這樣的行人路斑馬線,代表什麼意思

應急停車帶。高速路一般不語停車,有急事的必須停在高速公路的 避風港 也就是應急停車帶。要注意紅綠燈還有過往的車輛,要低速慢性,有行人要停車讓行。高速公路內的斑馬線代表什麼意思 是危險或擁堵路段,示意減速慢行,高速公路上是絕對不允許行人橫穿的,劃在高速路面上的這些標線叫車距確認標線,是為了讓駕駛員更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