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欠巨債坐牢, 期房了不能交房,業主怎麼辦

時間 2022-12-17 05:25:30

1樓:生活常識愛分享

購房人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權。《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六十三條規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對方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解釋》對「合理期限」進行了明確,該解釋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援,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該解釋又規定,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後,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2樓:網友

對孩子有重大影響或者密切關係的近親屬坐牢會對孩子參軍或者考特殊崗位公務員有影響。

3樓:匿名使用者

只有成為爛尾樓,然後**組織拍賣所得的錢 按比例分給業主,或者計算交房所需的費用,業主代表找開發公司來修好。投資都會有風險!

買期房全款付款後,開發商破產,不能按時交房,業主怎麼辦?房子已建好,就是不交房,說被經偵查封啦!

開發商破產,做為期房業主能怎麼辦 25

4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財產需要清算,用以結清工人工資,固定資產會進行拍賣以償還債務,這是破產的基本處理辦法。

但開發商在未交房前破產,其中就涉及到一部分未履行的權益,但不在債務清算以內,同時由於房子沒有達到交房標準,房管部門不會給辦理房產證。

通常的解決辦法有兩個,一是進行整個專案的拍賣,盤活專案,由其他開發商接盤,另一種是**接盤,但操作起來很難。業主們很被動,基本沒有自行維護權益的可能,只能聽之任之。

開發商遲遲不交房,我們該怎麼辦???

5樓:華律網

原則上,開發商不能在約定時間交付房屋的話,就會構成延期交房。開發商應當依照購房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開發商延期交房的,經購房人催告後,要是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還沒有履行,購房人可請求解除合同的,購房人在法律規定期限內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開發商退還房價款、利息並賠償損失。

例外,如存在不可抗力,開發商逾期交房不承擔違約責任。現實生活中,開發商對逾期交房的解釋多種多樣,如惡劣天氣、設計變更等,從而以非開發商原因為由,拒絕承擔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事實上,非開發商原因並不等同於不可抗力。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只有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開發商才能免除逾期交房的賠償責任。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很不幸,趕上了經濟危機時期,開發商肯定遇見困難了,不然早就交房了,你要防止他突然捲款潛逃,可以集中業主拿著當時籤的合同去找他討說法,實在不行可以去告他。

7樓:網友

可以按合同要求開發商給予延期入住的補償(按合同規定的違約金進行補償)。

這樣的事情最好的辦法就是起訴開發商。

開發商逾期兩年不能交房,也不給違約金,業主可以自己開鎖入住嗎

8樓:

那是肯定不行的,除非你想坐牢。你可以聯合其他業主去告開發商。

開發商未按時交房,我該怎麼辦?

9樓:華律網

有相關法律規定,如果開發商延期交房,購房者想解除購房合同前必須先催告,在催。

版告過後接下來。

權3個月,開發商仍然不交房的,購房者可以退房。所以說,一旦遇到延遲交房的情況時,購房者應當及時書面催告開發商交付房子。如果開發商在收到催告交房通知函後3個月仍然不能按時交房的,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並可要求退還購房款,同時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

有些開發商會在辦理交房手續的過程中,要求購房者簽署乙份房屋交接單。購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在簽署這類檔案時,務必看清楚房屋交接單上的各項內容。如果購房者只是為了拿到鑰匙進行入室驗房,這就並不代表自己接受房屋,同意交房。

而這些需要在房屋交接單上標註清楚,以免不必要的麻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10樓:匿名使用者

開發商逾期交房,您可以按照合同約定向開發商主張違約金,自約定的交房日次日開始計算至開發商通知交房時間。

既然合同上約定了開發商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承擔方式,那麼就按照合同辦理。

如果逾期交房超過一定時間,您可以選擇退房,並可要求開發商按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比如在合同中可以這樣約定:

1、開發商須於某年某月某日前將合同中約定的房屋交付 給購房者;

2、如果開發商不能按期交房,那麼購房者應給開發商乙個寬限期,允許開發商 在該寬限期內交房。但開發商尖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按購房者已交付的購房款從合同規定 的交房期限到實際交付日期所發一的利息計算;

3、如果開發商在寬限期限過後,仍不能交 房的,那麼購房者可有權解除合同,同時要求開發商返還購房款及利息,並支付違約金。

11樓:南瓜蘋果

只能在壹或貳中選擇乙個追究開發商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支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交房注意事項。

1,地面是否平整。

地面平整度往往是容易被忽視的地方,別小看平整度的問題,同乙個房間可能會有3厘公尺的高低差,如果是自己找平,得花費多少水泥、砂石,還要浪費房屋高度,真是虧大了。

2,地漏排水是否通暢。

建房的時候,許多水泥塊、砂石容易掉入地漏排水管,造成嚴重的堵塞情況,等入住後發現就麻煩了。我們只需要用隨身帶的小水桶,倒入一桶水看水流速度就能判斷是否存在堵塞。

一般處理堵塞問題需要從樓下鄰居家開啟排水管的檢修口清理泥沙,如果樓下鄰居已經裝修好,將下水管徹底包死,那麼協調起來就很困難了,就算補償樓下重新封閉下水管的費用,鄰居也未必肯幹。

3,衛生間下水管是否安裝防火圈。

這種防火圈其實大家都沒聽過,但是作用可不小。防火圈是安裝在下水管頂部的,萬一樓下的鄰居家發生火災,火有可能會順著下水管往上蔓延,這時候防火圈受熱會自動膨脹將下水管擠壓斷裂,徹底封死火勢蔓延的通道。這種防火圈,關鍵時刻能發揮關鍵作用,一定不要忽視哦。

4,做好防水實驗。

一般開發商會做一次防水,我們要做的是檢驗開放商防水的質量。有經驗的人會將衛生間的下水管堵住,然後放一定高度的水,封閉3天以上,通過水位是否下降來檢驗防水的質量。

5,門窗是否正常使用。

一般開發商安裝的鋁合金窗戶質量較差,而且存在不少問題,一定要仔細檢視。主要檢查窗戶的密閉性,密封條是重點。還有窗戶能否正常開合。

6,新房面積與合同是否一致。

一般請了裝修公司進行設計,設計師會上門量房,這時候正好檢查房屋的實際面積與開發商承諾的得房率是否一致,一般在3%以內屬於正常,如果超出3%範圍,可以向開發商提出補償。

參考資料。

12樓:墨汁諾

只能在方案一或方案二中選擇乙個追究開發商責任。

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支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擴充套件資料:

條件通常房地產開發企業交付預售住宅商品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法定條件-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向購房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2>約定條件-達到預售合同約定的其它交付條件。

而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又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二)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裝置的進場試驗報告;

(四)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檔案;

(五)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流程1、請按《入住通知書》安排的時間攜帶相關證件、資料辦理收房手續。

2、由專門接待人員陪同您共同查驗《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和《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即兩書一表)原件。

3、由專門接待人員陪同您共同驗房,並填寫《房屋驗收情況表》。

4、如發現問題,開發商要對業主提出的合理要求進行整改,直到業主滿意為止。在此期間發生的任何費用由開發商承擔,另外,由此造成的延期交房,開發商要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5、簽署《商品房實測面積結算補充協議》。

6、開發商向業主交付房門鑰匙。

7、辦理完上述手續後,開具《辦理入住手續通知單》。執此單在物業公司進行業主登記。

13樓:超高溫滅菌法

只能在方案一或復方案二。

制中選擇乙個追究開發。

bai商責任。

《最高du人民法院關於zhi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dao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支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拓展閱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是為正確、及時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相關法律,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制定的。

已於2003年3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67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2003年6月1日施行。

14樓:達州律師劉江

1、對方已經違約。

2、根據您們的合同約定,你可以主張違約金。

3、當達到超過約定的期限多少日後仍然沒有交房的,您可以主張解除合同。

1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沒有按時交房,合同上應該寫好了,怎麼補償的?而且受害的也不是樓主乙個,可以去聯絡一下其他業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