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賠償與人身傷害賠償是怎麼區分開的?

時間 2022-12-11 21:55:53

1樓:網友

道路交通事故和其他侵權行為,受害人均可主張人身傷害賠償。但是,如果導致傷殘,則會產生殘疾賠償金和殘疾輔助器具金兩項賠償,前者數額很高,而殘疾賠償金是與傷殘等級掛鉤的,傷殘越重,殘疾賠償金越高。目前我國有兩套定殘標準,一是專門適用與道路交通事故的《國家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2002)》,還有乙個是適用於除道路交通事故之外其他侵權行為的《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分級(2006)》,兩套標準中,前者比後者嚴格很多,有很多在2006標準能定殘的,用2002標準就不能定,大概相差兩、三個等級。

所以,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損與因其他侵權行為受損,如果牽涉到殘疾賠償金,兩者在數額上是有一定差異的。

2樓:匿名使用者

兩個的損害賠償標準是一樣的。只是致傷害的原因不同。致害者的處罰是不同的,如果致害人接受了刑事處罰,那麼就不能提出精神損害賠償要求。

3樓:網友

只是發生原因的區別!是否經交警部門處理過!

其他基本沒區別,索賠的專案、標準也基本一樣!

按人身損害賠償和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有何不同

4樓:愛你一萬年哦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已經正式實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同時廢止。對於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專案及賠償標準,以往由《辦法》規定,涉及人身損害賠償的其他案件的賠償專案和標準也是參照《辦法》計算。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

一、農村居民與城市居民區分標準;

二、道路交通事故賠償專案的賠償標準;

三、道路交通事故財產賠償金額的賠償標準。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專案: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賠償專案方面和賠償標準方面貫徹了全面賠償的原則。其中賠償專案方面增加了**費、後續**費兩項,並用「殘疾賠償金」代替「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具體體現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專案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交通事故中車輛理賠和人身傷害的賠償理賠能分開嗎?

5樓:匿名使用者

如你說的情況,只能起訴肇事責任人。連帶保險公司一併起訴,由法院判決其執行賠償責任。

6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起訴對方和保險公司,對方和保險公司的合同糾紛和你又沒關係。

7樓:朋雨彤許發

可以要求人保進行意外傷害保險理賠,因為交強險與意外傷害保險分屬於兩個法律關係,乙個理賠完畢並不影響另外乙個的理賠。

道路交通人身**賠償問題

8樓:法邦網專家

基本上上這樣,不過根據最高院的司法回覆,如果有證據證明(通常是勞動合同,居住房屋租賃合同等)農村人口在城市經常居住一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城市標準索賠。

交通事故造**身傷害的賠償?

9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的規定,根據事故所承擔的責任,相應賠償損失。損害賠償的範圍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

造成殘疾的,還有殘疾賠償金,殘疾用具費及精神撫慰金等;造成死亡的,還有死亡補償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等,各賠償專案應按實際情況確定,並一次性結算費用。

各項賠償費用的標準是:

1.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後確需繼續**的,按**必需的費用給付。

2.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4.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5.殘疾賠償金: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計算,自定殘之日起賠償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照五年計算。

6.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7.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比照上述規定計算,但不得超過三人。

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應當修復,不能修復的折價賠償。

10樓:事故民警

有護理費、伙食補助,你表妹的媽媽有工作的話開具工資證明,按實際減少的算。伙食補助可能按國家公務人員出差補助算。

11樓:法律高手

受傷未致殘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以及必要的營養費;

因傷致殘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以及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等;

死亡的,搶救**的相關費用,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

損壞小區園區燈桿如何賠償?

12樓:陽羅漢

你好,損壞小區燈桿屬於破壞公共財物。責任人需要擔負民事責任,進行民事賠償。具體的賠償數額,要按照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希望對你有幫助。

交通事故中車輛理賠和人身傷害的賠償理賠能分開進行嗎?

13樓:匿名使用者

1、一起理賠。建議再等等,畢竟對方受傷,按常理是會來要錢的。

2、事故發生日、事故認定書日期、出院日、有傷殘的話傷殘評定之日,上述日期均超過一年的,法律上就過期了。

14樓:卞德澤

保險單理賠期限是2年,一起理賠,責任認定書下了,時間長了對方不找你賠可以直接理賠車損結案。對方人傷受傷不重就不找你了。

關於道路交通事故人身傷害賠償 15

15樓:手機使用者

交警隊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單不是判斷民事賠償責任的唯一標準,而是標準之一。如果確有證據證明的確是爺爺違反交通法規,在紅燈的情況下穿越馬路,法院可以判決要求爺爺自己承擔部分民事責任。

對方與爺爺相撞後,可以不出面處理事故和支付任何費用,等爺爺**終結後,以全部就以發票和費用一次性跟對方去要求賠償。所以對爺爺的**和照顧的責任,還是在你們這些家屬身上。

如果雙方對於賠償金額和責任承擔無法協商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16樓:網友

1、你好,是否全責由交警認定。無照駕駛,應當加重責任。

2、賠償費用按事故責任分配,如主要責任37或28,同等責任55.

3、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此情況可能屬於工傷,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什麼是非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與非道路交通事故有什麼區別

法律意義上的交通事故和日常生活中認為的交通事故是有較大區別的,其中最容易混淆的就是,交通事故一定是發生的法定道路上的交通事故。凡鄉間 村自行修建的道路和自然通車形成的道路以及住宅樓群道路 機關團體單位的內部道路 廠礦企事業專用道路以及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建道路等,均不屬於法定道路。在這些路上發生的車輛事...

這種道路交通標線合適麼,什麼是道路交通標線

首先,這種畫法沒有任何問題,白色實線劃在不同的位置表示不同的含義,劃在路側表示行車道邊緣線,作用是提示車輛道路邊緣位置,防止車輛駛出道路。不是車道分界線的概念。然後更正你乙個觀念,並不是劃了標線就是機動車行車道了。一般道路在設計上是混合行駛的,高速公路,人車分離道路等除外。你所指道路中間的黃色虛線是...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45條,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5條第1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3條第2款會被怎麼處罰?會扣分嗎?

道路中心線的用來區分往返雙向車輛行駛空間的標誌線,既然有道路中心先,那麼至少就會有倆條車道 你可以看成 二 有道路中心線的道路,如果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城市道路為每小時50公里,公路為每小時70公里。回答 五 牽引發生故障的機動車時。您好,請問您這邊還有其他需要我幫助的嗎?有的話都可以說的哦,我...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四十一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的第41條內容是什麼?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已經廢止,不再適用。取而代之的是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下面是複製的原法規條文,如有需要,請檢視。第三十七條 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 醫療費 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 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後確需繼續 的,按照 必需的費用給付。二 誤工費 當事人有...

道路交通事故賠償糾紛,請專業律師回答,非常感謝

1 那個所謂的 送達回證 我需要簽字寄回法院嗎?1 已經是前幾天的事了,你即使沒在送達回證上簽字,也應給郵局簽了 回執了吧?2 你簽不簽都無所謂,因為 郵寄送達的,如果你籤了送達回證,一般以你簽收的日期為收到日期 如果你沒簽 或是送達回證上你簽收的日期與郵局的 回執上的日期不一致的,法院會以 回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