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四十一條,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的第41條內容是什麼?

時間 2022-04-07 07:53:08

1樓:超人影視娛樂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已經廢止,不再適用。取而代之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下面是複製的原法規條文,如有需要,請檢視。

第三十七條 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後確需繼續**的,按照**必需的費用給付。

(二)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五)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

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製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八)死亡補償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十年。對不滿十六周歲的,年齡每小一歲減少一年;對七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均不少於五年。

(九)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的、沒有其他生活**的人為限,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撫養到十六周歲。

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扶養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扶養人扶養五年。

(十)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2樓:匿名使用者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四十一條 構成交通肇事罪,使國家、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由公安機關根據肇事者的交通事故責任提出賠償意見,隨同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公民因他人犯交通肇事罪遭受物質損失的,可以依法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縱橫法律網 付曉豔律師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的第41條內容是什麼?

3樓:老巫婆你送後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一條:經過調查,不屬於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應當將案件移送有關部門並書面通知當事人,或者告知當事人處理途徑。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調查過程中,發現當事人涉嫌交通肇事、危險駕駛犯罪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立案偵查。發現當事人有其他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及時移送有關部門,移送不影響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4樓:匿名使用者

第四十一條 檢驗屍體結束後,應當書面通知死者家屬在十日內辦理喪葬事宜。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的應記錄在案,並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由公安機關處理屍體,逾期存放的費用由死者家屬承擔。

對未知名屍體,由法醫提取人身識別檢材,並對屍體拍照、採集相關資訊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填寫未知名屍體資訊登記表,並在設區市級以上報紙刊登認屍啟事。登報後三十日仍無人認領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處理屍體。

5樓:朱學政南京

(老的)第四十一條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須在交通事故辦案人員主持下進行。調解的時間、地點、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指定。

(新的)第四十一條 檢驗屍體結束後,應當書面通知死者家屬在十日內辦理喪葬事宜。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的應記錄在案,並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由公安機關處理屍體,逾期存放的費用由死者家屬承擔。

對未知名屍體,由法醫提取人身識別檢材,並對屍體拍照、採集相關資訊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填寫未知名屍體資訊登記表,並在設區市級以上報紙刊登認屍啟事。登報後三十日仍無人認領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處理屍體。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37條是什麼

6樓:聖誕老東東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37條是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後確需繼續**的,按照**必需的費用給付。

(二)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五)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

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製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八)死亡補償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十年。對不滿十六周歲的,年齡每小一歲減少一年;對七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均不少於五年。

對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撫養到十六周歲。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扶養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扶養人扶養五年。

(十)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擴充套件資料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中規定:

第十九條  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發生財產損失事故,當事人應當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採取現場拍照或者標劃事故車輛現場位置等方式固定證據後,立即撤離現場,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再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但有本規定第十三條第一款情形的除外。

第九十一條  交通警察調解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按照下列程式實施:

(一)告知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二)聽取各方當事人的請求及理由;

(三)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的事實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確定當事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

(四)計算損害賠償的數額,確定各方當事人承擔的比例,人身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有關規定執行,財產損失的修復費用、折價賠償費用按照實際價值或者評估機構的評估結論計算;

(五)確定賠償履行方式及期限。

7樓:孫法官說法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已經廢止,不再適用。取而代之的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下面是複製的原法規條文,如有需要,請檢視。

第三十七條 損害賠償的標準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所必須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結案後確需繼續**的,按照**必需的費用給付。

(二)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營同行業的平均收入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計算。

(四)護理費:傷者住院期間,護理人員有收入的,按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無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

(五)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賠償二十年。

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製補償功能的器具的,憑醫院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的喪葬費標準支付。

(八)死亡補償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平均生活費計算,補償十年。對不滿十六周歲的,年齡每小一歲減少一年;對七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均不少於五年。

(九)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的、沒有其他生活**的人為限,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居民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計算。對不滿十六周歲的人撫養到十六周歲。

對無勞動能力的人扶養二十年,但五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最低不少於十年;七十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對其他的被扶養人扶養五年。

(十)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住宿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計算,憑據支付。

8樓:領悟李

該辦法是1991年的已廢止。

什麼是非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與非道路交通事故有什麼區別

法律意義上的交通事故和日常生活中認為的交通事故是有較大區別的,其中最容易混淆的就是,交通事故一定是發生的法定道路上的交通事故。凡鄉間 村自行修建的道路和自然通車形成的道路以及住宅樓群道路 機關團體單位的內部道路 廠礦企事業專用道路以及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建道路等,均不屬於法定道路。在這些路上發生的車輛事...

交通事故責任問題,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問題

原則上是沒有責任,按責任劃分的話,可以認定為次責或無責,前提是你不提你在超車,只說你正常行駛,這本來也是正常行駛,你是機動車他是非機動車。但是如果當時報交警處理的話,你的保險公司要承擔在交強險範圍內賠償,然後再是按比例賠償,也就是說,你的賠償責任還是比較大的。但這個事看你當時是怎麼協調的,現在對方要...

道路交通事故立案後辦理程式,交通事故已立案後能否銷案

交警處理交通事故的流程一般如下 一 趕赴現場處理 1 搶救傷者和財產,勘查現場,收集證據,盡快恢復交通。2 屬於重 特大交通事故的,立即向上級交通管理部門或有關部門報告。3 交通事故現場圖繪製完畢後,勘察員 繪圖員應簽名或蓋章。4 交通事故當事人逃離或駛離現場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及時布置追緝,必要...

新交通法事故處理,《道路交通安全法》對交通事故處理有哪些新規定

1 事故現場 1 當發生了交通事故以後,車主必須要在第一時間內亮起車輛的危險警告燈,並在車後面設定危險警告標識牌。這樣做的好處就是防止有後面的車進行追尾的碰撞,從而保障車內的人員以及車輛自身的安全。2 除了設立了警示標識以後,還要對事故的現場進行拍照取證,這是向保險公司進行理論的事故證據,在移動車輛...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中調解書的效力

行政調解是 道交法 規定的交通事故處理程式之一。對調解書效力的認定是關係到當事人切身利益的重要問題。我們認為,道路交通事故經公安部門調解達成的和解協議,系當事人在交警主持下,自願就事故所承擔的責任及處理所達成的協議,是當事人對自身權利義務的處分,屬民事合同行為。和解協議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和解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