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時發生口角,他先動手打我流血了,我氣不過找了根棍子打他,他沒受什麼傷,我眼角縫了5針

時間 2022-11-22 10:30:35

1樓:士多啤梨啵啵虎

上班時發生口角,他先動手打我流血了,我氣不過找了根棍子打他,他沒受什麼傷,我眼角縫了5針,後來廠裡幫寫調解書我簽字了,都過了3天了,報警還可以嗎?會怎麼處理

2樓:甲領姨撲

很高興為你服務,目前情勢來看是你對調解書不滿意呢,這個你是可以報警的,不過警察來了也沒多大的效果,因為這種在警察看來就是小打小鬧,結果都是私了,會多賠你點錢,畢竟你是受害嚴重的,你在跟公司說公司肯定會願意在給你錢的,他不願意你報警,因為警察來公司,他不好交代,第一是影響公司的名聲,二是公司也要承擔法律責任,所以公司更願意多給你錢,不願意你報警,還有乙個,你還可以找當地的街道辦,說這件事,那個調解書沒什麼用的,只要你想告都是可以的

3樓:找法網

達成調解協議之後,對調解協議發生爭議的,一方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

故意傷害達到輕傷程度的話,可以報警,由**移交檢察院並提起公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六條 過錯責任原則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

第三十二條

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後,當事人之間就調解協議的履行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發生爭議的,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三條

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後,雙方當事人認為有必要的,可以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對調解協議進行審查,依法確認調解協議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確認調解協議有效,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人民法院依法確認調解協議無效的,當事人可以通過人民調解方式變更原調解協議或者達成新的調解協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與對方發生口角,對方先動手打我頭,想要繼續打我,情急之下我拿起椅子砸他,沒砸到卻劃傷他的手臂。

4樓:金果果花

找**解決如是自衛不用賠償如認定為互歐情形就不一樣了

我與人發生口角,後他先動手打我,我沒還手,被他追著打了一條街,然

5樓:

首先確認違法性質。 如果是公眾場合兩人因摩擦出手,甲方因首先挑釁,而且打傷乙方為輕傷,根據《刑法》應追究刑事責任,罪名是尋釁滋事罪,乙方出於自衛的話則不會追究責任,如果是防衛過當或者在甲方出手後,乙方同樣以牙還牙造成甲方受傷或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則同樣會按尋釁滋事罪處理,只不過量刑可能輕一些。 如果二人相互認識,而且是在非公眾場合出現因矛盾出手傷人行為,那麼甲方應該按故意傷害罪處理,乙方如果防衛過當的話只追究防衛過當的責任。

和同事發生口角,他先動手打了我,我頭部縫了十多針,他打我的同時我也反駁打了他幾拳他沒什麼大礙,我報

6樓:匿名使用者

看你的傷鑑定為哪個傷情等級,如果是輕微傷,基本上就是按民事糾紛處理。輕傷、重傷就要按刑事案件立案了。

7樓:匿名使用者

這麼跟你說吧,報警也沒有用,因為是你侄女先動的手,所以被對方打殘了對方也只是防衛過失,再說了,人家還給你們付了醫藥費了。你還想怎麼樣?覺得有理就去試試報警看看對方要不要你們把醫藥費還給人家。

今天因為和同事發生口角他先動手的把我打傷了我報警會怎樣處理,把我鼻子打骨折錯位了,

8樓:沐梔兮紀

等到雙方心情平靜下來再和解就很容易吧.!.聽聽我的意見吧,學會控制,每次生氣發火前,停兩秒,提醒自己不要太過,平常口氣說話,提醒自己發火會讓事情變更壞。心就不會在糾結了~開心點就對了..

如果對你有幫助,我就會開心了^^

9樓:匿名使用者

動手先的人得負責你的醫藥費,

跟同事發生口角他動手打我了,公司逼我們一起離職

10樓:走向未來

1、在公司打架違紀,《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可以依據規章制度解除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必須要承擔起相應的證明義務,包括舉證證明勞動者嚴重違反規章制度達到單方解除勞動關係的條件。

2、單位辭退,如果累計繳納失業保險一年以上,可以申請領取失業金。

辦理領取失業金,要符合以下條件:

《社會保障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11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協商不成,到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申請仲裁。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我與對方發生口角爭執,對方先動手打人。我在打鬥中不小心傷了對方,我能否知道派出所怎樣解決此事

12樓:行吟屍人

打架鬥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普通治安案件,該類事件中無絕對的誰對誰錯的區別,雙方都需承擔一定責任。

在使用警械方面,公安機關根據警械使用條例有自行判斷是否使用的權力,即使爭議,意義也不大。

13樓:赤龍

你想問什麼?是你覺得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想維權?還是其他~

他先動手打我,他當時手中持有東西,沒打中我,我就一氣之下拿起背後的棒子,一下打在他頭部,我屬於正當

14樓:手機使用者

正當防衛歸納起來的五個要件:

1. 有實際的不法侵害存在。

2. 不法侵害必須正在進行。

3. 目的是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侵害。

4. 防衛行為必須針對不法侵害人本人進行。

5. 防衛行為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所謂必要限度是指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必須的防衛強度。

15樓:匿名使用者

正當防衛不好說,他只是輕微腦**,連輕傷都不算,根本不會付刑事責任的。

16樓:裴詠

就是一般的打架,你現在把他打傷了,當然要負責,負不刑事責任要看被打傷者告不告你,還有警察叔叔。。。。。

1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對你的人身造成威脅,不管他打沒打到都算正當防衛

發生口角可能發展到動手

她說話難聽不去她那裡打飯就是了,沒有必要想的太多,你說的誰都知道,但是真打起來能不能用得上還是一說,或者說你有可能根本沒有還手的能力,打架方面,沒有太多經驗就不要太過相信自己,那樣反而容易吃虧,還有,她的態度差是她的素質問題,如果你真的跟她動手,那你豈不是跟她一樣沒素質 對於以婚的大嬸我通常不和她們...

在工作中跟同事發生口角如何去解決?

在工作中,與同事發生口角,應該以理智的狀態和大度的態度去應對 去解決。這是解決問題的最佳方式,也是能夠取得最佳結果的處理方式。具體來說,處理這個問題,需要有以下幾方面態度 1 發生口角以後,要控制住自己的情緒,避免矛盾加深,避免事態嚴重化 2 如果自己有錯,那就要及時道歉。即使自己沒錯,也要以和和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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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境與凶吉禍福無關,常常是白天人的記憶造成的,千奇百怪的答案讓你更加迷惑 夢,是大腦無意識中將腦內資訊,無序的鏈結而成,有些是你早已忘記,在記憶邊緣的資訊都會被呼叫的,很神奇。但實際上,絕大多數夢是無法預見現實的。如果說夢能夠預見現實,而且這種預見可以被解讀,而且這種能人確實存在,我可以說,這種能人...

與人發生口角,對方威脅說要叫人來打你怎麼處理最佳

一般情況下,這句話帶來的負面情緒要比對方罵你或者打你要更容易讓人失控的,所以一般人會失去理智的動手就打,但是也不缺乏一些即使對方罵了他 她 媽也不會動手,只是會採取其他方式來還擊吧。事先看好點,不要被取證 監控,口罩,化妝 把他拉犄角旮旯的地方打一頓,不過不要打傷,小傷的話警察就不好管了,綜上,最好...

和婆婆發生口角老公一直站在婆婆這邊,覺得他離不開他媽,去我媽家裡住兩天都不讓去,你們支援我離婚嗎

首先我不支援你離婚。看來你是老少三代同吃同住。同在乙個屋簷下,那有鍋不碰勺的。和婆婆發生口角很正常。點要不是原則問題,作為小輩應遷讓老人。你覺得老公與婆婆一條戰線,也離不開他媽。作為母子很現實,兒子絕不會做對不起媽的事。這樣你感覺很無助想回娘家。我認為不讓你去是對的。有問題就地解決,不要擴大範圍。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