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怎麼規定,不在工廠工作算工傷嘛

時間 2022-11-19 02:20:50

1樓:刑事辯護律師周垂坤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前提條件是「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是兩個必須同時具備的條件,同時還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負傷、致殘或者死亡。事故傷害是指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等類似傷害。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工作時間前後」是指非工作時間內,具體講是開工前或收工後的一段時間,譬如上班時間為9點到12點然後又14點到18點結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職工提前在8點30分到崗或者下班後做完收尾工作時間到 18點半等等,均可以認定為「工作時間前後」,但是有一點則特別重要,其目的必須是從事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為啟動機器做準備工作,或者關閉機器後收拾與工作有關的機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必須同時具備,並且必須是在履行本職工作,這裡受到的傷害是「非工作原因」,是來自本單位或者外界的 「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職工履行工作職責的時候蓄意對職工進行打擊報復,對其人身進行直接攻擊,致使職工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等。

】(四)患職業病的。【即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間」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臨時外出辦理業務等,同時必須是在發生事故時正在履行工作職責,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時下落不明。】

(六)職工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的,亦可認定為工傷。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最高院關於工傷認定的司法解釋(2014年9月1日起施行)【「上下班途中」指從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區域之間的必經路途,必要時間所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

】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還應該增加關於非法駕駛的問題,這種問題一般駕駛二輪電單車居多,對於非法駕駛(無證駕駛的)的,達到交通肇事程度的,不予認定工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這是一條法律上的兜底條款規定,由於工傷事故的複雜性和不確定性不僅需要專門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範性強制性規定,也需其他法律法規做出相應調整,對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也應當納入本條例調整的工傷範疇中。】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同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兩個條件須同時具備:「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是指:

1、職工突發與工作無關的疾病導致死亡。如果是與工作有關的疾病而導致死亡,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認定工傷。2、在工作崗位上突發與工作無關並沒有導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為工傷。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工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針對轉業軍人的保護,軍人在戰鬥中或者在履行職責中負傷致殘,依據《革命傷殘軍人評定傷殘等級的條件》之規定,軍人傷殘對於經有關部門評殘,取得傷殘軍人證的退伍軍人,如果在用人單位舊病**,視同為工傷。這主要考慮到革命軍人為國家利益已經付出代價,為切實保障革命軍人的利益而做出這樣的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因故意犯罪;

(二)醉酒導致**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2樓:ba龍龍

職工由於下列情形之一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者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係本單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與本單位有關的科學試驗,發明創造和技術改進工作的;

(3)在生產工作環境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造成職業病的;

(4)在生產工作的時間和工作區域內,由於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或者由於工作緊張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經第一次搶救**後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5)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

(6)從事搶險、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的活動的;

(7)因工致殘的職工或因公、因戰致殘的軍人復員轉業到企業,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認定為因工致殘舊傷**的。

(8)因公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造成傷害或者失蹤的,或因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經第一次搶救**後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和必經路線上,發生無本人責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道路交通機動車事故的;

(10)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職工由於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負傷、致殘、死亡的,不能認定為工傷:

(1)犯罪或違法;

(2)自殺或自殘;

(3)鬥毆;

(4)酗酒;

(5)蓄意違章;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工傷認定程式

1、企業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報告。

工傷職工或其親屬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工傷保險待遇申請,經企業簽字蓋章後報送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遇有特殊情況,申請工傷的期限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工傷職工本人或其親屬沒有可能申請的,可以由本企業工會組織代表工傷職工提出待遇申請。

職工工傷保險待遇申請應當經企業簽字蓋章後報送。企業不簽字蓋章的,工傷職工或其親屬可以直接報送申請。

職工因公外出期間或者在搶險救災中失蹤的,企業應當向企業所在地公安部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

2、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接到企業的工傷報告或工傷保險待遇申請後,應當組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調查取證,在七日內作出是否認定為工傷的決定。特殊情況可以延長,但不得超過三十日。

認定工傷應當根據以下資料:

(1)企業的工傷報告;

(2)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申請;

(3)指定醫院或醫療機構初次**工傷的診斷書和有職業病診斷權的醫療衛生機構出具的職業病診斷書,屬於輕傷無需到醫院**的,由企業職工醫院(醫務室)開具工傷診斷書;

(4)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調查取證的工傷報告;

(5)屬於道路交通事故的,應出具公安交警部門做出的交通事故裁決書或有關證明;

(6)屬於履行職業遭致人身傷害的,應提供公安或司法部門的有關證明。

3、工傷認定的決定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企業。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根據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結論認定因工死亡。

3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認定原則之一: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屬於工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五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因工外出期間」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一)職工受用人單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場所以外從事與工作職責有關的活動期間;

(二)職工受用人單位指派外出學習或者開會期間;

(三)職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動期間。

職工因工外出期間從事與工作或者受用人單位指派外出學習、開會無關的個人活動受到傷害,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不認定為工傷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4樓:你部署我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5樓:狗不理的愛情

在工作場合,或者在上班途中,或者從事與工作相關的預備性工作受的傷,或者國家規定的一些職業病。

6樓:匿名使用者

新勞動法規定了工傷範圍 工作時間 從; 上下班路途,不過上下班時間有點爭論,有的企業規定時間的長短,有的企業規定路線;出差在正常期間出事也算工傷。其它就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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