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合同是16至18周歲的未成年人投保,但由其父母為其做擔保

時間 2022-11-16 21:25:33

1樓:逍遙

未成年人在法律上不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群。按照保險法以及保險公司的具體規定,給未成年人購買保險產品,是需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代為投保的。

根據中國《保險法》規定,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修改後的保險法規定,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應當向投保人說明保險合同的條款內容,並可以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或者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

未成年人在法律上不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群。按照保險法以及保險公司的具體規定,給未成年人購買保險產品,是需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代為投保的。中國保監會對未成年人投保有明文規定:

由於未成年人保護自己的能力相對較弱,為了有效防止道德風險,保護未成年被保險人,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為給付條件的人身保險,應由其法定監護人簽字認可。

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擔保的說法,一般未成年的孩子,保險的時候投保人都是父母,受益人才是孩子。

請問16歲以上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籤的合同有效嗎?

3樓:華律網

與未成年人籤的合同是否有效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一、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人為主要生活**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此時的未成年有權依照合同自由原則訂立合同,和他人簽訂合同並不違法,只要合同沒有其他效力瑕疵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二、十周歲以上的末成年人,他們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此時未成年可以簽訂純獲利益的合同,如作為受贈人簽訂贈與合同。其他的合同經法定**人追認後,合同有效,法定**人拒絕追認的,合同無效。

三、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他們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只能由他的法定**人**民事活動。原則上無權訂立合同,但是如果訂立的合同被其法定**人追認,則合同有效。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人在乙個月內予以追認。

法定**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即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並不知道對方是限制行為能力人或者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一條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二條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人**,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人的同意。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人**民事活動。

4樓:小生愛吃醋

如果未成年人具有獨立的經濟能力,有穩定的收入,則認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其合同有效。

否則,必須是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有利於其身心健康的才認為有效,

最後一種情況,必須要其監護人追認才能形成效力。

5樓:

沒有,只有監護人籤的才有法律效力

16歲簽寫的借條有法律做用嗎?

6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看情況而論,我國法律規定在下列情況下16歲的未成年人也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所寫的借條也會有法律作用。

中國《民法通則》第11條規定:「18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2條規定:「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能夠以自己的勞動取得收入,並能維持當地群眾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認定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161條第1款規定:「侵權行為發生時行為人不滿18周歲,在訴訟時已滿18周歲,並有經濟能力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行為人沒有經濟能力的,應當由原監護人承擔民事責任。」因此,被認定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依法要對自己的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所以如果借條數額不大的話也會有法律作用的。

如果不滿足上述任何條件的話,那麼16歲少年所寫的借條如果在其行為能力以外是無效的。

7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16歲借款人工作了嗎?如果工作了,該借條有效。其次,多少錢,10歲以上符合其年齡金額的借條比如幾百塊也是有效的,如果是幾千塊可以認定該借條效力待定,需16歲借款人的監護人追認後才有效,不追認的無效。

如果16歲借款人確實從你處取得財物,無論如何都可通過法律途徑取回財物。通過合同之債或不當得利之債都可取回。

8樓:極品木莫特

沒有!有沒有效要看是不是與他的身份和能力想5符合,如果寫的是幾十幾百塊錢,是有效的,16歲的學生寫的1萬5明顯無效。可以不用管它,放心的讓他10年後拿著這個條子來找你吧!

至於怎麼辦那就要動動腦筋了,你自己不能處理可以找一下家長,出面協調一下(如果方便的話),只要雙方在一起把事情說清楚,我覺得什麼糾紛都是可以解決的。

9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是有效的,14歲以下不用付法律責任,但是16歲完全有分辨對錯的能力,你無力償還,家裡代為償還

10樓:網球寶貝

主要涉及兩個問題:一是未成年人張某向然某借款的民事行為是否有效;二是該種民事行為所產生的後果應當由誰來承擔。

首先,關於未成年人借款的民事行為有效與否的問題,借款的行為屬於雙方之間的借貸民事行為。該民事行為是否有效首先要看是否具有與之相應的行力。

我國《民法通則》第12條規定:「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人**,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人的同意。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人**民事活動。

」根據該規定,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只能進行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也即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只能實施一些與本人生活相關、本人的智力能夠理解並能預見其行為的後果或者行為標的數額不大的民事行為。如果實施其他民事行為,應當由其法定**人**,或者徵得其法定**人的同意。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其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民事行為,又未經法定**人追認的,應當認定為無效法律行為,依法不發生法律效力。

其次,關於該種民事行為所產生的後果由誰來承擔的問題。無效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就沒有法律約束力。《民法通則》第61條規定:

「民事行為被確認為無效或者被撤銷後,當事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給受損的一方,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雙方惡意串通,實施民事行為損害國家的、集體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應當追繳雙方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集體所有或者退還第三人。」根據該規定,民事行為被確認無效後,財產原來是誰的就應當返還給誰。

返還的情況應當視雙方過錯的情況而定。 該未成年人應該將其因無效借貸行為取得的款項返還,其父母作為其監護人應承擔監護責任,債權人可要求其父母償還該筆欠款。 同時,債權人明知對方為未成年人,還將錢借出,也存在過錯,因此也應當對其承擔一定的責任。

此外,民法通則規定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若該借款人屬該情況,則其父母就沒有義務為其償還借款,債權人只能向該借款人本身索要借款。可以上告法庭,但要連其監護人一起起訴。

請問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所簽訂的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這種情況如果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那麼僅就主體資格來講,簽訂合同是沒有瑕疵的。

如果不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的,但是實施的行為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的話,也屬於有效的合同。其他情況下,簽訂的合同為效力待定的合同,只有法定**人對此進行追認,才為有效的合同。

民法通則

第十一條 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十二條 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人**,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人的同意。

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人**民事活動。

12樓:華律網

未滿18歲的人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只能簽訂與其年齡、智力、健康狀況相適應的合同,其餘合同需要由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追認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13樓:鷹羽龍十三少

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也就是說,這個財產分配要看是不是在當事人的能力範圍之內,比如說分個幾千塊錢當事人就有辨認能力呀,就是有效的,千萬有什麼歪想法,你錯寫日期到後面 有一方不認賬你也沒辦法

14樓:

《民法通則》

第十一條 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因此,如果其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的,則可以簽訂該協議。否則,只能簽訂與其智力能力相符合的協議。

籤十八周歲的日期沒有多大意義,最多是認為該協議到十八歲之時生效,但對之前不具有效力。

公證人在場也不行,除非得到法定**人承認,否則該協議即使有公證人在場,也不具有效力。

小孩買保險要提供監護人身份證麼

15樓:學霸說保

小孩保險的投保人和受益人一般都是父母(監護人),需要提供。

少兒醫保在社保局社保局辦理的時候需要提供父母身份證和銀行卡。

重疾險屬於一次性賠付的保險,確診重疾後直接賠付約定保額,包含少兒特疾的重疾險費用大概幾百到1千多不等,保障也齊全。買好之後,不管是猶豫期退保還是理賠都需要投保人的身份證(一般是父母),如果還沒有買重疾險,我之前給鄰居大侄兒整理過一波選價效比比較高的,供參考:2020年最值得購買的十大便宜優質小孩重疾險

醫療險:主要是為了彌補少兒醫保報銷的限制。百萬醫療保險**便宜,槓桿高。

幾百塊的就可以買到幾百萬的醫療保障,具體產品選擇可以參考這篇文章:0-18歲最值得購買的百萬醫療險~

意外險:鑑於小孩子的特性這個時候優選意外醫療保障充足的意外險。

意外險一般幾十塊就能買到50萬保額以上的產品,價效比比較高。以前整理過適合兒童投保的意外險供參考:學姐盤點2020年最值得小孩購買的意外險

上面說的這些保險都是孩子必備的保險,一般都是父母為孩子投保,受益人也是父母。

保險好壞的標準之一就可選投保人豁免,假設父母投保,如果中間發生了合同約定的狀況(患輕症),保費可以不用交了但保單繼續有效,這個時候就需要帶著身份證等許多材料和保險公司協商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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