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多年,三處房產在公公名下,離婚時媳婦能有份嗎

時間 2022-11-10 19:10:50

1樓:

房產名義是公公的,妻子拿不到房的了,「原來的婚姻法,即使是男方的個人財產。結婚8年後,都將變為夫妻雙方共有。而現在的婚姻法,婚前財產永遠屬於個人。」

如果婚前妻子有一房產是屬於她自己的,那房產在離婚後屬於妻子,根據新婚姻法;女方是否擁有房產的唯一標準就是房產證上是否有女方的名字

撫養權的話一般是哪方較有能力就歸其撫養,建議妻子通過法律途徑要求男方每月給撫養費來維持生活或養小孩子的生活費,等男方養孩子到18歲才判到女的名下不太可能,你都沒有在孩子身邊,18歲已是成年人了,孩子那時候認不認母親還是個問題,而且那時候他都有能力辨明是非

照你敘述情況,建議妻子去翻看『2012年新婚姻法』作參考,順道尋找律師詳細諮詢一下較為妥當

2樓:lovessss落葉

既然你都知道是你公公的那麼你們怎麼可以分到呢?你們分的是你們夫妻間的共同財產知道嗎

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真的很難了。新的婚姻法明顯對女方不利的。如果房產都是由公公出全資購買,那麼真的一點希望都沒有了,如果公公只是資助一部分,那麼,還得有證據說明夫妻也有付款才行。

如果這種情況,還是有點機會的。真的就有點不明白了,為什麼房產全部都在公公名下,是不是這個老公早就有什麼想法了?最後一點真的沒有什麼必要的,孩子都成年了,判到誰的名下還有多少意義呢。

深圳華億天誠祝您好運!

結婚後房產在公公名下,離婚有權分房嗎

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房子的產權人是你公公,那房子就是他的個人財產,以你們夫妻無關,因此房子不在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之列。另外,你婆婆如果真的有精神病,她罵你,這些作為你們夫妻離婚的理由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此竟你婆婆她是乙個行為能力受限的精神病人,作為她的媳婦這你應該在婚前就知道,也應該有心理準備才對。

那麼就談不上精神賠償這回事了。至於你女兒的撫養費,她的撫養費是屬於夫妻雙方的,一人承擔一半,至於是多少那就要按當地的生活指標來計算了。

5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的,如果你可出錢買這房子的話就應該有你乙份的。必須你的舉證你有出錢買。

6樓:機器貓

沒有權力 因為房子不是你的·

婚後買的房子房產證是公公的名字,離婚兒媳婦可能分的到

7樓:馨雯律師

回答親(๑˙ー˙๑),不可以分到,但是你的出資可以作債權處理。最高法院關於婚姻法解釋三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購買該房屋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8樓:悔恨的淚

房產證是老公公的名字,兒媳離婚時想分房子的一半這合理嗎?

婚房登記在公公名下,現在離婚的話我能分得房產嗎?

9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1、如果您是女方,如果您認為您和男方的感情已破裂,您可以提出離婚。但如果是男方提出離婚,鑑於您小的孩子才4個月,在您分娩後一年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2、在離婚時,您有權主張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房產證是您公公的名字,如果該房屋並不屬於您與男方的夫妻共同財產,您無權主張分割您公公名下的房屋。

3、鑑於律師無法獲悉本案的具體情況,如本案的房屋是城市房屋還是農村房屋,是否屬於您與男方共同出資等,建議您將具體情況告知律師,律師將為您作進一步的法律分析。以上建議供您參考。

10樓:爾東有

第一,由於房產登記在「公公」名下,那麼應該屬於「公公」的個人財產,雙方在離婚時不能分割。但是,如果當事人能夠證明,雙方在購買房產時出過資,可以按照債務關係處理。

根據《婚姻法解釋三》第十二條規定,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第二,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四條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1、如果您是女方,如果您認為您和男方的感情已破裂,您可以提出離婚。但如果是男方提出離婚,鑑於您小的孩子才4個月,在您分娩後一年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2、在離婚時,您有權主張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房產證是您公公的名字,如果該房屋並不屬於您與男方的夫妻共同財產,您無權主張分割您公公名下的房屋。

3、鑑於律師無法獲悉本案的具體情況,如本案的房屋是城市房屋還是農村房屋,是否屬於您與男方共同出資等,建議您將具體情況告知律師,律師將為您作進一步的法律分析。以上建議供您參考。

11樓:民商法苑

如果是夫妻共同財產則可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所以,婚房如果是夫妻二人共同出資,則為共同財產可以分配,如果為男方婚前財產或者其父親的財產則不可以分配。

房產證是在結婚證後面拿到的,寫的公公的名字,兒媳婦有份嗎

12樓:匿名使用者

入手房產證上只有公公名字,說明產權是屬於公公所有,不是你們夫妻共同財產,兒媳婦一般是沒有份的,但是如果你們夫妻雙方有出錢買房,是有權要求你公婆返還你們的出資。

13樓:

房產證上面登記的產權人如果只是您公公乙個人的名字,那麼,無論是在您們婚前還是婚後,這個房屋的產權,您和您的老公都是沒有份額的。只有在您的公公去世以後,沒有對這個房子留下如何處置的遺囑的情況下,您的老公有合法繼承的份額。

14樓:永不暗淡的光

是公公的名字就是他的房產,不屬於兒子兒媳的財產,他們離婚無權分割

公公去世了,房產證是公公的名字,結婚八年了現在要離婚房子兒媳有份嗎

15樓:匿名使用者

這裡有多種情況,結婚的時候公公死了嗎?婆婆死了嗎?

1、結婚的時候公公就死了,現在婆婆還沒死,那就是老公他們家婚前財產,無權分得。只有等到婆婆死了才能分。

-------------

如果結婚的時候公公沒死,那現在婆婆死了嗎?

2、婆婆也死了,那房產就子女平均分,有幾個孩子就分幾份。對於你們夫妻自然是分到你老公頭上,相當於你們婚姻存續期間的應得收入,離婚的時候可以計算份額算入夫妻共同財產。

3、婆婆還沒死,那麼我們假設那套房子值100萬,那麼100萬就是婆婆和公公的共同財產,裡面有婆婆50萬是不能分的。另外50萬分配情況如下,婆婆乙份,每個子女乙份,比如2個子女,那就是分成3份,你老公是其中乙個子女大概得17萬,這17萬算你倆夫妻共同財產。

我們結婚十年了,婚房房產證還是公公的名字,有沒有我的份,我是兒媳婦

16樓:笑笑小魚

婚房是你公公的財產,應該連你老公都沒份。

17樓:

這種老公不要了吧

本人80後處物件三年他遲遲不提結婚的事

你問物件 你們以後會不會結婚 什麼時候能結婚 不是他提不提的事 是你該問沒問的事 物件含含糊糊的 你們在一起就沒意思了 再拖幾年 對你一點好處沒有 問了再說吧 他要和你結婚 不和你結婚 不會因為你問他 影響你們結不結婚想法 80後的最小的也要30歲了,這是為何呢?男方有什麼顧慮 還是有什麼難言之隱,...

結婚十四年離婚有三套房兒子怎麼辦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一般隨女方生活 哺乳期後的子女,由雙方協議,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