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固定期限合同主動辭職有什麼經濟補償嗎?請詳細點解釋並列出相關法條,其它考慮不到的也請幫忙補充

時間 2022-11-09 18:05:46

1樓:

勞動者自己主動辭職的,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與是否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沒有任何關係。如果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唯一區別是: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到期後,只要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那麼用人單位可以依法終止合同,並且不需要任何理由,但是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而對於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想要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必須要有法定理由或者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否則就屬於用人單位單方面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不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的,對於勞動者2008.

1.1後的本單位工齡,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2008.1.

1前的本單位工齡是一倍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並未規定用人單位一定要對每個人漲工資,單位對於部分勞動者不漲工資不能算違法,所以不能成為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且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正當理由。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樓:百餃園楊志偉

主動辭職都沒有補償。

沒有休息,就能要求支付加班費,但是你需要有超出工作時間的證據,比如考勤等,法定節假日的加班調休是不被允許的,必須支付加班費。

漲與不漲沒有法律規定,得不到支援。

3樓:匿名使用者

主動辭職是沒有補償金的,固定期限與無固定期限的區別以上第一位已經回答的很好。

你加班加點沒給的錢是可以要的,加點的一小時應按你的平均工資(平時一小時的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支付;週末加班沒有補休的,按你的日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二百支付(如果補休了就不再支付加班工資了);節假日加班按日平均工資的百分之三百支付,無論是否補休!

對於你說的普漲工資,如果單位已經按合同規定的工資足額支付給你的話,是不能作為你的補償金的依據。但是,我還是建議你去跟單位理論、爭取一下。另外,要是你的工資低於當地平均工資水平的話可以要求補償。

4樓:蓮連女

know1_notknow2 已經回答的很好了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不是因為 勞動合同法38條的原因辭職,沒有經濟補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新勞動法實施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主動辭職有何賠償

6樓:林葉雨下

分情況來說,有些情況下會有賠償,有些則沒有,具體如下:

一、沒有賠償金

《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

第二十條 勞動者按照《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由於主管部門調動或轉移工作單位而被解除勞動合同,未造成失業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有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並可支付賠償金: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四)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五)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三、自己需要賠償單位的

《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十八條 職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嚴格按照《勞動法》的規定,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提出。職工自動離職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照《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承擔賠償責任。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7樓:穩步

一、員工主動辭職有以下幾種情況,企業是需要賠償的。

1、企業有違反雙方勞動合同的過失行為,對員工造成傷害,(例如:企業在員工入職一月之後仍不給員工辦理社保關係的,員工有權提出辭職並要求企業支付賠償)

2、企業和員工協商一致,員工主動提出辭職的,企業也應當支付應該支付的補償金。

3、員工因為在企業工作過程中造成個人傷害(例如工傷)不得不辭職,企業需要支付補償金及相關費用。

二、員工自動辭職,企業在以下情況下不需支付補償金。

1、企業無法定過失行為,員工個人員工提出辭職,企業無需支付員工補償金。

2、員工到達退休年齡,員工提出辭職,企業不需支付補償金。

8樓:匿名使用者

主動辭職一般沒有賠償。

9樓:匿名使用者

基本無賠償。可以**諮詢13811193486北京勞動律師

10樓:律雲服務

勞動者主動辭職,單位只需要結算清楚勞動者的正常工資即可。無任何賠償。

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員工主動離職,公司是否要給補償金?

11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沒有。自己離職不符合規定需要給與用人單位賠償。用人單位給與補償只有在用人單位存在過錯,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而構成違法解除的情況下。

1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單位沒有違法情形,職工主動提出辭職,是沒有經濟補償金的。不管是不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條件,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條件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訂條件如下 首先,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 協商一致的原則。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沒有採取脅迫 欺詐 隱瞞事實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有關規定,就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其次,在法律規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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