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單位招的人下班了出了事單位有沒有責任

時間 2022-11-08 17:16:31

1樓:吾璟

上下班出來事單位是要負責的,這個勞動法是有規定的。

2樓:

沒有責任,單位無過失當然是自己的責任

3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保險條例》中有規定,員工在上班途中如果出現非本人主要責任的意外事故,公司有責任,可以認定為工傷。

4樓:崔夢君呀

如果是下班了去執行單位任務或者正常的上下班途中(即正常的住處至公司的路線)可以算工傷。

5樓:緣起緣落說情感

由工作時間,工作地點決定

6樓:律達網法律諮詢

職工上下班交通事故單位有責任。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在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都屬於工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工作時間前後」是指非工作時間內,具體講是開工前或收工後的一段時間,譬如上班時間為9點到12點然後又14點到18點結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職工提前在8點30分到崗或者下班後做完收尾工作時間到 18點半等等,均可以認定為「工作時間前後」,但是有一點則特別重要,其目的必須是從事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為啟動機器做準備工作,或者關閉機器後收拾與工作有關的機器、工具等。

2、請作坊申請工傷認定,如期拒絕,可以自己去申請,期限為一年;

3、病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4、依法提起勞動仲裁;

5、賠償的專案包括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等,如構成傷殘等級,還可以要求傷殘補助金和傷殘精貼。

7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界定很難啊,從標題來看,應該沒有責任

工人晚上加班下班後,在路上出了車禍,公司負責任嗎?

8樓:樂觀的

如果職工下班回家,走在回家必經之路,發生車禍,並且非本人主要責任的,可以認定工傷,如果途中從事別的事情,發生交通事故,即使不是本人責任,也不能認定工傷,和單位沒有責任。另外被車撞傷了,根據責任定性,對方的車輛按照交通事故的認定賠付,部分車輛有第三方責任險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擴充套件資料:

工傷認定技巧:

一、迅速確定工傷發生單位名稱

單位沒有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用人單位承擔全部工傷賠償責任,基本上不可能主動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甚至百般逃避工傷賠償責任。即使購買了工傷保險,用人單位仍然需要承擔部分賠償責任,也存在不會積極主動的去申請工傷認定的可能性。

作為工傷員工,如果不知道用人單位的準確名稱,就無法確定追索的物件。因為實踐中不乏存在不知道自己單位名稱的職工,尤其是工程層層分包的情況。像包工頭自己招用的農民工,很難知道自己的用人單位是誰。

因此確定用人單位、確定工傷賠償責任主體是工傷認定最基本的條件。

二、收集、提供證明勞動關係、工傷發生事實的證據材料

工傷認定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兩個條件是證明勞動關係和證明工傷發生事實。那麼是否有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工作證、上崗證等勞動關係證明?是否有現場目擊工傷發生的工友願意作證?

這些證明材料,是申請工傷認定必備材料。沒有這些材料,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甚至不會受理工傷認定申請。雖然工傷職工可能能夠收集到部分證明材料,但是更多情況下,工傷職工無力自己收集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有必要,可以由專業工傷律師調查收集證明勞動關係和證明工傷發生事實,並通過律師尋求**和相關部門的幫助。

三、用人單位不申請工傷認定,自己必須申請

不管是否參加工傷保險,工傷認定都是處理工傷非常重要的乙個環節。工傷認定首先是用人單位的義務,在用人單位不在規定期限內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近親屬等可以在一年內申請。

由於申請工傷認定有確定的期限,超過期限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不予受理,追索工傷保險待遇也將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援。

所以,不要輕信用人單位沒有虛假的或沒有誠意的承諾,以免錯過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

四、調解需了解傷殘級別和計算標準

協商解決多發生在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情形下。由於申報工傷有可能影響單位將來的工傷保險繳費比例或受到相關部門的處罰,用人單位往往不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就直接要求協商賠償數額,工傷職工或其親屬為了使工傷賠償早日處理完畢,也多採取迎合的態度。

但此時沒有勞動能力鑑定的結論,傷殘級別及後期**費用無法確定,甚至不清楚工傷賠償的計算標準,所以,應多諮詢醫療專家、律師等,條件允許的,最好由律師出面談判工傷賠償事宜、簽訂賠償協議。

9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要確認你父親下班回家是否為平時上下班路線 如是,則屬於工傷。可主張工傷賠償及交通賠償(醫療費、護理、誤工只能計算一次。)

10樓:匿名使用者

是在回家的必經路上出現的非本人主要責任的車禍,公司是負責的。並可申報工傷。

11樓:韓全啟律師

要看交通事故認定書責任劃分,才能進一步確定是不是工傷。

12樓:啟用天下正義

公司應當視為與勞動關係有關的工傷補償責任!

1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屬於工傷了!可以找所在單位賠償,不行的話,可以訴訟至法律機關。

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單位有沒有責任

14樓:宇宙一星滄海

有責任的,這屬於工傷。請參考以下法律條例: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人身傷害事故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擴充套件資料:

同時,《工傷保險條例》也指出: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15樓:匿名使用者

有責任,這屬於工傷。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前提條件是「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是兩個必須同時具備的條件,同時還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負傷、致殘或者死亡。事故傷害是指職工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等類似傷害。

】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工作時間前後」是指非工作時間內,具體講是開工前或收工後的一段時間,譬如上班時間為9點到12點然後又14點到18點結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職工提前在8點30分到崗或者下班後做完收尾工作時間到 18點半等等,均可以認定為「工作時間前後」,但是有一點則特別重要,其目的必須是從事預備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為啟動機器做準備工作,或者關閉機器後收拾與工作有關的機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必須同時具備,並且必須是在履行本職工作,這裡受到的傷害是「非工作原因」,是來自本單位或者外界的 「暴力、意外等」所致。打比方,有人在職工履行工作職責的時候蓄意對職工進行打擊報復,對其人身進行直接攻擊,致使職工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等。】   (四)患職業病的。

【即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間」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臨時外出辦理業務等,同時必須是在發生事故時正在履行工作職責,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時下落不明。

】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人身傷害事故的。【「上下班途中」指從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區域之間的必經路途,必要時間所發生的人身傷害事故。對於探親訪友時遇到的人身傷害事故,不能認定為工傷。

】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還應該增加關於非法駕駛的問題,這種問題一般駕駛二輪電單車居多,對於非法駕駛(無證駕駛的)的,不能認定為工傷 。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因工負傷**,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工傷職工**工傷所需的**費、住院費、醫療費、藥費、就醫路費全額報銷。工傷職工需要住院**的,按照當地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2/3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批准轉外地**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按照本企業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住院期間工資問題:職工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接受**的,實行工傷醫療期。工傷職工在工傷醫療期內停發工資,改為按月發給工傷津貼。

工傷津貼標準相當於工傷職工本人受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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