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跟勞務合同的簽訂時間,勞動合同的簽訂日期必須是入職當天嗎

時間 2022-10-09 12:35:59

1樓:北京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就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但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也就是說用人單位最遲要在勞動者入職乙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

2樓:華律網

員工入職時,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能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勞動者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那麼,新員工入職勞動合同什麼時候簽訂?新員工入職乙個月之內,用人單位是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如果超過乙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從第二個月開始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從勞動者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3樓:韓飛律師

籤36個月或37個月都可以。只要符合《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就行,如果不符合,也不要緊,因為屬於《勞動合同法》第26條規定的條款是無效的。你只要把握好勞動報酬、工作崗位、社會保險等重要內容即可。

4樓:

無論是勞動合同還是勞務合同,合同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任何期限都可以,不一定要整數年。所以上述期限是可以的,不違法。

5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都可以 參考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的簽訂日期必須是入職當天嗎

6樓:鄭浪啪

是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7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你好!勞動合同的合同期限的起始日期和後面簽訂合同的時間可能是一致,也可以不一致。這取決於合同是何時簽訂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合同起始日期和試用期均應從用工之日起算。

按《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已經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在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在用工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該條同時規定了「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因此,合同起始日期和試用期均應從用工之日起算。

按《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已經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在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在用工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該條同時規定了「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因此,合同起始日期和試用期均應從用工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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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樓:愛的路上我和

按《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已經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在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在用工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該條同時規定了「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因此,合同起始日期和試用期均應從用工之日起算。

9樓:法大大電子合同

合同起始日期和試用期均應從用工之日起算。

按《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已經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在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可以在用工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該條同時規定了「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因此,合同起始日期和試用期均應從用工之日起算。

勞動合同簽訂年限一般多久,勞動合同可以籤幾年

10樓:華律網

勞動合同幾年一簽,法律並無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即可。用人單位可以選擇與勞動者一年簽訂一次勞動合同。但是,簽訂第3次勞動合同的時候,勞動者有權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要求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第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第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 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 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 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1樓:問百白答

種類:勞動合同的期限分為有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

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是常說的鐵飯碗了: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2、固定期限合同:根據合同法基本精神,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由雙方共同協商確定,常見的勞動合同期限有1、3、5等年限,具體由雙方協商。

3、關於試用期:第二十一條 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具體來說,1年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1個月,3年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3個月,5年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

二、試用期工資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2樓:濤聲海韻

勞動合同沒有規定一定要籤多少年,看單位情況。但是建立勞動關係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違法。

用人單位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不給員工,單位都是違法的。如果單位違規解除勞動合同,需要賠償。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規定支付賠償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十六條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乙份。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字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字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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