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懂法律的人士非常緊急,緊急求助!!! 懂法律的來!!!!!!!!!!

時間 2022-09-30 05:25:37

1樓:匿名使用者

1、任何人未經法院生效判決認定有罪,均視為無罪。你朋友肯定是沒罪的。

2、這個案底不能撤銷,因公安機關只是如實地記錄案件的過程,撤銷了這案件的過程就成了無底案了。

3、你朋友可向公安機關申請開具無罪證明(確切的說是「無犯罪記錄證明」),具體流程可上網查。

4、按道理這事應該不會影響到你朋友入黨才是,除非他們公司對法律缺乏了解。

2樓:凌雲擊水

無罪釋放,就被拘留30天?就算是行政拘留那也是違法才會被處罰的啊,既然沒違法他們最多48小時就應該釋放,至少也是取保候審。關押30天使違法的。

應該向他們的上級公安局申請行政復議,派出所已經違法,申請國家賠償。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訴。趕快找律師,不能這樣被冤枉啊。

堅決告他們。

證明無罪後法院或者公安局會出示無罪證明的。

3樓:卷瑩

刑事拘留達到30天而釋放的,如果不是「嫌疑嚴重,查無實據」就是根據情節免予刑事追究,因此被留下案底。這種案底除非被充分推翻,否則不能撤銷的。

如果不是屬於上述情況,則警署違法,可進行行政訴訟並追究民事責任。同時可以撤銷案底。

4樓:巨蟹齊

怎麼能留案底呢,你朋友頂多算證人,可以去找當初那個公安機關,如果不同意,可以申請復議或者行政訴訟

5樓:楊家小老三

無罪的話就不會有案底

6樓:

她現在很急,不知該怎末辦,請各位知道的人士告知一二,感激不盡!謝謝!...但是,以我的經驗和直覺來說,如果走上了司法程式敗訴的可能還是很大。 ...

緊急求助!!! 懂法律的來!!!!!!!!!!

7樓:ps休閒時刻

老人去世,要看土地所有權有沒有收回,只要土地所有權沒有收回,就一定要享受補償。

有事求救,急急急!!!希望懂法律的人士或知情的熱心人士進來,我很著急!!!

8樓:仗義執言張律師

1、沒有必要去公司。

2、故意刁難您。

3、你不需要承擔,但公司還應繼續承擔。

4、病假期間的工資單位必須支付。

5『承擔不配合的後果,這個後果沒有標準。

以上是建立在您敘述的基礎上。

客觀上您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受傷。依法應當認定為工傷。

工傷認定的程式是: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三十內有單位申請認定。或本人或家屬在一年內申請認定。 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為工傷後,才能做勞動能力鑑定。

6、您只要有醫院建議休息的假條,始終應視為您在**或恢復期間,視同為上班。單位不能解除合同,同時承擔支付工資、報銷醫療費、交通費、繳納各種保險。待勞動能力鑑定結果出來後,才能決定是否換崗或解除合同。

9樓:

勞動法賦予企業對勞動合同的單方解除權,比賦予勞動者的單方解除權要小得多。立法上嚴格限定企業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保護勞動者的勞動權。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你並未違反以上條例,故公司不能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醫藥費是應由公司出

10樓:melo呆瓜

這種事情智慧型私了,或者賴皮在主任辦公室,陪不到太多錢的,沒證據,打官司的話,你耗不過廠家

請懂法律的人士幫幫忙 急

11樓:

見義勇為不能成為私藏槍枝的合法理由,也不能成為減輕刑罰的事實,法律依據。這不存在功過相抵,兩者也沒有必然因果聯絡。

如果他因見義勇為而用私藏槍枝被抓 我們表示同情 但是這是法律不能容忍的 抱歉

生活若沒有保障 可以向當地民政部門申請國家救濟 或利用一技之長 從事力所能及的事情

12樓:

並不冤啊。

作為老師,應該有一技之長,可以進社群,向社群求助。

13樓:匿名使用者

私藏槍枝本來就是違法的

見義勇為是道德問題,私藏槍枝就是法律問題

以身試法不明智,翻案是不可能的

深表遺憾

14樓:匿名使用者

私藏槍枝與見義勇為是兩碼事,見義勇為不是私藏槍枝的理由,被判刑罰不是冤案,不能翻案.

跪求懂法律的專業人士幫忙回答,有涉及債權債務問題的很緊急的問題,懇請專業律師回答,非常感謝!!!

15樓:當年的地高崽

首先 你親戚這樣被要賬的方式是違法的 可以向當地公安局報案的

其次 你親戚應該向債權人說明情況 建議債權人行駛代位權 直接向欠你親戚的人行駛債權

最後 如果債權人不願意行駛代位權 只能由你親戚啟動訴訟程式 趕緊向欠錢的人要債還人家

16樓:匿名使用者

債務人怠於行使到期債權的,債權人可以直接向第三人(次債務人)主張債權——代位權訴訟。

17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絕不允許使用暴力手段逼帳還錢。如果要帳的人硬闖民宅,可打110報警。但問題的解決最終還是在如何還錢,或可盡快起訴欠他錢的人,並與要帳的人再溝通協商,看能否待要到錢後即刻還錢,或是協調能否分期還款。

必要時看你能否提供擔保。

18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讓你朋友到法院起訴欠他錢的人。第二盡量還完債務。要不然那些債權人以乙個詐騙罪告你朋友那就得不嘗失了。

求助法律人士急急急,急求助懂法律的人士能幫忙 急急急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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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法律的人進謝謝啦,懂法律的人進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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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法律的人速進

如果是輕微傷是不構成刑事案件的,只作為一般治安管理處罰。即使不構成輕微傷,也可能構成刑事案件,如尋釁滋事罪等,拘留15天都沒出來,說明是刑拘了,可能要判刑。現在應該是在起訴階段,即使取保候審出來,還可能要判刑,取保只是代表審判前人不羈押。其他涉案人員早晚要抓獲歸案。你朋友應該還有其他的事情 如果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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