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租賃到期前,房東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用備用鑰匙進入室內拿走價值5000元物品不還,算盜竊不

時間 2022-09-26 08:50:57

1樓:匿名使用者

按常理說這裡面有因果關係,據你這麼說因該屬於盜竊,

房東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租賃期內賣掉房子怎麼辦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在你們房屋租賃期內

1、認真看看你和以前房東簽署的合同,是否約定過原有租賃期內該房屋不得轉讓?

2、如果約定了「不得轉讓」或者「即使轉讓必需徵求你的同意」的條款,那麼你可以以此合同對抗新房東,拒絕新房東的並要求原房東按合同條款履行義務。

不過看你的敘述,合同幾天後就要到期了,你沒提前與原房東溝通續約事宜嘛?如果沒有提前溝通,合同也沒有約定提前商議續約的話,合同到期之後原房東還真沒什麼可以被挑理的地方,你只能與新房東商議新的租賃。

房屋出租後,房東應該留有鑰匙嗎?

3樓:丿灬黯淡丶

可以留,不過要承擔承租人財物丟失的風險。

房東是否可以留有出租房的鑰匙要以雙方事先的約定為準,在雙方無約定而房東又持有鑰匙的情況下,在無證據證明有第三人進入而房屋有東西丟失時,持有鑰匙的出租人就有可能要承擔承租人財物丟失的風險。

指導建議:租賃房屋時,房東與房客,在是否留有鑰匙的問題上,最好能夠事先達成共識,並互相知曉,避免今後產生矛盾與麻煩。是否留備用鑰匙,租賃合同需註明。

4樓:

道理很簡單,你住旅社的時候,店家是否留鑰匙呢?發生失物應先報警,由**來處理。房東留鑰匙應事先告之房客,以備應急之須,但房東平時不應隨意進入出租房內,開門前應先通**相告,到達時先敲門,確認室內無人時再開門處理事情。

應急指:水電發生故障、大雨到來、房東取儲藏室原來存放的物品等,另房客丟失鑰匙時。同時,房東有權不定期察看出租房,看是否有違規行為,如違反合同內容,搞違法活動如製假窩點、賭窩等,房東有事最好是在房客在家時安排走訪。

雙方都應守信,房東留鑰匙是必要的。

5樓:匿名使用者

出租房屋不是買賣關係,也不是買賣行為,出租的只是房屋的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和處置權。房東是有必要留鑰匙的。

用信封密封的方法,這樣做覺得能行:

簽約時,備用鑰匙用信封密封,租戶在信封正反二面簽字後拍照正反面,該**雙方要保留,能列印出更好。房東將此信封小心包好儲存,以免損壞信封。

緊急狀況需拆封使用鑰匙前,要有居民或居委**至少2人以上在場,打**通知租戶併發資訊,先拍照信封正反面,再啟封取鑰匙使用。

房屋出租 房東該不該留鑰匙

6樓:牡丹水

遠東大成律bai

師事務所的王明文du

律師認為,雖然目前並沒zhi有明確的dao法律規定,但房東在沒有得到內租戶許

容可的條件下擅自進入出租房是不妥的。「租戶將房子租下來後,就享有獨立的承租使用權,其他人不能擅自干涉承租人的隱私,包括出租戶。」

王明文表示,除非雙方在簽訂租房合同時有約定,承租戶允許出租戶保留鑰匙,那麼出租戶就有可能要承擔承租者財物丟失的風險。而作為擁有房子監督檢查權的出租戶,如果懷疑承租者在承租的房間內從事違法犯罪活動,也應當通過向公安部門舉報或尋求幫助來行使自己的監督檢查權。如果未經許可或沒有證據就擅自進入承租戶的房間,這實際上已經侵犯了他人的隱私權。

因此,他建議,房東與房客最好在簽訂租房合同前,協商好房東是否可以保留出租房鑰匙,並將協商結果體現在租房合同中,避免日後出現不必要的爭執和糾紛。

7樓:匿名使用者

按理說是不應該留鑰匙的。反正本人很反感這樣的做法。當然那也得看當時遇到個怎樣的房東了。

8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留鑰匙,但要進入出租房前必須提前通知房客。

9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出

bai租房屋不是

買賣關係du,也不是買賣行為zhi,dao出租的只是房回屋的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答和處置權。房東是有必要留鑰匙的。

用信封密封的方法,這樣做覺得能行:

簽約時,備用鑰匙用信封密封,租戶在信封正反二面簽字後拍照正反面,該**雙方要保留,能列印出更好。房東將此信封小心包好儲存,以免損壞信封。

緊急狀況需拆封使用鑰匙前,要有居民或居委**至少2人以上在場,打**通知租戶併發資訊,先拍照信封正反面,再啟封取鑰匙使用。

1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擁有,但是不能隨便在本人不知道的情況下進出

我租的房子沒到期房東要賣房子怎麼辦?

11樓:未來法律_契約

您好:1、嚴格來講,屬於違法行為。但最好原諒他,不要什麼事情都那麼較真,好說好商量最好了。

2、買賣不破租賃。即,房東可以賣房,但租賃繼續有效,租賃關係變為你和新房東。關於你的押金,你的就房東對你應該有個交代,你也可以主動問一下他和新房東怎麼協商的,而且要得到新房東的認可,最好形成書面的東西,三方簽字,免得以後他們互相推諉不認賬,反倒讓你吃虧。

3、人家賣房子與你無關,除非你想買這個房子,你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4、原來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合同雙方應繼續按照原合同執行,除非雙方協商對條款做出改變。

房東不受領房租的行為屬於違約行為,你可以將房屋租金提存,這句話與你的提問無關,不必理會

12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條: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要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權利。

(1)僅限於房屋租賃場合;

(2)出租人出賣出租房屋,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

(3)出租人侵害承租人優先權的,承租人可主張賠償損失;

(4)在轉租的場合,次承租人與承租人都有優先購買權,二者發生衝突的,前者優先於後者.

做為承租人可以提出優先購買的權利,若承租人不行使,依據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你在原租賃合同期限內有權繼續承租。

1、業主出租時可以不告知是否賣房,但要通知你是否購買,有人使用,業主看房時應當告知你的。

2、依據買賣不破租賃,有新的業主接手,租金交給新房東,也就是你與原房東的租賃合同全部由新房東接收,對新房東有法律效力。

3、如果你放棄優先購買權,他人辦理過程,可以不通知你。

4、租賃合同繼續有效,雙方均應當依約履行。

5、至少是否換鎖,看你們合同是如何約定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1就你這樣描述 不違法。理由賣不賣房子沒義務向你交代,作為物業所有人,房東可以在不妨礙租客生活隱私情況下檢查物業是否存在瑕疵甚至缺陷影響居住.例如房屋出現漏水影響樓下甚至出現煤氣洩漏等情況(合同有約定按合同執行)

2房屋**原先租賃的合同可以繼續生效到租賃期結束(房東解除合同承擔違約責任除外)。誰是房東押金就向誰要。房屋**登記過戶後,房屋相關權利義務移交新的持有人。

3你沒權利到過戶現場。因為你不是房屋買賣相關當事人,辦理過戶登記不用你在現場。

4按照合同約定執行。合同約定如何退押金就怎麼執行。

5可以換鎖。但可能產生違約責任

14樓:匿名使用者

1、房東有權**房屋,你作為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如你不買,房東售房無需徵得你同意。看房需要你配合,---你不配合,房東也有權帶人看房的。

2、買賣不破租賃,法律規定在你的租賃合同有效期內,產權變更並不影響租賃合同。----你可以住到合同期滿。

3、如果房東願意開出你滿意的解約條件,可以考慮的,畢竟一直爭執也很不舒服。維權是費心費力的一件事。

15樓:深藍

1、《合同法》第230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2、如果房屋賣給了第三人,你可以繼續承租。《合同法》第229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所以說,不管這個房子賣給誰,你的租賃合同都是有效的。房子的買賣,房主有義務提前通知你但不需要徵得你的同意。在房屋買賣中,涉及到房子的附屬(硬體:

配房、車庫;軟體:水電煤氣費據、抵押合同、租賃合同等)房主應如實告知和一併附帶轉移法律效力。以後的房租交付方式你可以另行再協商,如果新房主中斷租賃合同,你可以根據租賃合同裡的違約賠償條款追回自己的損失。

一般租賃房子都會在徵求房主同意後更換鎖芯,保留好原鎖芯,待租賃到期後更換回來。

希望我的回答能給你帶來幫助。

16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觀點:

1、房東有權處理自己的房屋,無須事前約定,但不應該私自帶人看房2、買賣不破租賃,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交易過後,新老房東應當會將房屋租賃的相關履行問題告知於你,如果沒有的話,還是向老房東要押金,畢竟租賃合同老房東是相對方。不過這點不用擔心,你不還得交租金麼,他們肯定會告訴你交給誰

3、你有優先購買權,但無權過問過戶

4、看你們當初合同有沒有相關約定,沒有的話,還需要嚴格執行5、你入住的時候就應該換了

17樓:匿名使用者

樓主遇到的問題是租賃房屋中間經常出現的問題。

現在民法中有「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

也就是房東可以在出租房屋的時候將房屋**,但是法律為了保護租賃人的權益,規定了房東**房屋的時候,原來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因為房東的**行為而失效,也就是購進房屋的新房東要繼續履行原來沒有履行完畢的租賃合同,並且房東**房屋時,租賃人有優先購買的權利。

當然,「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解決的是租賃人不願意優先買下該**的房屋的問題。

所以,樓主遇到的問題,依照民法的規定,首先是購買人應當繼續履行租賃合同,房屋買賣雙方如何處理租賃費用的問題,不是租賃人的事情。其次是租賃合同如果到期了,新的合同應當由新房東與租賃人協商。

實際運作上,樓主還是主動與房東協商比較好一些。樓主提出的其他解決問題的方法,有些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18樓:做簡單的法律人

根據你的描述,答覆如下:

簽合同時,未告知房屋可能**的行為不違法;

帶人看房時沒有徵求你的同意,也不違法(前提是不存在侵犯隱私、破壞你個人財物等特別情況);

如合同無特別約定的,房屋**後,以前的租房合同仍然有效;

押金的事情,建議你與房東抓緊溝通,能現在退最好。如果房東現在不肯退的,必須要在房屋過戶前與房東解決好押金問題,要麼退還,要麼交由新房東保管並由新房東出具收條,到期歸還。如未與現房東解決好押金事宜,新房東是不承擔法律責任的,因為押金是你們雙方的事情,與新房東無關;

法律程式上,除特殊情況外,你有房屋的優先購買權。無論你是否購買,你都可以去過戶現場,告知新房東租房情況及押金情況,但過戶不需要你同意;

建議你在房東帶人看房期間,告知你與房東的租房合同和押金事宜;

在房東賣房辦理房屋過戶之前,你都應嚴格履行租房合同,按時支付房租;

房屋**後,你可以與新房東協商能否變更合同(包括租金支付問題),但如新房東不同意的,你無權單方違約;

未經房東同意,你無權隨意更換門鎖,理由很簡單,你只是租客,只有權按合同約定占有、使用房屋。

關於看房是否需要你的同意,請參考第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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