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專業的法律知識回答以下這個案例問題

時間 2022-08-09 09:01:57

1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不正確,法律上明文規定了一切營業執照只能由當地所管轄的工商所或工商局頒發。

ps:只能的意思我想你應該很清楚了

回答者: alanjane929 - 助理 二級 2009-9-10 12:40

我想知道哪部法律的哪個條文規定的「法律上明文規定了一切營業執照只能由當地所管轄的工商所或工商局頒發。」

請明示****************************************===

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的設立,需要確定主體資格的事項是行政許可法明確規定的設定許可的事項,因此頒發營業執照的行為屬於行政許可行為,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企、事業單位和自然人申請設立登記的市場主體,依法進行登記註冊,並發放營業執照的行為,是行政許可事項。

行政機關因其行政管理職能的特殊性而只能在法律法規授權的範圍能行使行政職權,所謂的法無明文規定即可行是針對民商事領域的法律實踐而言的,在行政法領域,行政行為合法有效的要件之一就是主體合法,公安局沒有行政許可的主體資格,因此其作出的行政許可行為不發生許可的效力

2樓:豬欲立

從作為與不作為的角度看

對於工商局:根據我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因行政機關不作為而受到利益損失的公民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判決行政機關依法履行職責,保護公民合法權益。[3]

對於公安局:

(一)主觀要件

行政違法的主觀要件是指行政違法主體主觀上有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故意是指

(二)客觀要件

行政違法的客觀要件是指構成行政違法的客觀事實情況。包括行為及其後果等。行為是行政違法客觀要件最重要的內容。

行為包括積極的作為和消極的不作為。明知自己行為的社會危害性而希望或放任其發生的主觀心理狀態。

3樓:杭州法律人

對於公民來說,無法律禁止就可行

對行政機關來說,有法律規定才可行

公安機關給酒店發的不是《營業執照》,應該是許可該副局長的說法不正確!

4樓:媚眼如絲紅塵夢

不正確。只有工商局可以發放酒店營業執照,公安局的行為是行政越權。

5樓:土瓜土豆

「只有」表示唯一的意思。 即唯有工商局才能頒發營業執照,除了工商局就都不可以。

法律規定「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只能是個人或家庭成員,實際操作中,法律是認可「個體工商戶」可以與除家庭成員外的任何人共同經營。因為大家都是這樣操作及被認可的。

扯完點,「媽媽規定只有姐姐才可以吃糖,媽媽沒約定妹妹可以或不可以吃糖?」,「媽媽不曾規定妹妹可以吃糖,但也沒規定妹妹不可以吃糖。」當媽媽發現妹妹吃糖了,你想媽媽會怎麼對妹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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