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如何證明勞動關係,如何證明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

時間 2022-07-30 04:22:11

1樓:冰雨夢悠悠老師

1、蒐集工資卡、工資存摺、工資條或其它工資發放記錄(最好有單位蓋章)、職工花名冊。如無法蒐集到上述證據原件,可採取影印或拍照方式蒐集。

2、如用人單位有為勞動者購買社保,勞動者可以到社保局**上,或到社保局列印自己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3、蒐集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上崗證」、「外派證」等能夠證明職務職位身份的證件(最好有單位蓋章)。如無法蒐集到上述證據原件,可採取影印或拍照方式蒐集。

4、蒐集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如無法蒐集到上述證據原件,可採取影印或拍照方式蒐集。

5、蒐集用人單位的考勤記錄(考勤表、出勤卡等)。如無法蒐集到上述證據原件,可採取影印或拍照方式蒐集。

6、同事的證言。讓同事出書面證言,但此類證據需注意的兩點是,一是打官司時,出具證言的同事一般需要到庭作證;二是同事需要自己有證據證明自己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也就是說他需要有出具該證言的能力。

7、蒐集載有勞動者名字的用人單位的各種檔案。比如用人單位下發的含有勞動者名字的各種通知、工作任務單、任命通知書、介紹信、簽到表等書面資料。

8、蒐集勞動者代表用人單位與其它實體或個人簽訂的檔案等。比如最為常見的代表公司簽收快遞,該快遞單一般可以作為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

9、錄音、錄影、**。有些勞動者可能什麼書面證據都蒐集不到,如果這樣,就需要勞動者去創造證據,比如錄音、錄影和拍照。錄音最好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協商談判雙方勞動關係事宜的錄音。

拍照和錄影最好是拍攝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在用人單位內上下班的情況。

10、蒐集網路資訊。現在很多企業的大部分工作和交流是在網路上進行,碰到這種,用人單位網頁登記的各種公告或訊息,或者勞動者與相關人員的qq或msn等各種即時聊天資訊的記錄也可以作為證據勞動關係的證據。但這類證據有些難點,比如:

聊天資訊的證據需要證明聊天的雙方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這個一般很難做到。另外,網頁或聊天記錄在作為證據前需要先公證。

11、蒐集手機簡訊與**錄音。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協商談判具體事宜時的手機簡訊往來和**錄音也可以證明勞動關係的存在,但與qq或msn有同樣的問題,必須先證明手機號的主人身份。

12、蒐集勞動監察部門的處理結果。如果勞動者窮盡一切辦法都無法蒐集到上述任何證據,那麼只有最後乙個辦法,就是嘗試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讓其幫助勞動者蒐集有利的證據。為什麼說是嘗試,因為此方法不在勞動者的掌控範圍內,最終能否蒐集到有利證據,需取決於諸多因素。

注意事項

1、證據一般分為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直接證據就是直接能夠證明某一事實的證據,而間接證據一般需要兩份及兩份以上的證據來佐證某一事實。以上所講有很多都是間接證據,因間接證據的證明效力會受到證據本身的效力、證據的**、甚至證據的蒐集方法等方面的影響。所以如果勞動者在沒有直接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的情況下,建議在合法的前提下,盡量多蒐集上述證據。

當然,現實中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也不止上面提到的這些,只要是能證明確實存在勞動關係的,都可以以合法的方式蒐集。

2、在蒐集書面證據時,蒐集的書面證據最好有用人單位的蓋章或者老闆或高階管理人員的簽名。

2樓:手機使用者

我在一家國企上班20年了,從來沒簽過勞動合同。現在我和單位出了點矛盾,我就到勞動局投訴,但勞動局讓我先證明我和企業之間的勞動關係。請問,我怎樣才能證明與企業之間的勞動關係呢?

讀者:劉玉柱   原勞動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對此問題有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你依據該通知準備相應證據即可證明你與單位的勞動關係。

如何證明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

3樓:匿名使用者

朋友,你好!你的這個問題實在有點棘手,作為乙個專業hr人士我有幾點建議供你參考。

1、【勞動關係 舉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2005)12號第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勞動關係 舉證 參考】下列證據可以作為證明或者間接證明勞動關係:

(一)帶有用人單位名稱的《工會會員證》;

(二)帶有用人單位名稱的《特種職業許可證》;

(三)帶有用人單位名稱的《機動車駕駛員證》;

(四)帶有用人單位名稱的其他證件;

(五)代表用人單位簽訂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的經濟合同、發貨票等;

(六)用人單位內部帶有職工簽字的檔案、圖紙、工票、票據等;

(七)由用人單位加蓋公章的其他書面證明。

2、確定你現在是否仍在該公司工作

如果「是」則讓公司幫你寫乙個離職證明、收入證明、未婚證明、良民證明……什麼證明也好,只要蓋上公司的公章,ok,或是到公司所在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其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如果「否」則需要收集所需資料,申請勞動仲裁(注意不是勞動局是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諮詢)

3、實在沒有辦法時

申請法律援助,請求指派律師幫助(免費)

或直接找律師(需承擔相應費用)

4樓: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如何證明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

5樓:匿名使用者

朋友,你好!你的這個問題實在有點棘手,作為乙個專業hr人士我有幾點建議供你參考。

1、【勞動關係 舉證】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2005)12號第二條規定: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勞動關係 舉證 參考】下列證據可以作為證明或者間接證明勞動關係:

(一)帶有用人單位名稱的《工會會員證》;

(二)帶有用人單位名稱的《特種職業許可證》;

(三)帶有用人單位名稱的《機動車駕駛員證》;

(四)帶有用人單位名稱的其他證件;

(五)代表用人單位簽訂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的經濟合同、發貨票等;

(六)用人單位內部帶有職工簽字的檔案、圖紙、工票、票據等;

(七)由用人單位加蓋公章的其他書面證明。

2、確定你現在是否仍在該公司工作

如果「是」則讓公司幫你寫乙個離職證明、收入證明、未婚證明、良民證明……什麼證明也好,只要蓋上公司的公章,ok,或是到公司所在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其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如果「否」則需要收集所需資料,申請勞動仲裁(注意不是勞動局是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諮詢)

3、實在沒有辦法時

申請法律援助,請求指派律師幫助(免費)

或直接找律師(需承擔相應費用)

6樓:匿名使用者

1、估計單位也沒有給你繳納社會保險,有的話憑著社保記錄可以的。(社保局可以查的到)

2、可以通過證人證言的方式確定事實勞動關係,最好找在職的同事證明。

3、通過公司的一些事件及工作內容確定:單位出差的證明等4、從單位客戶那裡獲得的證據

7樓:

收集工資單、上下班的登記表、同事的證言、工作證明(如果公司裡有關係的話可以讓人幫忙出具以下,但要蓋有公司公章)

8樓:

通過銀行轉賬的工資流水單可以作為工資支付憑證,你看看存摺上轉款的科目,是不是「工資」如果是的話可以通過銀行提供轉款單位的相關資訊,作為你的相關依據。

9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申請法律援助,請求指派律師幫助.

同時收集工資單、上下班的登記表、同事的證言等

10樓:優樂公尺奇

讓公司給你開乙個證明呀!

11樓:匿名使用者

連合同都不籤,去勞動局告他。

12樓:

一、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如何證明勞動關係,如何證明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

勞社部發 2005 12號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第二條軌道,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 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 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 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 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 工作證 服務證 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 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

如何證明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怎麼證明和公司存在勞動關係?

朋友,你好!你的這個問題實在有點棘手,作為乙個專業hr人士我有幾點建議供你參考。1 勞動關係 舉證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勞社部 2005 12號第二條規定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 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 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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