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離婚女方可以要求分割財產嗎,女方要求離婚財產分割問題

時間 2022-03-20 07:58:32

1樓:馨竹湘淚

沒有權利

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2樓:八三老人

如果該房產和存款時男方婚前所得,應視為男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3樓:劉大來律師

女方不但不能分男方名下的存款和房屋,而且有理由懷疑,女方可能涉嫌婚姻詐騙,如果女方想離婚還不返還彩禮的,可以讓其去法院起訴,然後要求返還彩禮。

4樓:

房產 存款 都是男方的個人財產,女方無權來分。

彩禮,只有在沒有辦理結婚證的情況才能要回

5樓:桂林律師廖清瀟

一方婚前財產不屬夫妻共同財產,她無權分。

6樓:yoyo鯉魚

男方的婚前財產在離婚時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女方要求離婚分割財產,只能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對於男方婚前登記在男方名下的房產及男方的婚前存款,女方不能要求分割。

7樓:寶蝶學

屬於婚前財產的房產 存款等都是男方的個人財產,女方無權來分。

但是在現行婚姻法及其相關解釋下,已經辦理結婚證且共同生活過(即使只有一晚),要求退還彩禮錢的要求,基本不會得到法院支援。

8樓:

沒有權利的 根據婚姻法 ,結婚後的共同財產才可以分割的。即使你一月賺10w ,她收入是0你要分對方5w。

而且現在是女方先提出離婚還要看動機呢。你不用太擔心你的房屋和存款的

9樓:

那些財產都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女方無權要求分割。關於彩禮,由於只是領了結婚證,婚後共同生活的時間不長,男方還可以主張要回三萬元的彩禮。

女方有可能涉嫌婚姻詐騙。

10樓:狂建義

這是男方的婚前財產,是不能進行分割的

11樓:靜的窒息

離婚時,夫妻雙方可以就財產分割協商處理,協商不成共同財產一人一半,個人財產不予分割。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12樓:匿名使用者

前提條件是領沒領結婚證?

女方要求離婚財產分割問題

13樓:

房子是夫妻共有的話你自然能分到一半;小孩已經2周歲以上,你的撫養條件更有利於小孩的健康成長,那小孩的撫養權自然屬於你;你老公出撫養費,那可以用他應該分得的房子的一半來折抵撫養費;

由於在離婚的時候本著照顧弱勢群體的利益,在分割房子的時候就優先考慮女方和孩子的利益,所以從這個角度出發,房子在折抵你老公應該出的撫養費之後就完整地屬於你了。

二、關於離婚財產如何分配的相關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包括:

(1)一方或雙方勞動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

(2)一方或雙方繼承、受贈的財產;

一方婚前個人所有的財產,婚後由雙方共同使用、經營、管理的,房屋和其他價值較大的生產資料經過8年,貴重的生活資料經過4年,可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等情況,具體處理時也可以有所差別。屬於個人專用的物品,一般歸個人所有。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十九條 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 另有約定的除外。

離婚問題,離婚後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財產嗎

14樓:月下獨行人

如果是離婚時僅協議離婚或起訴要求離婚,未對財產進行分割,離婚後可要求分割。如果已經協議分割或法院判決分割,則無權要求重新分割。

但經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自願分割。

15樓:企服半桶水

根據婚姻法的司法解釋規定,協議離婚後一年內,一方對財產分割反悔,有權向法院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但必須查明是在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法院才會判決重新分割財產。

不離婚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嗎?

16樓:君眾律師事務所

在哪些情況下,一方可以不離婚直接婚內分割共同財產呢?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4條規定: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

1、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行為的;

2、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的。

這條規定在婚姻圈裡面堪稱是弱勢一方的「法寶」,尤其是對婚內的弱勢女性來說是婚內財富保護的有力**。

這款條文就是在男女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感情破裂後,一般情況下,如果雙方不離婚,任何一方名下的共同財產是不能進行分割的,言外之意就是說如果一方不提起離婚,夫妻共同財產是不能分割的。

但是如果在雙方婚姻關係維繫期間,一方(往往是把控財產的一方)有下面兩種行為的,另一方可以不離婚直接分割共同財產:

1、把控財產的一方偷偷轉移共同財產或將夫妻共同財產進行隱藏讓對方無法發現不能知曉、一方單獨出賣夫妻共同財產、毀損或明顯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故意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行為,目的是惡意損害另一方財產利益的;

2、如婚後女方父母患有重大疾病,需要醫療費,而男方控制住財產不同意支付醫療費的,從而對女方贍養父母的法定義務進行了侵害。

對於婚內有上述兩種行為的,則另一方可以在維繫婚姻關係的情況下,直接主張分割共同財產。該條款的規定,使得弱勢的一方在即維護了婚姻,又使自己的婚姻財產得以保護,有力的保護了婚內的弱勢方。

以上為解答,如有問題歡迎點選頭像私信我們,獲得專業律師諮詢。

17樓:山西太原王律師

滿足以下三種情況任意一種,可以不離婚分割財產。1.配偶隱匿轉移夫妻共同財產;2.配偶虛構夫妻共同債務;3.一方有嚴重疾病,另一方不配合**時。

18樓:婚姻律師劉輝

婚內,一方有隱匿、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的行為;還有一方有重病,另一方拒絕承擔扶養義務,只要是具備以上情形之一,被侵害方都可以在不離婚的情況下起訴分割夫妻財產。

女方提出離婚可以分割財產嗎

19樓:愛穿拖鞋

根據《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以下簡稱《財產分割意見》)的規定,結合司法實踐,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範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二、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裡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後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

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效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盡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盡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

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四、權利不得濫用原則。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不得把屬於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作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名義損害他人合法利益。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毀損、滅失的,另一方不予補償。這是司法實踐經驗的總結,符合夫妻關係和婚姻生活本質的要求,有利於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離婚女方不要孩子還可以分財產嗎?

20樓:華律網

夫妻離婚,一般也會導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撫養權。失去撫養權的一方將失去與子女共同生活的權利。不過,失去撫養權的一方仍然會享有探視權,可以在約定或裁判的時間內定期探視子女,與子女進行相對短暫的相處。

離婚時撫養權的歸屬,可以雙方協商,一旦協商不成,則需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撫養權歸屬,一般根據有利於子女成長原則進行判決。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規定:

「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如果母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因此,哺乳期離婚,女方如果不想要孩子,可以跟男方協商在孩子兩歲後,交由男方撫養。如果女方無經濟條件,也可以要求法院將孩子判給男方,法院一般會酌情考慮。對於兩周歲以上的孩子如果女方不要孩子,法院一般會判給男方。

法律依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如果母親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女方要求離婚,孩子都不要,男方可以提什麼要求

可以提的要求如下 女方按時支付三個孩子的撫養費,撫養費標準 法律規定 是女方月收入的20 30 如條件好最多可達到50 財產分割,適當向男方傾斜 因為有三個孩子的權益保障 像這種情況下男方可以提的要求非常的多。首先就是因為女方不要三個孩子,那麼這個時候來訪就可以把所有的財產都不給女方,也就是說可以讓...

結婚後女方可以單獨辦理戶口嗎,離婚後女方可以自己辦一本戶口本嗎

具體應當諮詢當地公安機關,以安丘市為例,女方需要出具房屋產權證 使用權證明或其他合法固定住所證明等材料才可以辦理單獨的戶口簿。分戶 並戶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 居民戶口簿 2 房屋產權證 使用權證明或其他合法固定住所證明3 結婚 離婚 證或其他書面有效證明 材料準備好後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參考安丘...

沒有離婚的夫妞,但是女方在考慮離婚女方可以貸款嗎

貸款若用於個人消費專案,離婚時不屬於共同債務。女方離婚前貸款,男方可以要求不以夫妻名義貸款,拒絕出示結婚證,身份證,拒絕簽名,並向銀行信貸部門申明貸款為一方擔責,在離婚時,此類債務不納入夫妻共同債務之列。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第二十四條規定 債權人就婚姻關...

婚後男方對女方冷淡,女方可以要求男方簽訂協議過日子嗎

這種婚姻我覺得也沒有什麼意義吧,這樣子還不如分開算了,因為要這樣子籤協議過日子。女方當然可以要求男方簽訂協議過日子啦,只不過這個男方同不同意的話就難說了,反正日子是他們自己過的。婚後難分的立方能斷,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親力行乙個人住嘛,可以的呀,請兩個人能夠就行,兩個人打乙隻就行 結婚以後男方對女方冷淡...

女方不能生育,身體不好,不願離婚,男方可以離婚嗎

問題 6年前,我與劉芳芳戀愛結婚,不知什麼原因,她一直未能懷孕,後經醫院診斷為先天性不育症。我是獨子,三代單傳,老父母一定要求我與芳芳離婚。請問題 女方不能生育,能成為離婚的理由嗎?女方不能生育,不能成為離婚的正當理由。按照 婚姻法 第32條規定,夫妻離婚的法定條件是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由此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