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人員休息時間宿舍突發腦梗中風,聘用單位承擔什麼責任

時間 2022-03-14 09:11:22

1樓:李旭民律師

如何判斷單位是否承擔責任,應從兩個方面來看:

第一,是否構成工傷,法律上工傷的構成要求職工是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因工作原因受到的傷害,而本案職工如果是在休息期間,在宿舍發生腦梗中風,顯然不滿足工傷構成條件,不屬於工傷,單位不用將其作為工傷進行賠償。

第二,工傷不構成,那麼就看單位在這過程中是否有過錯,如果有,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反之也無需承擔賠償責任。就目前你反應的情況,單位並無過錯,是職工自身原因導致的。

不過如果職工及其家屬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具體單位是否承擔責任以法院認定為準。

2樓:三一玄士

她根據你描述的情況,這個員工他在在你工廠裡忽然發病,嗯,但是這是由嗯她自己的原來的嗯,積累下來的病根研發的,而不是由工廠環境引起的,如果是工廠環境引起他發病受傷,這個工廠有賠償責任,但是就她這個高血壓引起中風,這也就是腦血栓,腦梗塞等她這個呃,就算是不在工廠裡,在他自己家裡也是會發病的,所以,所以這件事情呃,主要是這個員工自己一付一主要責任,嗯,他是在你廠裡工作休息期間發的病根據情況可以給她算,呃,給她算乙個嗯嗯,這個工傷的好像不太恰當,但是你給他開個開病假,讓它休息,病假期間可以給她基本生活費,這個病假工資,這樣的可以考慮一下,畢竟他是在你公司裡的,又不是在他自己家的,所以,哎,所以呢,給她開病假,然後支付他一些病假資這樣,這樣還是可以體現你老闆的寬巨集仁愛的精神,嗯,如果這個病人員工家屬向你索要太多太多的賠償,那個肯定是不合理的,嗯嗯,關於病假工資也就是嗯,雙方要協商一下,也不也不能超過太多?因為這個員工他自身就有高血壓病史這個引發的中風不是由於你公司環境造成的,哎,所以由員工自己服承擔主要責任,而你公司只是嗯一種附加責任,嗯手微附加責任也就是嗯,嗯,如果你認為病假工資也不恰當的話,那你至少應該去醫院看看這個員工給他慰問一下,然後給他買一些慰問的食品啊,然後酌情給他一點點慰問金,也是可以的,嗯,但是員工家屬要是給你要很多很多賠償金的話,那個肯定也是不合理的

3樓:匿名使用者

他的這個情況認定比較困難,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中風是屬於疾病,且也不屬於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情形。所以這種情況認定工傷比較困難。如果有證據證明他的中風跟工作環境有關,你可以嘗試一下認定工傷。

單位有沒有給他上醫療保險,如果上了他現在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如果單位沒有上,他可以要求單位賠償他不能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損失。

4樓:

有病史就不好說了,公司只能給一小部分**費用或者是醫藥費。畢竟休息中突發疾病而不是工作中或者下班出現的工傷意外傷害。好好諮詢一下專業律師吧。

5樓:湛湛的飼養員

只要在聘用合同期間,都還是要承擔賠償的,只是具體數額要比上班期間發生中風要少很多!

6樓:我主耶穌

非工作時間不需要承擔什麼責任。只是在他生病期間不能解除勞動合同並發放基本工資

7樓:張哥聊情感

這個也屬於工傷,單位是應該給予**,並按照工傷的待遇給予處理的。

8樓:海藏持輪

工傷是上下班途中,還有工作時間出事才算。

這個人本身體檢,之前就有這個病。不能算工傷。

9樓:庚正文

應該屬於工傷。聘用單位必須賠償醫藥費。

10樓:

你好,單位行承擔責任,'應報工傷保險。

11樓:相思如刀

應該算工傷,因為你知其有高血壓病史,就應該預見到其風險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算工傷,可以要求賠償,公司可以和家屬協商解決。

13樓:小媳婦哈哈哈

如果是在工作的時候應該算工傷,你可以去網上搜一搜

14樓:海上嵐山

積極救治,負擔相應醫藥費。

15樓:儒雅的矛盾

休息時間不算工作時間,要看你的疾病跟你的工作有沒有關係,是不是職業病?

16樓:雨禾知春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中風是屬於疾病,且也不屬於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情形。所以這種情況認定工傷比較困難。如果有證據證明他的中風跟工作環境有關,你可以嘗試一下認定工傷。

單位有沒有給他上醫療保險,如果上了他現在可以享受醫療保險待遇。如果單位沒有上,他可以要求單位賠償他不能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的損失。

17樓:匿名使用者

去諮詢下律師事務所。有高血壓的人還請來幹嘛?有些公司員工需要身體健康的

18樓:來自魚木寨鶯慚燕妒的小喬

可真的去了許多醫藥費,還有什麼無非安慰費

公司員工夜間突發腦中風,公司有哪些責任?

19樓:解答專家

回答公司員工夜間突發腦中風,公司有哪些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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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月_素心

200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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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該員工患上腦梗塞與該員工的職業、工作沒有關係,是員工自身身體的原因,那麼公司沒有責任。

但依據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用人單位以該理由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和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關於「醫療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時間和實際參加工作年限的長短,給予3個月至24個月的醫療期。對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癱瘓等)的職工,在24個月內尚不能痊癒的,經企業和當地勞動部門批准,醫療期可以適當延長。在醫療期內,其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與所在企業原固定工同等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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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樓:素月_素心

如果該員工患上腦梗塞與該員工的職業、工作沒有關係,是員工自身身體的原因,那麼公司沒有責任。

但依據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用人單位以該理由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和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關於「醫療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時間和實際參加工作年限的長短,給予3個月至24個月的醫療期。對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癱瘓等)的職工,在24個月內尚不能痊癒的,經企業和當地勞動部門批准,醫療期可以適當延長。在醫療期內,其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與所在企業原固定工同等對待。

21樓:百曉生

回答如果該員工患上腦梗塞與該員工的職業、工作沒有關係,是員工自身身體的原因,那麼公司沒有責任。

但依據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用人單位以該理由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經濟補償金和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關於「醫療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時間和實際參加工作年限的長短,給予3個月至24個月的醫療期。對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癱瘓等)的職工,在24個月內尚不能痊癒的,經企業和當地勞動部門批准,醫療期可以適當延長。在醫療期內,其醫療待遇和病假工資與所在企業原固定工同等對待

提問員工本身沒有腦梗死,近斷經常加班晚上休息時間睡覺突然中風公司有哪些責任?

回答勞動者中午在家中休息時因高血壓中風癱瘓的,不屬於工傷,不按工傷進行處理,公司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規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您好,如果該員工患上腦梗塞與該員工的職業、工作沒有關係,是員工自身身體的原因,那麼公司沒有責任。

提問每年體檢沒有腦梗塞,公司加班每月超過三十六小時,跟上夜班有關係,週日在家休息睡覺突發中風公司有責任嗎?

回答勞動者中午在家中休息時因高血壓中風癱瘓的,不屬於工傷,不按工傷進行處理,公司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提問加班超時引起誘發的公司有沒有責任?

回答勞動者享受的醫療期結束後,仍然無法工作的,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金。

提問上夜班跟加班不在工作時間發病,公司沒有一點責任嗎?

回答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並且勞動者在加班期間發病的,用人單位是有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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