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簽定的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單位規定45歲內退,到了45歲不管你同意不同意都回家,請問符合勞動法嗎

時間 2022-01-22 21:08:31

1樓:熱心律師

沒有法律規定也沒有合同約定的話,用人單位單方(通過規章制度等方式)做出的類似行為(解除勞動合同)是違法的。現在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是免費的,如果有上述行為可以向當地基層勞動部門要求仲裁。

2樓:匿名使用者

不知道你從事的是何種行業,但國家對退休年齡有明確的規定,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幹部年滿55周歲。從事井下、高溫、高空、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其他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齡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因病或非因工致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退休年齡為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

3樓:匿名使用者

關於退休年齡,我國實行男女退休年齡不同的政策:男職工60歲,女職員55歲,女工人50歲。這一規定從1958年起定型,一直沿用至今。

建國初期,我國男性工人職員退休年齡為60歲,女性工人和職員退休年齡都是50歲[《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1951年2月23日政務院第73次政務會議通過)]。1956年起,「女職員」與「女工人」的退休年齡開始有差別。1955年底,國家機關女性工作人員退休年齡提高到55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退休處理暫行辦法》(***1955年12月29日)],1958年,全體「女職員」的退休年齡從50歲提高到55歲[《***關於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1958年2月9日公布)]。

「女工人」退休年齡還是50歲。從此,我國男女退休年齡一直為男60歲,女55/50歲,至今沒有改變。1993年10月1日起實行的《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1993年8月14日 ***令125號)在退休年齡上依然維持1955年機關工作人員男60周歲、女55周歲的規定

4樓:九方安露

內退是每月給你退休金的啊,你內退後可再去外面打工啊,拿兩份工資好不好麼

我母親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也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了

5樓:豬豬將軍

依法律規定,到達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自然終止,一般來說合同自然終止是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這裡所說的無確定終止時間,是指勞動合同沒有乙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並不是沒有終止時間。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一旦出現了法律規定的情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同樣能夠解除。

由於缺乏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制度的正確認識,不少人認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不能解除。因此,很多勞動者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視為"護身符",千方百計要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另一方面,用人單位則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看成了"終身包袱",想方設法逃避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義務。

【解除變更】

其實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與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相比,並沒什麼特殊不一樣,只是沒有約定確定的終止時間,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長期合同還是短期合同,要取決於每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履**況,並不能一概而論,遇到法律規定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情形,同樣可以解除。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只要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不用負違約責任。

6樓:諮詢電商

到達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自然終止,合同自然終止無需支付補償。如果你們想和她繼續保持勞動關係的話就要另外簽定聘用合同。至於社保沒夠15年,這個各地都有補救規定的,一般是允許一次性補交夠,不過這錢應該由你自己出

連續簽訂了兩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單位有權不續簽第三次合同嗎? 10

7樓:加百列

1、單位無權且不合法。你有權要求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單位拒絕的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按照工齡計算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要件有四點:

第一、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必須在同一單位連續簽訂了兩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這是大前提;

第二、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39條和第40條第1項、第2項規定的情形,即沒有出現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情形;

第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必須是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都達成一致,這也是法定條件之一。僅僅是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一方存在續簽勞動合同的意願,不能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即如果具備了前三個條件,且勞動者已經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要求的,用人單位必須同意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補償金的計算: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8樓:南巷如也

公司的做法是合法的,但如你要求續簽合同,而單位不同意續簽,你可以得到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按以你在該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

如自2010年1月起入職,那麼你可以獲得相當於3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如果在工作期間你因工致殘(7級以上)的,解除勞動合同時公司還應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法律法規】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擴充套件資料:

一、用人單位拒簽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拒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賠償勞動者雙倍工資。

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此時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自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用人單位拒絕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後將勞動者辭退的,應當賠償勞動者經濟補償金,若屬於違法辭退,則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賠償金。

二、員工維權途徑

法律已經針對沒簽勞動合同,勞動者可獲得補償做出明確規定,那麼勞動者究竟該怎麼維權呢?

(一)準備證明和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據

任何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或者有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考勤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憑證,都可作為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

(二)維權流程:雙方協商→勞動仲裁→提起訴訟

勞動者可以依據法律和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以提供證據向勞動部門提起勞動仲裁,如果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是最後的維權手段,如果勞動者在前面兩個方法中已經能夠解決問題,那麼就沒必要訴訟了。

用人單位不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行為,勞動者在沒簽勞動合同被辭退的情況要學會拿起法律的**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9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的行為合法,但必須給你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第47條有明確規定補償的範圍)根據你的情況應該補償你2個月的工資,工資是按照你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算的,並在辦理離職交接時支付。

10樓:

1、合法

2、可以

3、勞動合同法第46、47條

11樓:言**師

公司的做法是合法的,但如你要求續簽合同,而單位不同意續簽,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款,你可以得到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你在該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如自2010年1月起入職,那麼你可以獲得相當於3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如果在工作期間你因工致殘(7級以上)的,解除勞動合同時公司還應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怎麼解除?

12樓:北京

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式,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也就是說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是可以由用人單位解除的。

13樓:華全動力集團

可以有兩種選擇:

1.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單位必須繼續繳納社保。

2.不要求單位繼續履行合同的,單位應當按照你在該單位的工齡支付賠償金。2008.

1.1前的工齡每滿一年賠償乙個月工資,不滿一年算一年。2008.

1.1後的工齡每滿一年賠償二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賠償乙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賠償二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後單位不需要再繳納社保。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規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也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只要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不用負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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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訂條件如下 首先,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 協商一致的原則。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沒有採取脅迫 欺詐 隱瞞事實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有關規定,就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其次,在法律規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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