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沒有簽合同辭職能否拿到工資

時間 2022-01-20 12:42:34

1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勞動合同法約定的2個法定違約金不適用你的情形,你無須支付1500的違約金。

第二,無論你的勞動合同沒有籤,不作為你不能領工資的依據。

第三,實習離職,須提前三天和公司書面通知。

第四,因為你還未畢業,不是合法的勞動合同的主體,你們之間即使簽訂勞動合同,也因為主體資格的問題無效。

ps:剛看了你的補充,再囉嗦兩句。你拿到手的是實習合同,那就不是勞動合同。

實習合同,只要是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條件下簽訂的,且沒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就是有效的。雖然你沒還沒簽,但是你已經在那付出了乙個月的勞動,依然可以索取乙個月的報酬,但是不能叫工資。如果你和單位發生爭議,那麼只能作為一般民事案件處理,而不能通過勞動仲裁解決,可以通過與單位協商或者法院民事調解或訴訟解決。

2樓:

試用期沒簽合同辭職,有工資嗎

3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能拿到,如果和單位協商不了,直接找勞動監察部門

4樓:164cm的陽光

樓上回答很全了。

ps:留好在此期間的工作證明!

5樓:漂亮果子

有付違約金的有兩種情況,保守商業秘密和競業限制。 1、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補償金的數額由雙方約定,勞動者違反兌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還有一種就是服務期,你們只能說是實用期,合同中的條款為什麼要支付違約金呢?完全是不合法的

6樓:簡簡單單

1、試用期沒有簽合同,依法辭職,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工資的。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3、《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我上班不到乙個月,在試用期內,沒有籤勞動合同,現在想辭職,可以領到工資嗎?

7樓:淡振梅翟培

1、試用期是指勞動合同簽署中雙方確定的試用期,如果沒有簽署勞動合同,就不存在試用期一說,應當認定為正式工作期,享受正式員工待遇;

2、勞動合同簽署應當在員工入職公司乙個月內,原則上說,您現在乙個月不到辭職,沒有籤勞動合同,還不到投訴的條件;

《勞動合同法》第10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同時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辭職,在任何時候都是不需要用人單位同意的。試用期提前三天,正式員工提前乙個月辭職即可,時間到自動生效。如果用人單位扣押你的證件,可以去勞動部門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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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個月不到辭職,工資應當按日計算,建議您等到乙個月過了之後,在去勞動部門投訴其未與你簽署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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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保留好你在該單位工作的證據,如工作證,考勤記錄等。

8樓:wb皖北廣哥

廣哥正能量,記得點讚關注**分享。

試用期工作15天,沒有簽合同,辭職後可以拿回工資嗎?

9樓:

試用期沒簽合同辭職,有工資嗎

10樓:粘韻蘭芷容

你的辭職報告,已經經過部門同意,並簽字,上面是否有規定離職日期?如果沒有規定離職日期,那就按照勞動法規定計算,三天後可以正式離開公司考勤卡、工資卡(未使用的)、辭職表(各部門已簽字)這些已經足夠了,如果公司拒絕給你工資,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投訴,像你證據比較充足的,很快就可以解決了的

過了試用期沒轉正 沒簽合同 辭職 工資怎麼發放

11樓:華律網

現在有許多勞動者都有這樣乙個疑問,試用期過了沒簽勞動合同,想要辭職屬於違法嗎?首先,辭職不管在什麼時候都是勞動者應有的權利,並不違反任何法律。我想勞動者想問的是是否可以立即辭職走人,不用履行相應的通知義務。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即「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可知因為未簽合同,勞動者沒有合同可以和用人單位解除,不需要提前通知單位,可以立即要求公司辦理工作交接和結清工資走人。

同時公司未與勞動者簽署勞動合同的做法是違法的。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可以看到不管在什麼情況下,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意味著和勞動者之間沒有任何的勞動關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12樓:閉上喲臭嘴

1、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辭職)分三種情況:一是,依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不用單位批准。但用人單位不承擔經濟補償;二是,依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三是,勞動者沒有任何依據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但不給經濟補償金,還可依據第九十條的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要承擔賠償責任。

2、所以,辭職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單位都不能拒絕,當然,如果沒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單位也會找你的麻煩,得不到補償金不說,還會要你交違約金,不給你辦離職手續,對你今後的就業會有麻煩。3、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比如不簽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4、你現在要做的是:

第一,盡快想辦法要回你之前遞交的辭職報告,我不知道你在辭職報告中寫了什麼,但辭職的原因很重要,如果寫得不當即使仲裁也會對你不利,何況既得利益還會受到損失。第二,重新寫乙份「解除勞動關係通知」,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因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有關規定,提出解除勞動關係,請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足額支付拖欠的工資,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並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結清工作期間的工資及時辦理離職手續。第三,「通知」必須讓單位簽收,他不籤就以**信或快遞的方式送達,確保留下通知送達的證據。你就可以走人了。

5、如果單位不支付上述費用,維權辦法有三:第一,最簡單的方法是**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第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13樓:匿名使用者

月工資=月薪÷月計薪天數×月出勤天數。

勞動者合法解除勞動關係時,用人單位應當一次性付清勞動者的工資。用人單位未支付的,勞動者可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法律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14樓:大祺騰代芙

這家公司連1,2月份的薪水都沒有發,是私人黑老闆.

辭職1,2,3月份工資要等到4月份發薪日才能拿到.20日離開,3月份不滿1個月按實際工作日結算,有一天算一天.

建議趕緊走人,

這種公司太不正規了,

呆著毫無意義.

試用期沒簽合同,辭職能要工資嗎?

15樓:華律網

現在有許多勞動者都有這樣乙個疑問,試用期過了沒簽勞動合同,想要辭職屬於違法嗎?首先,辭職不管在什麼時候都是勞動者應有的權利,並不違反任何法律。我想勞動者想問的是是否可以立即辭職走人,不用履行相應的通知義務。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即「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可知因為未簽合同,勞動者沒有合同可以和用人單位解除,不需要提前通知單位,可以立即要求公司辦理工作交接和結清工資走人。

同時公司未與勞動者簽署勞動合同的做法是違法的。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可以看到不管在什麼情況下,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意味著和勞動者之間沒有任何的勞動關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關於試用期(未簽合同)離職,試用期(沒有簽合同)直接離職,算違法嗎

1 他們的法律依據是 在試用期內辭職,應該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而你在離職的時候,沒通知他們 2 你應該回去一趟,口頭交待一下,或辦理一下交接方面的手續等。否則,如果涉及到行業競業限制的話,你將說不清楚 3 回去口頭交待時,記著,就以單位不給籤勞動合同為由,有權離職,因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沒...

試用期沒簽合同辭職有沒有工資嗎,工作9天辭職沒簽試用期合同,能拿工資嗎?

當然不是。用人單位應當按勞動結清工資。工資是用人單位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勞動合同 的約定,以各種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勞動者只要提供了勞動,無論是是試用期還是正式期,就有獲得勞動報酬的權利。試用期沒有訂立勞動合同,是事實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在勞動者辭職時一次性按勞動者的勞動成果支付工資報酬。...

試用期不給簽合同合理嗎,公司在員工試用期不簽勞動合同和不給上保險屬於合法嗎?

乙個月之內可以不簽,但是如果超過乙個月沒有簽合同就是單位違法 勞動仲裁解決此事!完全可以勝訴。隨時可以申請的 1 單位嚴重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乙個月內應該簽訂勞動合同 2 因為單位的違法行為,你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你經濟補償金 雙倍工資 最多11個月 等,支付加班工資 3 屬於...

試用期沒簽合同能要雙倍工資嗎,試用期沒簽合同 可以要雙倍工資麼

試用期沒簽合同,超過乙個月,也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簽合同的二倍工資的。相關的法律依據如下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

試用期沒簽合同可以要雙倍工資麼,試用期不簽合同是需要支付雙倍工資嗎

試用期超過乙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就需要支付雙倍工資。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可以,收集證據如工資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