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實勞動關係,在工作中受傷,是否屬於工傷

時間 2022-01-16 20:30:41

1樓:模仿誰

屬於工傷,《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工廠肯定有責任的,至於醫藥費,要看工廠是不是為你父親入了工傷保險,如果入了,就由工廠提出工傷認定申請(30天內),並送往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費用以及**性**的費用根據《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三款和第六款規定,由保險**中支付,但工傷職工住院期間的伙食費根據本條第四款規定由用人單位按該公司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並根據第三十一條,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在出院後由用人單位申請勞動能力鑑定(你要督促用人單位去申請,不然他們可能不會給你去申請),鑑定結果如上了等級的,單位和工傷保險公司還要根據第三十二條到第三十五,進行賠償。(我估計你父親上個十級是沒有問題的,依據是《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分級》(gb/t16180-2006)中,十級第14條:

身體各部分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這裡的傷殘等級我只給你做個參考,具體還是看專家鑑定的結論)

如果廠方沒有為你父親入工傷保險,那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條規定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這時候你最好能讓你們廠方去申請工傷,畢竟有關申請的材料在他們那裡比較齊全,而且這也是他們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和義務,如果是你自己去申請,就相對麻煩點。強烈建議不要私了。

2樓:問法網姜律師

屬於工傷,單位應該按照工傷索賠,建議你們進行工傷鑑定,這樣,日後可以以此向單位索賠

3樓:佴韋褒冰嵐

你好,《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根據上述規定,你爸爸的傷屬於工傷,他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4樓:中顧法律網大狀

應當認定為公司,建議你父親先去申請工傷認定,做乙個傷殘等級鑑定,根據鑑定結果要求工傷賠償。

5樓:

算是工傷,可以申請鑑定。

6樓:一臉疑惑

屬於工傷。事實勞動關係而未簽署勞動合同也屬公司責任。公司應承擔此項事故責任

7樓:商標註冊

工作地點因工作原因受傷可以認定為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8樓:山野柴胡

屬於工傷:

【工傷認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當地勞動部門領取);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書(包括門診病歷、急診病歷、住院病歷的影印件);

勞動保障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書》,並通知單位和職工或親屬。職工憑《工傷認定書》可以申請工傷傷殘鑑定和享受工傷待遇。

在工作中受傷了,但還沒有正式簽合同,請問算工傷嗎,公司該賠償嗎?

9樓:匿名使用者

應當認定為工傷。

只要勞動關係存在,無論是已經訂立勞內動合同,還是事實勞動關係容,職工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遭受事故傷害的,都應當認定為工傷,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應當在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申請的,工傷職工本人及其近親屬可以在一年內申請。

申請工傷認定應當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在人社局領取填寫);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

10樓:黃實習律師

屬於事實勞動關係,受勞法保護,可主張賠償,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有明確規定。

11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你bai是在工作

期間發生du的工傷事故,都zhi屬於工傷,但dao如果公司沒有專

主動為你申請工傷認定,屬就需要你自己提供證據你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才能去申請工傷認定,然後再作傷殘等級鑑定。因為公司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公司肯定沒有為你買工傷保險,那麼就由公司對你進行賠償。能證明你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有工資條、工作服、工作牌、打卡記錄等。

12樓:王文龍律師

雖然沒有正式簽合同,但是如果構成事實勞動關係,在工作中受傷就屬於工傷。公司要承擔責任。

13樓:律

算工傷,建議申請工傷認定,要求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認定中的事實勞動關係如何確定

14樓:強顏歡笑丶礕

不久前,王某經熟人介紹到一家齒輪廠工作,當晚即住在廠裡。第二天上午,齒輪廠安排王某至車間工作(操作鑽床)。當天下午,鑽床師傅臨時有事離開,王某自行操作鑽床,結果將右手3個指頭嚴重擠傷,經與廠方多次交涉,工傷賠償問題未果,遂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提請工傷認定申請。

那麼,王某能不能申請認定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實施後把事實勞動關係作為認定工傷的必備要件,對於這個案件來說,乙個非常重要的事情就是雙方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係,怎樣認定事實勞動關係更為恰當?到底具備哪些條件才可以確認事實勞動關係存在?

20年勞動制度改革的實踐,使得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對依法建立勞動關係有了較為明確的認識,但用人單位在具體的操作中有意或無意不簽勞動合同的現象依然存在,就是說作為建立合法勞動關係的形式要件的勞動合同,在現階段也常常會出現不簽訂的現象。原來理論界一般認為:勞動者只要領取了工資、且從事的工作是單位經常性的工作、要求勞動者接受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管理,在事實上已成為單位的一員就應視為事實勞動關係成立。

但就目前企業勞動管理的現狀而言,前一兩個月領不到工資的仍佔一定數量。而剛進入工作區域這段時間,由於對工作環境、裝置狀況等不夠熟悉,發生事故的可能性比以後還大一些。這就提出了乙個必須予以及時解決的問題:

剛到單位工作又是在工作場所發生了事故,勞動者要求做工傷認定時勞動關係(特別是事實勞動關係)如何確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勞動爭議處理的司法解釋(徵求意見稿)》對事實勞動關係的確認提出的原則,應該說比以前大大地前進了一步。但我們同時必須面對這樣乙個事實:

參加工作的第一天一般不會出現勞動爭議,但因為第一天工作就發生傷害,進而要求作工傷認定或打勞動爭議官司的,卻實實在在的存在。

基於上述考慮,結合工傷認定的具體實踐,我們初步總結和歸納出以下原則:

(1)用人單位具備合法的用人資格,勞動者有合法的勞動資格(簡稱為:主體合格)。

(2)勞動者表明了求職意願,用人單位法人代表或授權機構同意接收(簡稱為:雙方意思表示真實、一致)。

(3)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進入工作場所(或工作崗位),並開始工作(簡稱為:產生事實勞動關係的起點)。

以上三條同時具備時,即應認為事實勞動關係存在。也就是說,對用人單位而言,只要招用了以求職為基本意願的勞動者並安排其進入工作場所(或區域)開始工作,即應視為事實勞動關係實質性的產生。這一原則在時間和空間上比原來的規定大大前移。

當然,如果雙方已經約定了工資發放方式和數額,勞動者從事的工作系單位的經常性工作等條件也具備了,就更能佐證事實勞動關係的存在了。

很明顯,上述原則的建立,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來說無疑都有著一定的警示作用。如果在用工上過於草率的話,雙方都有可能付出代價。這個由三條構成的原則,在工傷認定具體適用方面,有較強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同時,該確認原則亦能較好地體現勞動立法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精神。

15樓:靜若止水

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首先「確定」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係,對於未訂立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而言,由此帶來兩方面問題:一方面,當事人對工傷認定不服往往因雙方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係而引發爭議,主張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一方會在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工傷認定後,將其告至行政復議機關或人民法院;另一方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在認定受傷職工是否是工傷的前提是確認雙方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可確認勞動關係之訴的權力在勞動爭議仲裁機構和人民法院。

確立勞動關係的三大標準勞動者如果已經簽訂了勞動合同當然好了,但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關係如何認定呢?主要參考以下三個標準: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16樓:華律網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2)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3)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17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臨時工在工作時摔傷,算工傷嗎?

18樓:小雨手機使用者

只要員工和單位存在實際勞動關係,那麼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受傷,是可以申請認定為工傷的。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的情況下,由單位承擔工傷待遇費用。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事實勞動關係的認定,事實勞動關係認定程式是怎樣的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 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係成立 1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 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2 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3 勞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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