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強制要求無償加班怎麼辦, 勞動法 公司要求我們無償加班怎麼辦?有什麼損招應對沒有?

時間 2022-01-15 05:38:10

1樓:舍予

你是可以拒絕的

加班是要自願才可以的,雖然說一般大家都是會自願的

但是,不願意加班的人也是很多的

2樓:越冷暖

我注意到題幹的乙個細節,你籤的合約是3年,而在公司的工作時間就乙個月,也就是很大概率還處於試用期。根據相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試用期員工只要提前3天書面提出離職就可以,而即使是正式員工也只需要提前30天書面提出離職申請,時間到了後,公司無正當理由不能阻止你的離開。因此,如果無法改變老闆的這種做法,那你就果斷選擇辭職。

其實現在很多企業都需要看員工「臉色」了,勞動者原來越懂法,會用法律的**保護自己。對於工作中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都會通過正當手段維權。再者,很多製造業目前所處的環境是招工難。

因此,他們不敢也不會強制員工無償加班,而是會想方設法在給了加班工資之餘,又給各種名目的補貼,否則員工招不到,工廠有再多的訂單都犯愁。

而你遇到的老闆,總是強制你加班,而且加班時間長。你需要做還有以下兩個方面:

1.委婉提出老闆的承諾與當初不符的情況。看老闆如何解釋,並且後續採取什麼樣的措施。但是,你需要非常明確的是,有時候口頭承諾沒有多少價值,但卻是判斷乙個人品行的乙個小標準。

2.自己先熟悉下相關勞動法律法規,告知老闆法律規定的勞動時長,以及每天加班加點的時長。在超過額定工作時間的,需要根據情況支付加班工資。

不管是否成功,你都必須找老闆明確下你的態度,並且用法律**做依靠。如果老闆無視法律,那就拿起**保護自己,選擇離職的同時追要之前加班的報酬。

3樓:傅一聲

‍老闆要求員工加班,在當今職場可以說是家常便飯了,並且沒有加班工資也成為大多數公司的普遍現象。

假如在工廠裡,一般到點就要下班的,員工加班加班有加班費,因為這事一五一十算清楚的,但是現在的很多崗位根本就不是能用時間算清楚。坐在辦公室裡的這些人,你說這個工作量怎麼用時間來算呢?我又不是多用幾個小時就一定能多出活,多上兩個小時的班就一定能達到什麼樣的目的,現在的活呀,時間界限太模糊了,就拿最典型的程式設計師來說吧,運氣好的時候,你可能十分鐘找到了乙個bug,運氣不好的話,兩天都沒有找出這個bug。

那麼這種情況下加班還是不加班呢?即使沒有老闆逼著你加班,沒找到bug,你都不好意思走,對不對?

如果老闆做的太過分了,總是強制員工加班,這就不是很厚道了。員工出於對結果的追求,自己主動加班那還好說,但如果員工該做的事情都做完了,老闆還總是強制員工加班,想榨乾員工最後的一點剩餘價值。我們就沒必要太聽話了,要懂得及時的反擊,和老闆談條件等等。

實在不行,那只能換工作了,不是所有老闆都會這樣的。

我以前有個領導,總是在快要下班的時候來找我,告訴我有個非常緊急的事情,讓我明天早上給他。像我這樣的職場新人,當然沒有辦法拒絕,只能自己加班完成。這種情況又出現了幾次以後,我就直接跟他說:

請您以後不要在快下班了再給我,這樣我只能明天上班做了呀。領導也不能完全慣著。

【勞動法】公司要求我們無償加班怎麼辦?有什麼損招應對沒有?

4樓:

1.關於加班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依據是勞動法44條

按照以上標準去計算加班費即可

2.關於亂收費

無論如何公司也無權罰款

原《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規定了對於違反規章制度的職工進行罰款的權利,但2008年1月15日出台的***令第516號文明確廢止了改條例,並規定以《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代替。因此,現在企業行使處罰權的依據不復存在

因此只要企業罰款不管是扣獎金還是扣工資都屬於違法行為

3.這樣一來法定假日那幾天就沒工資了嗎

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依據是勞動法51條

也就是說公司的演算法是違法的,不能將法定節假日扣除不發工資

4.都要求我們在上面簽字,這樣我們還能要回加班費嗎

是否簽字不影響對公司違法行為的認定

用人單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依據是勞動合同法85條第3項

據此你們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加班費,也可以向勞動局投訴

希望對你有幫助吧,祝順利!

5樓:

樓上的太慘了!!!

建議樓主: 收集證據

比如輪值班,週六安排的事務,打卡記錄,罰款單,請假單,工資單,合同。(越多越好)

然後,到勞動保障部門投訴。(投訴後最好也留證據)

加班費的計算:時工資 = 月工資 / ( 21.75 * 8 )

週末加班費 = 加班時數 * 時工資 * 2

平日加班費 = 加班時數 * 時工資 * 1.5

---------------------------

關於請假扣款:

扣款= 月工資 / 21.75 * 請假天數

實發工資 = 月工資 - 扣款

因此,你公司在國慶,只給你發17天工資,少發了。

收集證據(比如請假單,工資單,打卡記錄) 找勞動保障部門投訴。

(打卡記錄無法獲得,可以由勞動局要求公司提供)

--------------------------------------

關於罰款:

公司無權對員工罰款。(包括扣工資)

收集證據,投訴。

-----------至於你們在考勤上的簽字,沒有影響,這是被迫簽字----------

-----------

另外,如果你不想在公司幹下去了。你可以以剋扣工資為由,離職。

(離職單上就說明離職原因是加班費為支付,罰款,法定假日無薪)

隨時可以離開,並要求公司支付你以前的加班費,法定假日的扣款,罰款。

另外,還要求他支付你的經濟補償金

(經濟補償金=工齡/12 * 月工資 )你工作八個月,應該可以補乙個月的工資。

如果公司不支付,投訴他。

6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約定了加班費具體的基數為計算方法的,只要不低於法定標準〔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依照該標準及具體的加班小時數折算、執行。

關於加班五分鐘或者五十分鐘,只要能舉證加班了的,每個月總數相加折算即可,依據具體的加班時間累積折算〔平均月工作日加班小時數不超過36小時的,依1.5倍折算〕。

十月份是乙個特殊的月份,有法定〔行政規範性檔案〕調休〔8天〕的情形,除開調休其他按自然周計算應工作時間〔即週末日休息日〕。

關於請假,合同約定請假支付工資的,請假期間應當支付工資,未約定的,可以不支付工資。應當減發的部分依照月工資÷21.75天的標準計減。

如果已經簽名領取了加班費,只要能舉證具體的數額,根據實際的加班時間折算後與其相比,若大於應付加班費,則不存在拖欠。若小於則欠薪。

正常出勤後,週末、日均按二倍計算加班費。平常加班當月超過36小時後超過部分也應按二倍折算加班費。

只要證明存在安排加班的事實,就應當依法支付加班費。當然,自願加班的除外。

7樓:天津小律師

您好:根據您所說的情況,您的公司已經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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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問題,公司罰款要看公司規章制度中是否有明確規定,以及罰款之後您的工資是否達到當地最低工資,如果兩個答案都是肯定的話,公司罰款行為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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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問題,公司該行為是絕對不合法的。法定假日一樣應當有工資。計算時需要將法定假日的時間一起算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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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問題。您可以放心,公司該行為是不合法的,即使有您的簽字認同也改變不了不合法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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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向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賠償,也可以和公司協商。

希望答案對您有幫助。

8樓:合肥律師劉志漢

能要回加班費,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9樓:劉大來律師

1、你現在要做的就是收集你加班的證據,證明你每個月都加了多長時間的班,然後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同時間的加班費用計算是不一樣的,平時加班也就是超過8小時的加班應支付150%的工資,週末是200%的工資,節日是300%和工資。

2、公司亂扣費,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來看,公司是違法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你可以去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11樓:

可以向勞動局的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12樓:匿名使用者

同意大家的說法,去勞動仲裁他,他絕對得給你賠償,這是很客觀的收入,據說有人以此為生。

13樓:800很牛

投訴看管不管用。找****,準備工作做好,拿出絕對的證據

14樓:匿名使用者

1、關於加班問題,個人認為你公司的做法違反勞動法,不應以加班換遲到,因此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週六週日的加班費,平時加班則要看加班時間來計算。建議你將上班考勤記錄儲存下來作為證據。2、國慶法定假是應當支付工資的,你公司的做法違法。

具體的一些細節問題建議當面諮詢律師。

15樓:匿名使用者

很簡單,辭職走人~

然後去仲裁他!對待這種公司決不能姑息!

16樓:士洛

如不合適炒他魷魚。要是不想走。只能像綿羊一樣好運

17樓:光腚逛街

直接上勞動保障部門投訴

18樓:憂鬱芝華士

我覺得你這個問題不該拿到這個問,因為我即使告訴你加班不給加班費用是犯法的,每週不允許加班超過幾小時的規定,你會去告麼?我相信你能告贏,並且能拿到點賠償,但是我不相信你會為了這點賠償工作不要了!

現實就是這樣的,法律很多時候無法抗拒現實,馮賓告狀的事很明顯,他本身還是法官呢,給他老婆想維權,自己都被免職了。高到省高院都沒用,新聞**報道一樣也無效。要點賠償不難,但是想真正的維權就難了!

這種勞動合同的事,你只有兩條路,第一是忍著,第二是起訴賠償,但是你會丟掉工作。他只要用你,你不想被剋扣。沒有問題,可以告他,但是如果他不想用你,有一百種方法辭退你

老闆強制要求加班我能拒絕嗎,公司老闆總是要求加班,我很討厭,可以直接拒絕嗎?

老闆強制性加班是可以拒絕的。一般情況下勞動者可以拒絕加班,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要求,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但是每日不能超過三小時。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企業安排加班應當徵得勞動者的同意,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一條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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