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彩禮返還

時間 2021-12-18 21:39:37

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因此,如果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女方以不和理由逃跑,男方可以要求返還其彩禮,返還的機率很大 但是沒結婚就不同了哦

希望這個對你有幫助

2樓:南京李平律師

彩禮金要不要返還?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的規定及司法實踐,分以下幾種情形:1.

雙方訂婚,擺了喜酒,也入了洞房,但是沒有領證,應當返還;2.雙方訂婚,喝了喜酒,入洞房,領了證,但是因為種種原因,沒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應當返還……

3樓:問法網姜律師

沒有進行結婚登記的,可以要回彩禮,對方不還判決生效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應該可以返還的,只有當時有目擊證人能證明你們這個是彩禮,是應該可以返還的。(這個家裡的親戚朋友在場的話,應該都是可以作證的)

5樓:匿名使用者

彩禮並沒有收據之類證明,從法律上來講好像不受法律保護!至於用什麼方法,那就看你自己了!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結婚登記後,雙方確實沒有在一起生活,到法院起訴要求返還彩禮錢的,法院應當支援。

如果還沒有登記結婚,那麼則屬於戀愛期間的財物糾紛,財物通常按照贈與處理

7樓:jj拿冠軍

你遇到騙婚的了 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話 建議你還是先找個律師諮詢一下

8樓:匿名使用者

沒領結婚證、

沒有實際上的性行為、

拿了你5000元錢、經過你認可了沒有?

聽起來好象和戀愛中的男女朋友呆一塊兒的感覺似的、如果排除情感在外,直觀來看待此事可以先去溝通返還現金與彩禮,如果不行就直截去公安局以 財物被盜為名 報案即可倒還可行(這是走刑事路線)直截去法院也不是不可以(僅是走民事路線)法院是講證據的拿錢、送彩禮均無物證、有點難懸、、、

能和解還是最好吧、祝好!

國家法律關於彩禮返還的規定

9樓:華律網

在現實生活中關於返還彩禮的糾紛不在少數,那麼,彩禮返還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規定的,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值得注意的是,實踐中存在女方將彩禮轉化為陪嫁物品的情況。若根據婚姻法相關規定,男方所付彩禮及女方所購陪嫁等物品相互返還,則不免給女方造成太大損失。

考慮到雙方為結婚互有損耗,實踐中結合以下兩方面因素予以處理:一方面,女方陪嫁是依女方家庭喜好所購,以返還女方為宜,因浪費而造成損失,可以酌情考慮男方留用相關物品,分攤女方損失;另一方面,在彩禮的返還上,可酌情要求女方返還部分或大部分,不宜僵化處理。一方以結婚為目的產生了大量花銷,後因種種原因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或者雖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以結婚為目的所購之物超過普通生活所需,因浪費而受損失,故另一方需承擔相應部分損失。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0樓:深藍

在我國,於婚約訂立過程中給付一定數額的彩禮是一種普遍存在的現象,尤其在廣大農村,更是一種習俗。由於農村人口佔我國人口的絕大多數,且因彩禮引發的糾紛大量存在,加之我國法律對彩禮的性質沒有明確的規定,相關司法解釋也較缺乏,因此在司法實踐中對彩禮糾紛的處理沒有較統一的標準,存在一些混亂現象。

11樓:鉸子殺將

首先 關於彩禮的性質界定屬於模糊概念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 財產及權利的贈與行為是有明確前提的 或以某種明確表達的目的為先決條件的 當受贈與一方不能履行先決條件 應當返還贈與物

因此 首先要保證彩禮的目的性已明確表示

再者 應參考地方性法律文獻的規定

1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應當返還結婚彩禮的情形有哪些?

13樓:法律快車

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解釋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該解釋雖然沒有概括應當返還彩禮的所有情形,但在法律上肯定了在一定條件下,收受的彩禮應當返還。 有一條是值得注意的

如果領了結婚證,沒有在一起生活的,可以退一起生活了的,就算共同財產,可以分財產的方式分。 沒領結婚證的當然可以要。

訂立婚約是結婚的乙個階段,但不認為婚約是一種契約之債,所以當一方不履行婚約時,另一方不得提起履行婚約之訴,也不得追究違約責任。所以不能已耽誤了對方青春之類的藉口提出索賠。

結婚彩禮需要返還具體條文:

1. 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情形,一方請求返還彩禮的,不予支援。另外對該條中的「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的情形,應做限制性的解釋。

該情形是指給付彩禮的一方婚前舉債給付、婚後無經濟**償還債務的,或者是婚前用家庭財產給付、婚後無固定經濟**、依靠自己的力量無法維持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確定「生活困難」 需根據給付彩禮的數額、給付人的生活**、當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綜合考慮,目前可參照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合理確定。

2、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第一款(三)項所規定「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情形,但是已經共同生活兩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一方請求對方返還彩禮的,一般不予支援。又分為三種情況:

第一、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兩年以上。

第二、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雖不滿兩年,但生育子女的。

第三、所接受的彩禮確已用於共同生活。就司法實踐中如何掌握第三種情況作以下幾點說明:首先要求「確已」用於共同生活。

這就要求接受彩禮的一方,要提供確實充分的證據加以證實,避免依此為藉口拒絕返還彩禮;其次女方在「結婚」前購買的嫁妝,雙方共同使用,不能視為用於共同生活。因為女方的嫁妝是其「婚前」財產,在雙方共同生活期間,男方也有其婚前財產用於共同生活,都不能使用該項規定;另外,共同生活的界定,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員因生活、生產需要並實際支出,比如男女一方或雙方患病花費、共同經營投資等。

14樓:匿名使用者

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按照風俗婚前支付的彩禮一般視為對女方的贈與,是不用返還的。只有在雙方並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並未共同生活,婚前支付行為導致男方生活困難的情況下才可以要求返還。

對於是否應當返還,應當看雙方的情況。

15樓:匿名使用者

應當返還結婚彩禮的情形有哪些,《婚姻法》司法解釋二有明確規定。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6樓:匿名使用者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7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請參閱《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如下規定: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8樓:花蕊吐芬芳

呵呵,法官自由裁量權,哪怕男方有外遇女方無過錯,那麼男方在婚姻未滿兩年期間訴訟離婚,法院就會支援,而且甚至是全額返還。如果男方使用了損招讓女方無法取證,女方就可能倒賠男方。

彩禮如何返還

勞桖容 本文為您做出了詳盡的解釋。我國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第十條作出了如下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 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

結婚一年半由於不合要離婚,彩禮能否返還?返還多少?

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按照風俗婚前支付的彩禮一般視為對女方的贈與,是不用返還的。只有在雙方並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並未共同生活,婚前支付行為導致男方生活困難的情況下才可以要求返還。對於是否應當返還,應當看雙方的情況。這方面確實沒有嚴格的法律規定 屬於傳統習俗 所以 沒辦法了。除非查實女方是騙婚 拿了...

法律規定彩禮返還比例,法律對彩禮返還是怎樣規定的

在現實生活中關於返還彩禮的糾紛不在少數,那麼,彩禮返還的法律規定是怎樣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結婚半年女方提出離婚,女方需返還男方彩禮嗎

彩禮是在登記前送的,屬於女方個人財產,不需返還,如果是在登記後送的,屬於共同財產,離婚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1 根據我國婚姻法解釋二第10條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

結婚時間短,女方要離婚,需要返還彩禮賠償他家損失嗎

當然不用了,當時給的彩禮就是為了結婚用的,雖然結婚時日短,但是也畢竟結了婚,彩禮正常來說是不用返還的,但是如果數額很大,可以適當的償一些,但是不用全部返還。沒有法律支援的,一分錢不還也沒有問題。結婚時間短,女方要離婚,如果有如下情形,女方需要返還彩禮,承擔無過錯損害賠償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