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網患上職業病如何維權,職業病網 實習生在企業患上職業病,怎麼維權

時間 2022-11-08 09:11:23

1樓:貓貓聊電影

勞動者患病經過職業病診斷、職業病首次鑑定、職業病再鑑定被最終確認為職業病後,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所在單位應當自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也就是說,對於工傷認定的申請,法律有嚴格的時間要求,如果超過時限,職業病患者的工傷維權之路將舉步維權,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由其作出初次鑑定結論並出具初次鑑定結論書。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對初次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省級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如果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參加工傷保險,或者雖然參加了工傷保險但用人單位拒不向勞動者直接支付其應負擔的補助款,即雙方發生工傷保險待遇糾紛時,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勞動者應當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書生效之日起一年之內就工傷保險待遇糾紛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者如果對工傷保險待遇糾紛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而用人單位如果有證據證明工傷保險待遇糾紛仲裁裁決有《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六種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如果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均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樓:友愛的峰蘭

不知道你是做什麼工作的,換上那累的職業病,但是一般工作的時候都簽訂勞動合同,應該出具一切證明去找工廠進行報銷,如果工廠不給賠付,就去維權,先去勞動仲裁,最後實在不行就走法律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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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吳密

實習多久就能患上職業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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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

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對職業病做了補償嗎?如果有,與標準對照一下,差距大不大,如果差距特別大,可以「顯失公平」為由提起民事訴訟

5樓:

經醫院檢測屬於職業病,就向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屬於工傷,構成殘疾再申請傷殘鑑定,按照等級享受工傷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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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樓:以安秋梵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的,患職業病的勞動者有權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享受下列工傷保險待遇:

(九)死亡補助金:因職業中毒死亡的,由工傷保險**按照不低於48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一次支付;

(十)喪葬補助金:因職業中毒死亡的,由工傷保險**按照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一次支付;

(十一)供養親屬撫卹金:因職業中毒死亡的,對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的親屬由工傷保險**支付撫卹金:對其配偶每月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發給,對其生前供養的直系親屬每人每月按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發給;

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其勞動者從事有毒物品作業患職業病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規定的專案和標準,保證勞動者享受工傷待遇。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無營業執照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其勞動者從事使用有毒物品作業患職業病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規定的專案和標準,給予勞動者一次性賠償。

第四十四條 用人單位分立、合併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由原用人單位對患職業病的勞動者承擔的補償責任。用人單位解散、破產的,應當依法從其清算財產中優先支付患職業病的勞動者的補償費用。

第四十五條 勞動者除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的規定,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賠償要求。

7樓:酒哥

醫療費用:按醫院出具的單據;

2、住院伙食費:按公司出差伙食補助的2/3支付;

3、工資:工傷醫療開始後至傷殘鑑定做出期間,照常發放;

4、護理費:根據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5、**器具費:根據配置器具的機構意見確定;

6、喪葬補助金: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7、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

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8、一次性工亡補助金: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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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樓:仉安白

你自己說職業病不算,要到有關部門鑑定

檢查出可能患有職業病,應該如何維權

9樓:

職業病維權就是指維護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和企業工作過程中的合法權益。《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01年10月27日通過,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經濟發展,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常見的維權有兩種:

防治維權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一章第六條規定,「用人單位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確保勞動者依法享受工傷社會保險待遇」。用人單位若沒有為勞動者購買工傷社會保險,勞動者可申請維權。

1.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二章第十三條規定:「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的設立除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設立條件外,其工作場所還應當符合下列職業衛生要求:(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二)有與職業病危害防護相適應的設施;(三)生產布局合理,符合有害與無害作業分開的原則;(四)有配套的更衣間、洗浴間、孕婦休息間等衛生設施;(五)裝置、工具、用具等設施符合保護勞動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六)法律、行政法規和***衛生行政部門關於保護勞動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對工作場所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單位,可以進行舉報,維護勞動者的權益。

工傷維權

2.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中第三章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若出現上述情況,用人單位不與認定時,可向有關部門申請工傷鑑定,維護權益。

2.2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章第二十九條規定「**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若用人單位拒絕支付費用,可申請維權。

職業病維權是以維護勞動者的權益為目標。根據有關規定,只要是權益遭到侵害,都可以申請維權,具體情況也可登陸中國職業病網進行了解職業病的維權方式方法。

在中國職業病怎樣才能有效維權?

10樓:成都攀枝花律師

如果用人單位不認同是職業病,職工可申請工傷認定,通過鑑定的方式確認所患疾病是否屬於職業病。如果鑑定為職業病,職工可申請勞動能力鑑定,確定工傷等級。根據工傷等級,即可向用人單位主張工傷賠償了。

除以上認定工傷的法定步驟之外,職工還可向勞動部門投訴反映、申請法律援助等方式維權。

11樓:佰昱娜

職業病屬於工傷範疇,申請認定工傷,單位不出面,可以以個人名義去社保局要求認定工傷,然後再先向單位索賠,單位繼續不執行的,就去勞動局申請仲裁,還不行就去法院起訴。。。。要注意保留和收集證據。。。勞工合同,工資條,工作崗位資料,工友證明材料,作業現場影像資料等等。。。

12樓:藍山松水原

中國要想讓**領導看到小事就必須把小事化大,大事化的必須領導出面處理為止

13樓:因緣法

職業病維權就是指維護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和企業工作過程中的合法權益。

1、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01年10月27日通過,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制定本法的目的,就是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經濟發展,根據憲法所制定。

2、維權平台。

職業病網設立有勞動者維權平台,為廣大勞動者及企業單位提供綜合的包括法律援助、專家諮詢、職業病維權等服務。

3、從兩方面維權

其一,防治方面要維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一章第六條規定,"用人單位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確保勞動者依法享受工傷社會保險待遇"。用人單位若沒有為勞動者購買工傷社會保險,勞動者可申請維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二章第十三條規定:"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的設立除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設立條件外,其工作場所還應當符合下列職業衛生要求:(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強度或者濃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二)有與職業病危害防護相適應的設施;(三)生產布局合理,符合有害與無害作業分開的原則;(四)有配套的更衣間、洗浴間、孕婦休息間等衛生設施;(五)裝置、工具、用具等設施符合保護勞動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六)法律、行政法規和***衛生行政部門關於保護勞動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對工作場所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單位,可以進行舉報,維護勞動者的權益。

其二,工傷維權。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中第三章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若出現上述情況,用人單位不與認定時,可向有關部門申請工傷鑑定,維護權益。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章第二十九條規定"**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支付。"若用人單位拒絕支付費用,可申請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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