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侵占罪和侵占行為。侵占罪與職務侵占的具體區別

時間 2023-01-09 12:31:04

1樓:泰勒船長

到不了刑法。

民事糾紛,你可以訴對方返還,或者告物流,因為不是本人簽收是明顯的過失。

2樓:匿名使用者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即明知屬於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為己有。

過失不能構成本罪。構成本罪還必須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僅有故意而無非法占有之目的,如故意毀壞所代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或者要求他人償付因代管等支出的費用而遲延交還的或者因不小心毀壞或丟失的等,就不能以本罪論處。

明確侵占行為成立的時間和表現形式是認定拒不退還或者拒不交出行為的前提。

1.侵占行為成立的時間。關於拒不退還或者拒不交出的行為何時成立,存在不同的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應當於侵占人第一次以某種方式明確地向有關人員或者有關機關表示其拒不退還或拒不交出侵占物的意思時成立;第二種觀點認為,在司法機關立案以後實體審理之前不退還或拒不交出為成立該行為的時間;第三種觀點認為,在一審判決以前仍不退還或拒不交出為成立該行為的時間;第四種觀點認為,在二審終審以前不退還或拒不交出為成立該行為的時間;第五種觀點認為,自訴形式的侵占罪的拒不退還的時間界限應在第一審判決以前,如果是公訴形式的侵占罪時間界限應在檢察機關提起公訴之前成立該行為;第六種觀點認為,對於需要偵查的侵占案件,以偵查人員抓獲行為人時其拒不退還或拒不交出財物為成立時間,對於不需要偵查的侵占案件,以財物所有人或占有人向人民法院告訴時行為人拒不退還或拒不交出為成立該行為時間。

2.侵占行為成立的具體表現形式。一般學者認為,侵占罪中行為人拒不履行歸還義務的行為是以口頭的方式表現的,如可以是在所有人請求時公然拒絕退還代為保管物,也可以是在物主索要或者公安機關偵查時拒不承認拾得他人遺忘物、埋藏物。但是拒不退還或者交出也可以是以某種行為方式表現出來,如代為保管人擅自處分或者揮霍合法占有之物而客觀上無能力退還的,或者代為保管人或者拾得人攜款物潛逃等等都可以是侵占行為的表現形式。

(摘錄)

侵占罪與職務侵占的具體區別

3樓:匿名使用者

主要在於主體方面不同,侵占罪是普通的自然人為主體,對合法占有物非法侵吞。而職務侵占罪主體是非國有的企業、公司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司財務。兩罪是一般法與特別法的關係。

4樓:馬邊綠茶

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占本單位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具體而言,包括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必須是利用自己的職務上的便利;二是必須有侵占的行為;三是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程度如果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業及其他單位財物的行為,但沒有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則也不能構成本罪。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構成侵占罪的特徵:一是侵害的客體是他人財物的所有權;

二是客觀方面表現為將他人的交由自己代為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三是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四是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侵占罪的規定有哪些

5樓:匿名使用者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的侵占罪,其犯罪物件僅限於三種財物:一是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二是他人的遺忘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侵占罪與其他侵犯財產犯罪的乙個關鍵區別在於侵占包括兩個密不可分的行為特徵,即合法持有+非法侵吞:

行為人將他人業已合法持有的財物非法轉歸為己有,並且拒不交出、拒不交還的。

6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村民小組組長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行為如何定性問題的批覆全文如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村民小組組長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行為如何定性問題的批覆(1999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069次會議通過 法釋〔1999〕12號)四川省高階人民法院:你院川高法〔一九九八〕二百二十四號《關於村民小組組長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共財物如何定性的問題的請示》收悉。

經研究,答覆如下:對村民小組組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村民小組集體財產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以職務侵占罪定罪處罰。

侵占罪和民法上的占有有什麼區別

7樓:龍商百科

您好!根據《刑法》第270條之規定,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構成侵占罪。本罪的犯罪物件為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和埋藏物。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刑法》第271條的規定,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所以兩者的區別首先是,主體不同,職務侵占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只能由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實施,侵占罪是一般主體。

其次,行為方式不同。職務侵占罪要求行為人必須利用自己的職務便利實施,行為方式不僅包括侵占、竊取、騙取還包括其他方式。侵占罪不要求利用職務便利,而且包括侵占一種行為方式。

再次,行為物件不同。職務侵占罪的物件僅限於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物,侵占罪則無此要求。

侵占罪與盜竊罪的區別

8樓:未來法律

您好:區分盜竊罪與侵占罪的關鍵,在於判斷作為犯罪物件的財物是否脫離占有以及由誰占有。行為人不可能盜竊自己事實上占有的財物,對自己事實上已經占有的財物只能成立侵占罪。

侵占罪的特點是將自己占有的財產不法轉變為所有,因此,只要某種占有具有被處分的可能性,便屬於侵占罪中的代為保管,即占有。

從客觀上說,占有是指事實上的支配(與非法占有目的中的占有不是等同概念),不僅包括物理支配範圍內的支配,而且包括社會觀念上可以推知財物的支配人的狀態:

①只要是在他人的事實支配領域內的財物,即使他人沒有現實地握有或監視,也屬於他人占有。例如,他人住宅內、車內的財物,即使他人完全忘記其存在,也屬於他人占有的財物。

②雖然處於他人支配領域之外,但存在可以推知由他人事實上支配的狀態時,也屬於他人占有的財物。例如,他人門前停放的自行車,即使沒有上鎖,也應認為由他人占有。再如,掛在他人門上、窗戶上的任何財物,都由他人占有。

③主人飼養的、具有回到原處能力或習性的寵物,不管寵物處於何處,都應認定為飼主占有。

④即使原佔有者喪失了占有,但當該財物轉移為建築物的管理者或者第三者占有時,也應認定為他人占有的財物。例如,乘客遺忘在計程車內的財物,屬於計程車司機占有,雖然相對於乘客而言屬於遺忘物,但相對於計程車司機而言,則是其占有的財物。所以,第三者從計程車內取走該財物的行為,應認定為盜竊罪。

占有是否轉移,看該公共場所的管理者能否有效的管理。

⑤當數人共同管理某種財物,而且存在上下主從關係時,下位者是否也占有該財物?例如,私營商店的店主與店員共同管理商店的財物,店員是否占有商店的財物?應當認為,在這種情況下,職務侵占罪。

⑥封緘物,即被包裹起來的物品,歸原管理者占有。

⑦葬祭物,推定由死者的親屬占有。

⑧埋藏物,是指埋藏於地下,所有人不明或應由國家所有的(無主的)財物。如果是他人有意埋藏於地下的財物,則屬於他人占有的財物,而非埋藏物。行為人不法取得的,成立盜竊罪;如果行為人不知道有所有人,則屬予事實認識錯誤,雖不成立盜竊罪,但成立侵占罪。

9樓:晴空不再猶豫

侵占罪,是非法占用他人的資產或者是物品。

盜竊罪,是盜取他人的個人財產或者是物品。

相對比,盜竊罪要嚴重一些。

10樓:匿名使用者

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或者他人的遺忘物、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或者拒不交出的行為。

遺忘物是指經過某地方將某物遺留於該地,雖然已經失去對物控制但所有人仍大體能夠確定物體在一定人、一定範圍的控制之下。

如果是遺失物,即將某物遺失在不特定的場所,可能處於不特定的公眾控制之下,在這種情況下,拒不返還只能以民事法律解決。

盜竊罪魚侵占罪的區別在於:最根本的區別是盜竊罪是將別人占有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而侵占罪是以非法所有的目的將自己占有的他人財物變為歸自己所有。1、犯罪故意產生的時間不同。

盜竊罪的行為人是在沒有占有公私財物之前就產生了非法占有的目的,而侵占罪的行為人是在持有公私財物之後才產生非法占有的犯罪故意。2、犯罪物件不盡相同。盜竊罪的物件是他人所有、管理、持有的公私財物,公私財物在被害人的控制之下,而侵占罪是行為人也已持有的公私財物,該公私財物已在行為人控制之下。

3、客觀方面不盡相同。盜竊罪客觀方面表現為秘密竊取行為,行為人採取自以為不會被財務的所有人、保管人、看護人、持有人等發覺的方法竊取財物;而侵占罪客觀方面表現為侵占行為,即將自己已經控制的公私財物非法占有。

關於侵占罪

11樓:憂思隱刺

如果是庭前調解法院下達了調解書那就可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12樓:纖纖若塵的小店

有調解書吧?有就去找法院,不行就再告他一次。

如何認定侵占罪,侵占罪一般會被法院判幾年

關於侵占罪 公安機關能否受理

13樓:封刀客

侵占罪屬於自訴案件,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侵占案,對於侵占案,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對於其中證據不足、可由公安機關受理的,或者認為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應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所以法院對侵占案具有管轄權。又,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分析,公安機關對於侵占罪沒有管轄權,但可接受被害人的報案並可依法採取一定的緊急措施。

14樓:匿名使用者

侵占是親告罪,公安機關不受理,只能直接到法院起訴。

15樓:孝感孤獨劍

一般是不予受理的!直接到法院起訴!

16樓:抄寰

一般不會受理,直接到法院起訴。

17樓:都市趕豬娃

你去公安機關報案,他也會叫你直接去法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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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 犯罪物件不同。職務侵占罪的犯罪物件只能是行為人主管 管理 經手的本公司 企業或單位的財物 而侵占罪的犯罪物件包括範圍較廣,所有具有所有權關係的財產幾乎都以成為侵占罪的犯罪物件。2 客觀表現形式不同。職務侵占罪的行為方式主要是利用主管 管理 經手的本公司 企業,或單位財物的職務上的便利,將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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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侵占罪和盜竊罪均屬侵犯財產類犯罪,兩罪的犯罪物件都是他人的財物,主觀上都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目的,但兩罪又有顯著的區別,這表現在 首先,犯罪的前提不同。侵占罪的行為人在侵占他人財物之前,必須已實際持有或控制他人財物。其次,犯罪目的產生的時間不同。侵占行為人的非法占有目的,發生在實際持有或控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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