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人欠購合同約定的購房款3萬元不給,怎麼辦

時間 2023-01-09 12:05:32

1樓:婉順又敏銳灬小鷗

按照合同約定起訴要求支付,並追究違約責任。

買房子交了首付,簽了合同·但合同為什麼不給我

2樓:豪哥侃球

可能有以下2個原因:

按揭買房,交了首付後,開發商不給購房合同,不合理。

購房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的協議,是購房者維護自身權益的重要保障。

3樓:匿名使用者

被騙了的、

你要拿著買房合同,到銀行去辦理貸款。

這家開發 商是不是還沒有預售許可證就開始買的的再去問問怎麼回事。

你沒有合同什麼的,不好辦貸款啊。

不行的話。要求退錢的。

4樓:道和五行

起碼會有收據,發票後開給你。連收據都沒有的話就需要考慮一下了。

5樓:來自臥龍山絕色佳人的流氓兔

你的房子正常下來了嗎?

6樓:007小夜刀

我也遇到了同樣的問題,一直壓合同。

辦理按揭貸款, 購房合同不給本人嗎?辦理貸款後沒有憑證嗎?

7樓:金果

辦理按揭貸款需要乙份購房合同,購房合同是交給銀行的,等借款人還清貸款之後可以拿回購房合同。

購房者辦理樓盤按揭的具體程式如下:

(1)選擇房產購房者如想獲得樓盤按揭服務,在選擇房產時應著重了解這方面的內容。購房者在廣告中或通過銷售人員的介紹得知一些專案可以辦理按揭貸款時,還應進一步確認發展商開發建設的房產是否獲得銀行的支援,以保證按揭貸款的順利取得。

(2)辦理按揭貸款申請購房者在確認自己選擇的房產得到銀行按揭支援後,應向銀行或銀行指定的律師事務所了解銀行關於購房者獲得按揭貸款支援的規定,準備有關法律檔案,填報《按揭貸款申請書》。

(3)簽訂購房合同銀行收到購房者遞交的按揭申請有關法律檔案,經審查確認購房者符合按揭貸款的條件後,發給購房者同意貸款通知或按揭貸款承諾書。購房者即可與發展商或其**商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

(4)簽訂樓盤按揭合同購房者在簽訂購房合同,並取得交納房款的憑證後,持銀行規定的有關法律檔案與發展商和銀行簽訂《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明確按揭貸款數額、年期、利率、還款方式及其他權利義務。

(5)辦理抵押登記、保險購房者、發展商和銀行持《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及購房合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備案手續。對期房,在竣工後應辦理變更抵押登記。在通常情況下,由於按揭貸款期間相對較長,銀行為防範貸款風險,要求購房者申請人壽、財產保險。

購房者購買保險,應列明銀行為第一受益人,在貸款履行期內不得中斷保險,保險金額不得少於抵押物的總價值。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保險單交由銀行執管。

(6)開立專門還款賬戶購房者在簽訂《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後,按合同約定,在銀行指定的金融機構開立專門還款賬戶,並簽訂授權書,授權該機構從該賬戶中支付銀行與按揭貸款合同有關的貸款本息和欠款。

銀行在確認購房者符合按揭貸款條件,履行《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約定義務。並辦理相關手續後,一次性將該貸款劃入發展商在銀行開設的銀行監管賬戶,作為購房者的購房款。

8樓:匿名使用者

按我的買房經歷告訴你:

1、《購房合同》和《貸款合同》是要放在銀行辦按揭貸款,要等接揭辦下來(約1個月時間)後,銀行通知你去銀行拿《貸款合同》;然後銀行再把《購房合同》返回到發展商委託的律師所。

2、從銀行返回的《貸款合同》上面跟之前有區別了,有銀行的蓋章和簽字,此證明銀行批准你的貸款了。這就是你所問的「和銀行辦理了貸款手續,但什麼憑證都沒有」的解答。

3、只要按揭辦下來了,不管房屋是否封頂都要還銀行貸款。

鑑於你的問題有些疑點存在,你應該打**去貸款的銀行諮詢。

9樓:新居網臥室專家

在跟銀行辦理了按揭手續後,你應該拿到乙份叫做《按揭貸款合同》的檔案,同時銀行會給你列出你每月所要還的房貸,包括你的月供數額和本金、利息的分配。

還會有購房合同的影印件。如果都沒有的話,建議直接到當地銀行去諮詢業務詳情。

10樓:愛上美麗夢境

1、這樣是不合理的,購房合同一式五份,乙份購買人,乙份出賣人,乙份按揭銀行,乙份管理處,乙份備案。你可以要求給原件。

2、和銀行辦理了按揭手續後,你應該持有《按揭貸款合同》,同時銀行會給你月供明細,包括你的月供數額和本金、利息的分配。

銀行會給你一張專用的還款卡。

如果你得到不是全部上述,你可以要求補齊。

11樓:醒在永恆

只有房產證的影印件和抵押合同原件,這兩個證件,

12樓:匿名使用者

貸款合同你肯定要有的,只給你影印件的不合理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封頂才可以預售,你上當了,開發商提前售房。

14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商品房應該原件是放在房主手裡的。等房本下來之後。銀行扣乙個本。自己留個,

買房人因不具備購房資格簽訂的合同是否有效

15樓:往秋霧

無論客戶是否有購房資格,買賣合同都是有效的。如果是簽訂合同後,因為政策調整,這種情況屬於不可抗力,這樣的合同可以要求解除,是符合規定的,應當解除,購房人無需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在簽訂合同前,購房人就沒有購房資格,合同雖然可以解除,但購房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法》: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第一百零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七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一百一十八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16樓:位夢律師

購房人不具備購房資質,房屋買賣合同是否有效?房屋買賣合同是否有效,要看哪幾點?

購房合同簽訂要注意哪些事項?

17樓:華律網

期房合同即是預售合同,簽訂預售合同應當注意以下問題:1、開發商的開發經營資格必須合法。開發商必須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規定的業務範圍進行開發的;開發專案必須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2、檢視預售證件在簽訂期房合同之前,一定要先檢視該房屋的預售證件,房產公司如果在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期房,屬於違法行為。

3、房屋的細節在簽訂合約時一定要檢查一些房屋的細節問題,比如合同應標明所購商品房的應用面積,要對每乙個房間的面積等相關資訊都有明確的標註,另外對按比例分攤費用的公用面積如電梯間、走廊、樓梯等也需要應有明確界定。4、約定房屋交付時間嚴格規定房產的交付日期及延期交房的違約條款。5、合同備案簽訂好商品房預售合同之後,不要忘了還有合同備案這一步,購房者自己要主動去了解開發商是否在合同訂立後30日內,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以便從程式上保證該合同的法律效力。

18樓:猩猩財經

購房合同中這幾點特別要注意!簽了房子也不是你的,白花一大筆錢。

19樓:大鬍子說房

買房簽合同注意4大事項:(1)確定房屋產權。新房看「五證」,二手房要核對房產證上的業主。

(2)要約定交房的具體條件和時限。(3)列明應交費用事項,避免亂收費。(4)合同中要明確違約責任。

避免開發商推卸責任。

20樓:昝水杜琬凝

一、「五證」即房地產開發證、國有土地使用證、該工程開發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二、使用規範的合同文字。

許多開發商在簽訂正式的預售合同前會要求購房者簽訂乙份《房屋定購協議書》,交一筆訂金。這種行為並非購房的必經程式,往往會使購房者陷入訂金糾紛。

三、查驗有關證明檔案。

買期房必須要檢視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並要確認自己所購之房在預售範圍內,買現房則要檢視開發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大產證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

四、買期房要注意建築面積的約定。

在填寫暫測面積時除了要填上總建築面積外,還要填上套內面積和公用分攤面積。

五、買期房要約定資訊條件和時限。

所謂交房有兩層含義:一層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戶。

六、簽約時要注意房屋質量問題。

購房者在簽約時,應認真推敲《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兩書的內容,並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

七、簽約時明確物業管理事項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管理公司,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範圍和收費標準。

八、注意合同文字中補充協議的內容。

購房者應謹防有些開發商將示範合同文字中保護交易公平的條款通過補充協議加以取消,以減輕賣方的責任。

九、注意約定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包括:簽約後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商賣房後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

已經簽了購房合同又想退房怎麼辦

我買房子交了首付款,但是銀行貸款沒下來能退嗎

21樓:鑽誠投資擔保****

會根據按揭辦不下來的原因分情況進行處理。在審理合同糾紛時,法院一般會優先適用合同中的約定。因此,合同中對貸款不批的違約責任由誰承擔的規定是最重要的依據。

如果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則處理:

1、購房者的原因:如果購房者提供的資料不真實或者購房者的信用記錄不好造成銀行不予批准貸款,購房者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2、開發商的原因:如果開發商銷售未具備銷售條件的房屋,即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或銷售不具備使用條件的現房,銀行審查時發現這種情況是不會批貸款的,此時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首付及定金,並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的利息損失。

3、非買賣雙方的原因:如是銀行的原因,致使銀行按揭貸款延期、貸款金額減少或者不能辦理,雙方一般會有補充合同或者協議,約定由購房者選擇,要麼由購房者在某個期限內補交購房款,要麼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逾期不補交購房款的,開發商有權解除合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