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前女人應該怎樣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時間 2022-12-09 13:30:49

1樓:惜含青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2樓:弘平幻

請乙個婚姻方面的專業律師,如實陳述家庭財產狀況,採納專業的指導意見。如果夫妻雙方能夠和平地簽乙份協議書,分割一下共同財產,去婚姻登記機關辦個簡單的手續,省下一筆請律師的費用,自然是最好的。

3樓:知哥40107喜菸

即使兩人態度都很誠懇,也很難決定怎樣才會對雙方都公平。而律師則可以幫您們解決這些棘手的問題。

4樓:尹朶月

許多女性基於過去婚姻裡對丈夫的信任,覺得他不會做出這樣的事情,對此掉以輕心,在離婚中財產受到損失。因此,要非常謹慎小心觀察,對方是否有隱匿轉移財產的行為。

5樓:淪五趣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6樓:赫連秋春

存家中存摺卡號、工資卡號、**、**賬號,將這些單據影印留底。對房產證、購車協議這種大額不動產,盡量儲存原件,如果不能,也要妥善地保管影印件。

7樓:筱磊

如果婚姻破裂的結局已經是注定,那麼,在失去感情的時候,保護自己的財產,也是保護自己和孩子未來的生活。這是所有女性都不應該迴避的問題。

8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時,女人的合法權益是什麼,要怎麼保護自己的利益

9樓:叄重羅生門

你有權對你們婚姻存續期間的夫妻擁有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此情況下要承擔共同債務),同時爭取孩子的撫養權,鑑於你孩子幼小法院會支援你此項訴求的。

ps:共同財產的範圍

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範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3)智財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智財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於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占有。

即使婚姻關係終止前並未實際占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第十八條對應為夫妻一方的財產範圍作了規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1)一方的婚前財產;(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10樓:石獅協進律師

你好,對於你們結婚後的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情況,你可以分一半,孩子一般由你撫養。

離婚前女人應該怎樣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1樓:匿名使用者

在夫妻離婚時,夫妻個人的財產不必參加分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可以依約定產生,如沒有約定的,則適用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因此,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1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通過訴訟離婚,法院判決應已考慮到雙方的利益平衡與弱者保護。如你不服,可以上訴,如判決已生效,則已成定局,朝長遠看,努力振作,開始新生活。-如果通過民政局協議離婚,則:

(1)如果發現他有協議未分割的財產,可以要求重新分割(2)如果協議顯失公平,則可以起訴申請法院撤銷。但不建議這樣做,所花費的時間金錢精力,在其他地方早就賺回來了-心放開,開始新生活才是正道

13樓:匿名使用者

天長地久的愛情就在你心中,就象很多人經常問這個世界上到底有沒有真愛一樣,其實真愛就在你心中,只要你真心的付出,執著的追求,

勇敢的犧牲,真愛就在你的身上發生,天長地久的愛情就是你的愛情。 我們知道,愛是一種無私的付出和犧牲,愛的回報就是對方的永遠快樂

和幸福,如果你愛對方,那麼你會因為對方快樂而快樂,因為對方幸福而幸福。無論是婚前的熱戀中還是婚後的平淡生活中,

只要你是真的愛對方,只要你為了你們的幸福生活而努力付出,那麼天長地久的愛情就在你的身邊,

不是你擁有了天長地久的愛情,而是你創造了天長地久的愛情.

相信自己~只要有愛,幸福就一定會存在~

離婚,女方要怎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4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法律規定了兩種離婚方式,一是到民政局協議離婚,此種方式要求雙方必須到場,且對子女撫養與財產分割達成協議,如果一方不到場,則不能辦理;二是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另一方到法院起訴,要求解除婚姻關係。如果在法院審理期間,雙方又到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則到人民法院撤回起訴。 你首先思考你們的婚姻有無繼續維繫的必要,如果沒有,則當斷則斷。

婚姻維繫的必要性是以雙方是否相互珍惜前提的,而不是以給孩子乙個貌似完整的家為中心。對女性來說,也許早一點結束一段不合適的婚姻對自己對孩子都要好些。 至於權益問題,主要是財產問題,一般是均等處理,只有一套房子的情況下會優先考慮房子歸女方所有,但女方要支付對價給男方

15樓:幸福千羽夢

女性三期內,法院一般不會對離婚案件進行立案。哺乳期之後,如果寶媽是因為性格不合或者家庭矛盾,寶媽可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並且可根據寶爸的收入合理要求撫養費。如果是由於男方對婚姻不忠或者家庭暴力等,那麼作為婚姻中的無過錯方,寶媽可要求分割更多的夫妻共同財產,並且要求過錯方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一般情況下,越小的孩子越會被判給女方。值得注意的是,寶媽要學會利用法律**,法庭是講究證據的,寶媽必須提供對自己有利的、充分的證據,並且能形成證據鏈。離婚後,寶媽同樣可以以子女的名義對男方進行起訴,要求男方給我更多的物質支援。

在夫妻離婚時,夫妻個人的財產不必參加分割。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可以依約定產生,如沒有約定的,則適用法律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因此,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離婚,女方應該怎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6樓:愛穿拖鞋

正常離婚,正常分割共同財產,正常爭取扶養權

17樓:悟空財稅服務****

我國法律規定了兩種離婚方式,一是到民政局協議離婚,此種方式要求雙方必須到場,且對子女撫養與財產分割達成協議,如果一方不到場,則不能辦理;二是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另一方到法院起訴,要求解除婚姻關係。如果在法院審理期間,雙方又到民政局辦理了離婚手續,則到人民法院撤回起訴。 你首先思考你們的婚姻有無繼續維繫的必要,如果沒有,則當斷則斷。

婚姻維繫的必要性是以雙方是否相互珍惜前提的,而不是以給孩子乙個貌似完整的家為中心。對女性來說,也許早一點結束一段不合適的婚姻對自己對孩子都要好些。 至於權益問題,主要是財產問題,一般是均等處理,只有一套房子的情況下會優先考慮房子歸女方所有,但女方要支付對價給男方

女人離婚怎麼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18樓:山林仔

結婚以前誰的東西在結婚以後共同使用的仍屬於個人財產,另一方誰都要不去!結婚以後你們形成的共同財產一般情況下是半分的.在這裡就有很多種情況了.

在這裡簡單的講一般的兩種常見的情況.女人也好,男人也罷.自己的合法權益無外乎兩種,人身和財產.

那首先你們是為什麼離婚啊?簡單意義上的是雙方協議離婚,就是沒所謂誰存在過錯而使你們無法繼續生活下去,既然是"協議",關於財產、小孩等任何問題你們都可以協議,只要對方同意即可。(任何問題都可以協議)

另外一種是其中一方存在過錯的,比如講某老公家庭暴力,暴打妻子致使婚姻無法繼續,那女方可以報警並向法院提出刑事訴訟,並要求民事賠償,那法院在分割財產各個方面都會考慮受害一方的利益的。

其他的還有很多種情況,我不知道你具體是哪種,但是要盡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就要用法律的**武裝自己。

19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都離婚了,那麼接下來當然是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你可以和他先私底上來財產分割問題,有孩子的話還有孩子的撫養權,如果私了沒結果,那就只能通過律師和法院的途徑,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

20樓:lulu鹽

你詳細具體一些,我才能就事論事啊~

如何保護離婚婦女合法權益

怎樣在離婚時保護自己的最大權益?

21樓:深圳張勇律師

具體您可以參考下面法律觀點:1,離婚有協商和起訴兩種方法,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或任一方的戶籍地的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

若協商不成只能起訴。起訴要到被告戶口地或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

3,若雙方都同意,可以辦理速裁,幾天左右就可以辦好。

4,撫養權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撫養對孩子成長有利原則,法院確定撫養權時會綜合考慮孩子現在的生活狀態、夫妻雙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撫養等因素來判斷。

2歲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給母親撫養,10以上的孩子,要聽取孩子的意見. 若有兩個小孩,原則上是一人撫養乙個小孩的

沒有扶養孩子一方應支付撫養費,撫養費一般是未撫養孩子一方收入的20-30%。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具體撫養費的確定要根據當地生活水平及孩子可能的實際生活花費來確定。

5, 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本著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來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6.依照法律規定,有家庭暴力時,受害方離婚時,可以要求家暴方賠償,包括物質和精神損害賠償,且在分財產綜合考慮,適當照顧受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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