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的期限,取保候審期限已到,該怎麼辦

時間 2022-11-25 16:30:47

1樓:楚水

首先要看你朋友所涉及罪名是否屬不得取保候審之內,還要看你朋友是否累犯,集團犯罪首犯,如果是前者,法律明確規定不得取保。其次要看你朋友目前是什麼狀態,如果是被刑拘,還要看他作案是一起還是多起,是個人作案還結夥作案。我國刑訴法規定:

個人單起案件,拘留期限可以延長至七日,個人多起或是與他人結夥作案,拘留期限可延長至三十日。如果你的朋友目前沒有被採取其他強制措施,那麼公安機關作出取保候審決定沒有時間上的限制。如果你的朋友已被刑拘,公安機關如果要作出取保候審決定,必須在七日或三十日之內作出。

如果超過這個期限還未作出,則你有朋友肯定被送到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了。另外如果你的朋友已經被逮捕,家人或律師提出申請取保候審的,公安機關會在一定期限內作出同意取保候審或不同意取保候審的決定的。取保候期限最長不超過十二個月。

2樓:

刑事拘留最長是37天,可能現在提出取保的審情在考慮中,尚未得出結論。

一般情況是案件到檢察院時,檢察院作出不予批捕的決定時公安進行取保。

3樓:匿名使用者

被刑事拘留的人,可以申請取保候審,但是是否同意取保,則要看公安機關綜合考慮之後的答覆了,並非是只要提交申請,就一定能夠被批准的。

取保候審的期限?

4樓:低調額低調額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取保候審期限屆滿或者發現不應當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責任的,應當及時解除或者撤銷取保候審。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九條規定: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擴充套件資料

取保候審的注意事項:

1.保證金應當以人民幣繳納,起點金額為1000元;責令犯罪嫌疑人繳納5萬元以上保證金的由市局批准。

2.保證人擔保的,由保證人填寫《保證書》,並在《保證書》上簽名或者蓋章。

3.被保證人有違反規定的行為,保證人未及時報告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保證人的罰款數額為1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

4.對同一犯罪嫌疑人決定取保候審的,得同時用保證人保證和保證金保證。

5.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既不繳納保證金,又無保證人擔保的,可以監視居住。

5樓:匿名使用者

1,根據刑事訴訟法第第七十七條的規定,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沒有最短期限的規定,如果辦案的司法機關認為符合取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隨時撤銷取保候審措施,與其他人是否結案是無關的。

2,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的規定,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所以你現在就可以請律師辯護的,不需要等一年的期滿。

3,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九條規定,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所以你現在是不能出國的。

4,在公安機關沒有確定你不構成犯罪而撤銷對你的刑事立案之前,是不可以提前解除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期限已到,該怎麼辦

6樓:匿名使用者

採取保證人形式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發現保證人喪失了擔保條件時,應當書面通知決定機關。

決定機關收到執行機關的書面通知後,應當責令被取保候審人重新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或者作出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並通知執行機關。

取保候審即將到期的,執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書面通知決定機關,由決定機關作出解除取保候審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並於期限屆滿前書面通知執行機關。

執行機關收到決定機關的《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通知後,應當立即執行,並將執**況及時通知決定機關。

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也沒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審、變更強制措施或者執行刑罰的同時,縣級以上執行機關應當製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通知銀行如數退還保證金,並書面通知決定機關。

執行機關應當及時向被取保候審人宣布退還保證金的決定,並書面通知其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擴充套件資料: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如果發現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強制措施不當的,應當及時撤銷或者變更。」這一規定即意味著,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都有對已經採取的強制措施的決定進行變更或者撤銷的權力。

我們認為,這是適應案件的不同進展情況而作出的變通規定。應當說,這一規定是比較合適的。取保候審撤銷或者變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幾種:

1.不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2.取保候審期限屆滿的。

3.發現採取取保候審決定不當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審結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懷孕或者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審人民法院判處管制或者宣告緩刑以及單獨適用附加刑,判決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期間,被告人被羈押的時間已到第一審人民法院對其判處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進行司法鑑定而尚未審結的案件,法律規定的期限屆滿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審的被保證人或者說是保證物件,既然保證物件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審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義,當然也應當予以撤銷。

11.保證人死亡、重傷或者出現其他喪失保證能力情形的。保證人是取保候審的義務主體,保證人資格的存在以其具***能力為前提條件,如果沒有或者喪失了保證能力,保證義務的履行就成為事實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審也就隨之應當予以變更。

12.公安機關提請逮捕以後,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復議、複核的,或者移送起訴後,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復議、複核的。

7樓:摯愛慧瑩帙蓂

取保候審的期限是一年 如果一年期限已到 且公安機關沒有將你起訴的話 那就應該解除取保候審了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在我國,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責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隨傳隨到的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行。

保釋制度目前已為許多國家所採納,我國於1996年修訂刑事訴訟法時亦也明確規定了取保候審制度。保釋制度之所以能夠得到廣泛的採用,就在於它自身的優越性。

第一, 保釋制度具有重要的權利保障功能。在刑事訴訟中,對犯罪嫌疑人實施羈押固然有利於保證訴訟的順利進行,但同時也要看到羈押作為最嚴厲的強制手段,它會造成對人權的嚴重侵害,因而是一種極具危險性的制度。

第二,保釋制度的另一優點在於對國家資源的節約。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的羈押看管,要求有大量的人力物力作為保證,對於我國這樣乙個發展中國家來說,把有限的辦案經費大量投入到看守所的建設上,並不是乙個最優的資金配置選擇。

第三,大量的犯罪嫌疑人審前被集中羈押在一起,勢必會造成犯罪習性的交叉感染,那些主觀惡性小、甚至可能是原本無辜的犯罪嫌疑人,因處於和累犯、慣犯一同羈押的環境中而潛移默化地發生思想改變,這無疑是與教育改造的初衷相背道而馳。

變更和撤銷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如果發現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強制措施不當的,應當及時撤銷或者變更。」這一規定即意味著,法

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都有對已經採取的強制措施的決定進行變更或者撤銷的權力。我們認為,這是適應案件的不同進展情況而作出的變通規定。應當說,這一規定是比較合適的。

取保候審撤銷或者變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幾種:

(1)不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2)取保候審期限屆滿的。

(3)發現採取取保候審決定不當的。

(4)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的。

(5)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審結的。

(6)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7)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審人民法院判處管制或者宣告緩刑以及單獨適用附加刑,判決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

(8)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期間,被告人被羈押的時間已到第一審人民法院對其判處的刑期期限的;

(9)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進行司法鑑定而尚未審結的案件,法律規定的期限屆滿的。

(10)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審的被保證人或者說是保證物件,既然保證物件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審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義,當然也應當予以撤銷。

(11)保證人死亡、重傷或者出現其他喪失保證能力情形的。保證人是取保候審的義務主體,保證人資格的存在以其具***能力為前提條件,如果沒有或者喪失了保證能力,保證義務的履行就成為事實上的不可能,取保候審也就隨之應當予以變更。

(12)公安機關提請逮捕以後,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案件需要復議、複核的,或者移送起訴後,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復議、複核的。

8樓:匿名使用者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如果發現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取強制措施不當的,應當及時撤銷或者變更。」這一規定即意味著,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都有對已經採取的強制措施的決定進行變更或者撤銷的權力。

我們認為,這是適應案件的不同進展情況而作出的變通規定。應當說,這一規定是比較合適的。取保候審撤銷或者變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幾種:

1.不應當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2.取保候審期限屆滿的。

取保候審有效期是多長時間

9樓:上海方燕律師

依據《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

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請問你們有沒有收到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你最好再去檢察院了解一下案件情況。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取保候審期限到了怎麼辦,取保候審。時間到了之後要怎麼搞

您好!取保候審期限屆滿後,公安機關應當根據案情解除或者變更強制措施。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第一百零三條 公安機關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對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根據案情變化,應當及時變更強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第一百零四條 需要解除取保候審的,由決...

取保候審期內是在服刑嗎,取保候審的期限有多長,取保候審的條件有哪些

取保候審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 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 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

取保候審期限滿以後會被判刑嗎,上後,取保候審期限滿後還會判刑嗎

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種強制措施,是否被判刑 如何判刑還有待於司法機關進一步偵查 審理後才能決定。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 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取保候審 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 起訴和審理。對...

取保候審問題,取保候審的問題

你好現在你面臨的不僅僅是你被抓的問題了,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四條的規定,你的行為應構成敲詐勒索罪。且數額巨大,應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能夠取保候審已屬不易,再有此言論,可能會成為悔罪態度差的證據。雖然是犯罪未遂,但理論上已無緩刑的可能,待判處實刑之後仍有可能收監執行。我想你內心深處不會...

取保候審的解除,取保候審要多久才解除

1 這樣取保候審能取消嗎?當然可以取消了,候審 不就是等待審判嗎?判決都下了,還等待什麼呢?肯定取消取保候審了!2 取保候審時是交的保證金,如果取消,依靠那條法律條文?請具體說解除取保候審依靠的法律條文。第五十六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 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