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請教,法律問題請教!

時間 2022-11-27 05:00:55

1樓:

1、你說的2種可能都是有的。

2、你看一下下面的資料參考,建議一是投案自首,二是跑外地,待在家裡過不了幾天就會被抓,但是跑外地會很辛苦的。(除非公司不報警)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已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從法條上可見,職務侵占罪在數額上,沒有作出明確的規定。而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解釋,在數額較大上規定了"5000-20000元"的選擇幅度,在數額巨大上,把10萬元作為數額巨大的起點,而且各地區不同,具體的數額還會有差異。發達區數額較大的就是10萬左右, 一般為2-3年有期徒刑.

職務侵占犯罪基礎刑表

法定刑幅度 梯次 職務侵占犯罪數額等級系列 刑罰等級系列1 0.5-2 萬 有期徒刑6個月以下、拘役2 2-4萬 6個月-2年有期徒刑

3 4-6萬 2-3年有期徒刑

4 6-8萬 3-4年有期徒刑

5 8-10萬 4-5年有期徒刑

6 10-50萬 5-7年有期徒刑

7 50-100萬 7-9年有期徒刑

8 100-500萬 9-11年有期徒刑

9 500-1000萬 11-13年有期徒刑10 1000萬以上 13-15年有期徒刑

2樓:我在幾發就走了

那要看是不是和公司有關的

3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是外省公安聯絡當地公安機關一起去逮捕,如果事態緊急也會請求當地公安協助抓捕後他們來押解回去。

4樓:匿名使用者

通常一般會通知你這邊的公安抓,公安之間也要協助辦案,也有

管轄的問題。

如果案件性質嚴重 他們會合一起來抓

5樓:振鷺欲飛

應該是外省公安發乙個協查通告,請求你們當地的公安機關進行協助,一起抓人。還提示你一下,給犯罪嫌疑人提供住處、藏匿、逃跑的便利、是要以包庇罪論處的,行事小心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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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有權索要,當然乙也不能已任何理由拒絕歸還,至於歸還後會手機的歸屬保險公司有權利決定。根據保險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 保險事故發生後,保險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險金額,並且保險金額等於保險價值的,受損保險標的的全部權利歸於保險人 保險金額低於保險價值的,保險人按照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取得受損保險標的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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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被抓,不成立刑事案件。但是如果無緣無故的貼這個,可能會屬於尋釁滋事行為,會被治安處罰。採納謝謝 你好,一般不會。如果構成侵權,需要對方證實因張貼尋人啟事而造成了損害後果,沒有損害後果是不能被認定為侵權的。你的邏輯思維錯誤。如果能徵得被尋找人的同意,那麼就等於已經尋找到了此人了,還有必要張貼尋人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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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但40萬拿不到,估計7萬也有可能泡湯 法律規定向法院主張權利的時間是2年,如果這位始終沒有向男方要過這筆錢,或者沒有證據證明要過,那這七萬男方也可以拒絕支付的 附 民法通則條款 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六條 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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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作為乙個男人當然應該保護他的家人不受非法侵害,這是任何乙個人都應該做的。其次,法律不是保護歹徒的,而是懲罰犯罪分子,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的。最後,你說的這種情況,可能是因為男主人實施的行為超出正當防衛後,轉化為過失致人死亡或故意殺人造成的法律後果。如果,男主人是在正當防衛的過程中將歹徒打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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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 首先要看他是否具備行為能力 有些精神病患者比較嚴重,是無行為能力,所以他做的任何事情不對行為負責,但是他的監護人需要對此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即賠償損失等。有些精神病患者 是限制行為能力,有時候是正常人,發病的時候才是無行為能力,沒有發病,那就需要承擔刑事責任,處在發病狀態,那就不需要負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