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工傷賠償的詳細問題,關於工傷賠償的問題

時間 2022-09-28 09:15:56

1樓:

你父親完全可以要。

當初的8000元,是由工傷保險**支付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九級傷殘:8個月本人工資);現在離開單位時(無論是單位提出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還是你父親主動提出離開),按國家規定還應得到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各地標準不一,建議諮詢得到勞動部門),因這是按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來計算的,應該會較07 年有所增加。

2樓:

建議你看一下《工傷保險條例》、《勞動合同法》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你就知道該怎麼辦了,而且會使你一生受益。

注意收集證據,證明你的工作年限,加班等。如果仲裁或訴訟,這很重要。

如果還有問題,你再來問我,如果你滿意,請採納我的答案。

3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還要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償金,數額為本人8個月工資。

4樓:曠珺俐

能啊 公司沒有理由辭退你父親,你可以勞動仲裁,如實在不愛乾了 可以要單位賠償的不只是07年的本人工資 而應是上年度的平均工資

關於工傷賠償的問題

5樓:棟穎焮

1.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2.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3.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計算傷殘賠償數額;

4.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工傷職工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關於工傷賠償的法律規定

6樓:文開齊律師團隊

一、工傷的認定

《工傷保險條例》關於工傷認定的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7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賠償的法律規定比較多,最基本的由《社會保險法》第四章、《工傷保險條例》、各省市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

勞動者工作中負傷,無論是已訂立勞動合同,還是事實勞動關係,都享有法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

勞動者工作中負傷,首先應當進行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應當在工傷事故發生乙個月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不申請的,勞動者個人及其近親屬可以申請。勞動者個人申請應當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聘用合同文字影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人事關係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傷情穩定並工傷認定之後,影響勞動能力的,向當地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勞動能力鑑定結果出來後,依據鑑定結論申領工傷保險待遇。參加了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支付**工傷的醫療費用和**費用、住院伙食補助費、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勞動能力鑑定費;用人單位支付**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全額有用人單位支付。

因工傷保險發生的糾紛,可以通過勞動爭議仲裁維權。

8樓:匿名使用者

暫以以8級或9級計算。參照下表計算即可。私了的話,不好說你能獲得多少賠償。

9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 即使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也存在事實的勞動關係關於工傷認定中事實勞動關係的確認

目前,許多企業存在著用工不規範的情況,勞動者特別是外來務工者,沒有與企業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一旦發生**事故,由於涉及到法律責任的承擔,雙方便會圍繞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發生爭執。那麼,工傷認定中事實勞動關係的確認權究竟由哪個部門行使呢?對此問題,目前有兩種觀點:

一種是由工傷認定部門行使,理由是《工傷保險條例》第18條第二款已明確規定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包括證明事實勞動關係的材料,即行政法規已經授權工傷認定部門可以對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做出判斷,事實不清的,工傷認定部門還應調查核實;另一種觀點是由勞動仲裁部門行使,理由是《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5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是否存在勞動關係引發爭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此問題,目前我局的做法是工傷認定部門對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係,基本上只做形式審查,如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存在爭議,一般告知當事人到仲裁部門解決。我認為,這種做法是不妥的。首先,《工傷保險條例》第18條、19條已經賦予了工傷認定部門對事實勞動關係的調查權和認定權,不應是所有爭議都由仲裁部門解決。

其次,先通過仲裁確認勞動關係,對裁決不服還可以向法院起訴,加重了勞動者的訟累,有些勞動者確認勞動關係就要一年半載,而這僅僅是工傷認定的乙個前置程式。第三,把仲裁部門的確認程式變成工傷認定部門的前置程式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那麼,工傷認定中事實勞動關係的確認究竟應由哪個部門來行使呢?對此問題,不能簡單地回答由工傷認定部門或是勞動仲裁部門,而應根據雙方對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爭議焦點的性質做出分類,分別由不同部門行使。具體來說,如果雙方爭議的焦點是事實爭議,即純粹是對事實真與假的看法不同引發的爭議,應由工傷認定部門通過調查核實做出判斷。

工傷認定部門可將申請人受傷作為表面證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具體認定雙方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工傷認定部門可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一條和第二條。如果雙方爭議的焦點是法律爭議,即由於法律規定不明確或是雙方當事人對法律理解不同產生的爭議,比如一方認為是勞動關係,另一方認為是僱傭關係,對此類爭議,應當同其他勞動爭議一樣,進入「一裁兩審」的處理程式。

這樣做的理由主要是:第一,這樣做符合法律規定的本意。《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認定機構有查明事實的職權,因此,調查雙方是否存在勞動關係的事實問題也應屬於工傷認定機構的職權。

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是否存在勞動關係引發爭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既然是「可以」,就不是所有事實勞動關係爭議都通過仲裁解決,而應理解為「符合某種條件」或「有必要」的情況下才通過仲裁解決。第二,這樣做能夠節省當事人的時間和成本,減輕當事人的訟累,有利於工傷受害者及早認定工傷,得到工傷補償。

當然,即使這樣,法律程式依然繁瑣,但這已經是現有法律框架內的最佳選擇了,我們還能夠做得就是為當事人著想,盡量縮短當事人認定工傷或仲裁的時間。第三,這樣做不會減少當事人的救濟途徑。工傷認定部門行使了勞動關係的確認權,做出工傷認定與否的結論後,當事人仍有機會通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方式進行救濟。

也就是說,對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司法審查仍然是最後的救濟途徑。

關於工傷賠償問題

10樓:匿名使用者

1.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2.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3.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向用人單位索要傷殘賠償;

4.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工傷職工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11樓:匿名使用者

1、胡律師貌似沒看清楚事情的情況呢,呵呵:應是你父親的工地上、有你父親的工人出了問題、受傷的不是你父親吧?

2、你父親是老闆:

(1)如果傷者與你父親是勞動關係、是你父親手下的員工:此事屬於工傷,如果你父親為該受傷員工已經交了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機構負責賠償對方;如果沒有買工傷險的:醫療費和後續**費全部由你父親承擔,不存在誤工費一說,因為在**期間和停工留薪期內的工資你父親都應發放。

另外,即使是由工傷保險機構賠償,對方在住院期間的住院伙食補助、護理等也應由你父親承擔。

(2)如果對方只是你父親臨時僱傭的人員:你父親是雇主,應承擔賠償責任,但賠償範圍不能再適用《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而應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賠償醫療費、後續**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費等,如果經鑑定構成殘疾的,還要賠償殘疾賠償金的被扶養人生活費。

(3)如果是勞動關係、是工傷:不管受傷人員是否有過錯,都由你父親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進行賠償,因為工傷是無過錯賠償。

3、「吊車一方應當承擔責任嗎?」:吊車方是你父親的員工嗎?

(1)如果是,還是應由你父親賠償受傷人(不管是走工傷、還是走人身損害賠償),因為員車司機的行為是職務行為,應由單位承擔責任。但你父親在賠償後,如果能證明吊車司機有故意或是重大過失的,可以向他追償全部或部分賠償。

(2)如果吊車司機或所有人不是你父親、而是第三人:受傷者可以向吊車方索賠、也可以向你父親索賠;向你父親索賠的,你父親在賠償後可以向吊車方追償。

關於工傷賠償問題,關於工傷賠償的問題

屬於工傷,可以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工傷舊傷 問題,請參考以下網頁。咬噬著我的心 早晨再次鋪展 像個孩子,偶然的遇合,它的後果 這些平靜的書頁經受住了它們。花中的裙哈哈 關於工傷賠償的問題 1.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如果...

關於工傷賠償問題,關於工傷賠償的問題

一眼完全失明,假設符合 一眼有或無光感,另一眼矯正視力 0.4 可能會構成6級傷殘,最後以評定結論為準。6級傷殘應該享受的待遇是 工傷保險條例 職工因工致殘被鑑定為五級 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 從工傷保險 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 五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4個月...

關於工傷賠償,關於工傷賠償的問題

不合理。申請勞動仲裁。關於工傷賠償的問題 1.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2.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

關於工傷的賠償問題,關於工傷賠償的問題

這個很簡單的,只要出了工傷事故的當場見證人讓他寫出並非人為原因是裝置原因記住這點很重要,乙份工傷鑑定事故表,這些只是前期工作準備,你要準備好全部的醫藥發票以及你說的病例證明,至於以後的賠償金要看醫生對你父親的做出的工傷等級評價而定,如果定為完全失去勞動能力可能會高些,律師暫時不要請,但是你要先去了解...

關於工傷賠償問題,關於工傷賠償問題

傷殘鑑定幾級要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的結論才做數,不過你爸爸的這種情況最少也能達到十級傷殘.按湖南省 實施工傷保險條例的辦法 規定,十級傷殘的話,可享受18個月本人工資的一次性傷殘補助和一次性傷殘醫療補助及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每多一級多六個月本人工資的以上補助.本人工資指的是你父親在工地工作出事前十二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