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租押金該不該退我該找誰退我有木有違法求指點

時間 2022-09-26 09:16:25

1樓:好高興

1、根據法學原理,與你簽合同關係的是李女士而不是房東,房東與你沒有任何法律關係,而且當初收你押金的是李女士而不是房東,所以根據中國的法律,你找房東退押金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你只能找李女士退押金。同時,因為李女士與房東之間有租賃合同,而且李女士也交了押金給房東,所以李女士是有權要求房東退還押金給她自己。

2、雖然李女士一開始是在瞞著房東的情況下把房子轉租給你,但是根據你的描述(房東讓你找李女士退押金即表示他已經是知道轉租這件事,而且他同意你在這裡住下去即表明了他對轉租這件事是同意的),房東對轉租這件事已經事後追認了,那麼,李女士轉租這件事就由非法的狀態變成合法了,當然,為了最大限度保證你的利益,最好還是你和房東之間直接簽訂租賃合同。

參考:《合同法》

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也就是說對合同當事人以外的人沒效力)

第五十一條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

第二百二十四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您找李女士主張退還押金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樓:匿名使用者

以下內容說明了你的行為是否合法有效及你的權利應該如何救濟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合法轉租的要求是:1)須經出租人同意,同意是可以向第三人表示的。2)而且承租人與第三人的轉租合同規定的租期不能超過承租人的剩餘期限。

本案中,因為房東已經明示你可以繼續住下去,在法律意義上房東已經對轉租的行為進行了追認,且你與李女士的約定的租期未超過李女士與房東合同的剩餘租期。

綜上得出你與李女士的轉租合同合法有效!

因為「合同」在法理上具有相對性,你只與李女士簽訂了合同,所以你只能向李女士要求履行合同的相應內容(即退還押金)。

希望能夠幫到你!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和李女士之間屬於轉租,讓你說是她親戚,就是沒經出租人同意,後來房東知道情況後,讓你住下去,出租人即同意了轉租。你現在要解決的是押金問題,合同具有對性,押金是李收的,而且其未交與房東,要押金你只能找李要。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直接找李女士退錢,因為她轉租沒有經過房東同意,如果出現問題由她負全部責任。

6樓:鑑定人說

房東說的有道理,因為你不是合同當事人,所以押金不能退給你,趕快找李來一起解決。

7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跟李女士的租房合同現在看來應屬於有效合同。當然在李女士當時轉租你房屋時並沒有經過原房主同意,如果他和原房主沒有約定可以轉租的情況下,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其以承租人未經同意為由請求解除合同或者認定轉租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事後相對於你租房的情況原房主沒有提出反對意見,可以推定是屬於一種默示的同意,應示為原房主對李女士租你房子的一種認可。

其次,李女士收取你押金的行為是屬於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對於這部分押金你只能向李女士主張,跟原房主沒有關係,只能向相對人李女士主張返還押金。

8樓:咯咯達

你問房東要什麼壓金?你這房子不是李女士轉租的嗎?她肯定是瞞著房東的該找她,還有保留手上證據。

9樓:匿名使用者

我只想說,一樓的已經說得很清楚了,事實很清楚,無須更多的疑慮

我的押金該找誰來退?

10樓:戚廣利

2012年在四分公司辦上崗證押了500塊錢,當時也沒有開任何憑證,這個問題就比較麻煩,如果有和你一樣的情況,你們可以一起要求退押金。你現在只能找現在負責人要求退押金,如果現在的負責人不同意就可以辦法了。

11樓:信力言

財務也不幹了嗎?你記得交錢的時間可以去財務找找記錄,他們每筆入賬都有記錄,以後交了什麼錢一定要保留憑證,防止發生糾紛沒有保障

12樓:法聖網

你好,這種情況應該找總公司人事部門退錢,分公司不是獨立的法人,祝你好運!

13樓:七台河李陽平

由承接公司業務的新公司退,你這沒有憑據的情況想退很難。只能找公司查底帳,看賬上是否有你這押金存在,如果不存在你是退不回來的。

14樓:雲中鯉

說實話,你沒有任何憑證的話很難把這筆錢要回來,所以首要解決的問題是證據問題,必須要蒐集到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另外,在獲得有利的證據的情況下,可以向四分公司也和把的分公司合併之後存續的公司索要押金,對私《公司法》有明確的規定。

《公司法》第175條規定:「公司合併時,合併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併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希望對你有幫助

15樓:匿名使用者

不知道你的2萬屬於押金還是定金,如果是定金的話是肯定不會退你的!如果是押金的話應該退你,反正不容易....

16樓:百度遊娃子

沒有憑證就不好退。算了吧,就當自己做了慈善。以後多長個心眼,只要有了交易就要拿憑證。

17樓:北方的虎愛吃草

必須保留好壓金條,然後找人事部門退還壓金

18樓:找不到什麼原因

直接找法院或者勞動仲裁部門

19樓:

交給誰找誰,找相關人員

20樓:悉錦禾盼波

兄弟,你被坑了,police管不了這個事情,我乙個朋友曾經遇到和你很類似的事情,後來曾經找過110,但110推脫已超出他們的業務許可權.需往上層反應.後來只能自認倒霉,就當400快給那些鳥人買藥了

21樓:毅

打**報警。有困難找警察叔叔呀。

22樓:匿名使用者

在**交的就找誰退就可以了。

房東押金不退給我,怎麼辦?應該找什麼部門去解決,急,, 50

23樓:溢位來

你只能找租你房子的人,就是你所說的房東,他說讓你找下乙個租戶要押金是不合理的,你現在還能找到人嗎,身份證號是不是真的,要是真的,就先給他打**,告訴他,如果他不把押金給你就去法院告他

24樓:

這樣管用嗎?法院會受理嗎?

租房押金不退怎麼辦

25樓:華律網

租房子是需要給房東繳納押金的,如果合同到期之後房客決定搬走,房東卻拒絕退還押金,或者是找各種理由不退押金,房客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訴訟解決。房東無故不退還押金的,可以採取的方式首先是協商。關於押金一般在合同中會有約定,房東的行為屬於對合同的違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處理。

其次,是協商解決不了的,可起訴解決。如果房東的惡意違約違反合同法的規定,向法院起訴既能要求返還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違約金。起訴必須做到證據充分,必須要證明的事項有以下幾個:

確實存在租賃關係並且租賃關係已經結束;沒有以上需要賠償房東的事項;房東確實有扣押證據的行為事實。為了證明事實,平時對租房相關資訊保留下來,作為證據支援主張。但是要注意,若有以下幾種情況,房東有權扣押金:

租客沒有按照合同約定時間退租;承租人沒有定期上交租金;租客損壞屬於房東所有物品。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條【租賃合同的形式】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26樓:佘奇費莫昆琦

基本上房租押金就是他們的另一種拿錢方式,所以一般租房最好有協議,這個說起來簡單,實際上執行起來難

27樓:庫元緯

1、雙方協商解決。租房押金能不能要回,看押金的性質,如果是物品保全可以要回,如果約定是違約金則要不回。

2、可以到法院起訴。租房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有了租房約定,需要嚴格實行約定。對於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執行合同的約定的,沒有約定的可以協商補充約定,另外對方退租的是屬於違約的,可以要求對方承擔違約金以及實際損失賠償,與對方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以到法院起訴。

  二、房租押金等於違約金麼

1、押金,在房屋租賃中是乙個常用的概念,我認為,押金的性質是一種擔保,是對房屋內物品、以及房屋本身的擔保,一旦承租人對房屋或房屋中的物品有損壞時,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承擔賠償的責任,此時出租人有權從押金中優先取得賠償,如押金不足賠償,出租人仍有權要求承租補足。

2、違約金,是承擔合同違約責任的方式之一,合同違約的責任承擔方式是多種多樣的,並不限於違約金一種,在民法中,一般認為違約金是一種補償性質的,它不帶有懲罰性,即因違約行為造成了多少損失就承擔多少的違約金,當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約定違約金,也可以不約定,當事人在合同中如果沒有約定違約金,那麼,違約責任大大小應當以實際的損失為準,當事人如果約定了違約金,但相對於實際損失而言約定過高或過低都可以要求法院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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